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過期的,需帶原居住證到當地派出所或者流動人口管理機構申請續期,無需重新照相,如果原居住證遺失的,需繳納工本費20元。
居住證過期過久都可以辦理續期,不過,中間間隔在90天之內的可以連續,間隔超過90天的,不算連續,重新算起。
居住證過期前1個月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務室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住證
2、本人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公安機關當場為其擦寫居住證。擦寫后,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擴展資料:
延期
延期6個月以下的,持證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項目變更申請表》,工作人員根據其申請延期時長并核對相關材料后,登陸信息系統對有效期限進行變更操作,同時使用專用設備對持證人所持居住證芯片和居住地址欄進行擦寫,更新有效期限,其居住證無需更換。
延期7個月至3年的,持證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項目變更申請表》,工作人員根據其申請延期時長審核下列材料:
1、以就業為由申請辦理的,辦證人需提供勞動就業登記管理機構出具的就業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以經商為由申請辦理的,辦證人需提供營業執照或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對不符合條件的,告知其補充材料或者依據現有材料確定延長的期限。
延期6個月以下的,當場辦理;延期7個月至3年的,最長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廣東省居住證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一,辦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到期了的居住證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二,辦理流程:
1、窗口申請(攜帶相關資料到窗口申請,填寫相關表格)
2、受理(收取資料,受理申請)
3、審批(對資料進行核查審批工作)
4、出證辦結
三,辦理地點:
居住地所在的公安分局辦事窗口或警務室
擴展資料
居住證制度是戶籍制度改革的內容之一,目前已在上海、深圳等城市實行。2010年5月27日國務院轉發了國家發改委《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這是首次在國務院文件中提出在全國范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
北京、上海、深圳、青島等城市為引進人才,都相繼出臺了工作居住證制度。持有居住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戶籍制度改革的上述措施,將由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參考資料 廣東政務服務網東莞市窗口-簽注居住證 東莞市公安局-辦理東莞居住證熱點回答
廣東東莞居住證過期,公民是需要帶上身份證原件,居住證原件以及相關的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到當時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機構申請續證的,續證以后可以繼續使用居住證。
注:《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擴展資料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臺規定,居住證制度將替代現行的暫住證。同年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一字之差體現出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首先暫住證制度暗含著對外來人口的某種排斥。“暫住”者,顧名思義“暫時居住”也,這就在時間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暫住”需要證件,換言之,無暫住證者不得隨意“暫住”,這就在空間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種種,顯然不合于統一市場的客觀要求。將暫住證制度改為居住證制度,有利于城鄉、城際藩籬的破除。
其次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后,將增加居住證社會服務與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居住證
申辦人可以帶居住證到屬地街道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辦理。
所需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居住證原件
請在居住證有效期滿前三十日內辦理延期手續。
3、信息登記表
如實填寫《廣州市流動人員/居住證信息登記表》,對查實所申報居住地址信息虛假的,不予辦理居住證延期。
4、居住地址證明材料:房屋租賃合同或工作單位(居、村委)等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廣州市房屋租賃合同或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證明等材料;
2)居住在單位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親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證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擬居住的時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記載的地址要與居住證辦證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產證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購房屋的,提供房產證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5、其他證明材料
在居住證有效期滿延期辦理時,如需辦理有效期7個月以上(最長為3年)的居住證,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居(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須注明合同期限)。
擴展資料
辦理流程
1、申辦人帶居住證到屬地街道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提交資料;
2、填寫《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
3、街道審核后對居住證進行延期或項目變更。
辦理時間
從受理審核通過之日起計算,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
辦理地點
到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辦證窗口。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廣州居住證續簽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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