可以。 臨時身份證在有效期內,與身份證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所以領結婚證肯定是可以的。在補辦身份證期間可以申領臨時身份證,兩者之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憑臨時身份證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只要拿上兩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民政局登記就可以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
擴展資料
臨時身份證的辦理流程:
1、向自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申請手續(xù),要提交居民戶口簿,和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交納工本費10元。
2、如果沒有滿16周歲的,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請。
3、派出所會把公民提交的信息報送去縣或者市公安局審核簽發(fā),并負責制作證件。
4、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3日內會把證件發(fā)給申領人。
5、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是三個月,有效期是從簽發(fā)之日起算。
6、如果本人不能親自領取的,可以委托家人領取。代辦人要拿申領人的書面委托書(委托書要寫清楚辦臨時身份證的原因,和代辦人的關系,還要寫清楚代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還有申領人的親筆簽名等)。還要帶上申領人的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七條 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八條 臨時居民身份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統(tǒng)一制發(fā)、管理。
第九條 具備本辦法第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辦理結婚證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yè)、個體無業(yè)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yè)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zhí)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tǒng)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jīng)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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