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將進口設備融資租賃的營業稅如何繳納,計稅依據是否為(租金-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增值稅)
請問在2009.1.1增值稅改革后,進項稅是可以抵扣,既然已經抵扣為什么還以作為融資租賃設備營業稅計稅基礎的抵減項?融資租賃業務繳納營業稅,為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其所購買設備取得的進項稅(包括進口增值稅)不能抵扣。
進口關稅的計稅依據
是否包括運費和雜費,請大家詳細解釋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2號,第十八條 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符合本條第三款所列條件的成交價格以及該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為基礎審查確定。
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是指賣方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該貨物時買方為進口該貨物向賣方實付、應付的,并按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調整后的價款總額,包括直接支付的價款和間接支付的價款。
第十九條 進口貨物的下列費用應當計入完稅價格:(一)由買方負擔的購貨傭金以外的傭金和經紀費;(二)由買方負擔的在審查確定完稅
價格時與該貨物視為一體的容器的費用;(三)由買方負擔的包裝材料費用和包裝勞務費用;(四)與該貨物的生產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有關的,由買方以免費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適當比例分攤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類似貨物的價款,以及在境外開發、設計等相關服務的費用;(五)作為該貨物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條件,買方必須支付的、與該貨物有關的特許權使用費;(六)賣方直接或者間接從買方獲得的該貨物進口后轉售、處置或者使
用的收益。
第二十條 進口時在貨物的價款中列明的下列稅收、費用,不計入該貨物的完稅價格:
(一)廠房、機械、設備等貨物進口后進行建設、安裝、裝配、維修和
技術服務的費用;(二)進口貨物運抵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后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三)進口關稅及國內稅收。
第二十一條 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不符合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條件的,或者成交價格不能確定的,海關經了解有關情況,并與納稅義務人進行價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價格估定該貨物的完稅價格:
(一)與該貨物同時或者大約同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相同貨
物的成交價格;(二)與該貨物同時或者大約同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三)與該貨物進口的同時或者大約同時,將該進口貨物、相同或者類似進口貨物在第一級銷售環節銷售給無特殊關系買方最大銷售總量的單位價格,但應當扣除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項目;(四)按照下列各項總和計算的價格:生產該貨物所使用的料件成本和加工費用,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同等級或者同種類貨物通常的利潤和一般費用,該貨物運抵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五)以合理方法估定的價格。納稅義務人向海關提供有關資料后,可以提出申請,顛倒前款第(三)項和第(四)項的適用次序。
第二十二條 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估定完稅
一般情況下,進口貨物以海關確認的正常成交價格為基準的CIF價格作為完稅價格。
正常成交價格是指成交雙方不具有特殊經濟關系,且該項貨物在公開市場上可以來購到的正常價格。
所稱的CIF價格,包括貨價以及加上貨物運抵中國關境內輸入地起卸前的包裝、運輸、保險和其他勞務等費用。
對于賣方付給我方的正常回扣、傭金,在合同內訂明的,應從成交價格內扣除。在成交價格外,買方另行付給賣方一部分傭金,應加入成交價格。
計稅依據,計稅方法,稅率是怎樣的?
計稅依據又叫稅基,是指據以計算征稅對象應納稅款的直接數量依據,它解決對征稅對象課稅的計算問題,是對課稅對象的量的規定。
關稅:計稅依bai據是進出口貨物的價du格;稅率分為普通zhi稅率和優惠稅率兩dao種;計稅方法關內稅直接計入進口貨容物的成本;而對于出口關稅,通常直接計入企業的營業稅金。
企業所得稅:是按應納稅所得額(納稅調整后的利潤)計算繳納的。 稅率一般是25%。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增值稅對進口貨物是怎么計稅的?
書上講 進口貨物:n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稅率nn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nn可是后面又說增值稅實行價外計稅法??以不含稅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而且例題也是以不含稅算的 nn那么那個進口貨物的公式改怎么理解?我國稅法規定,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任何稅額(在計算進口環節的應納增值稅稅額時,不得抵扣發生在我國境外的各種稅金)。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稅率
需要注意的是,進口貨物增值稅的組成計稅價格中已包括已納關稅稅額,如果進口貨物屬于消費稅應稅消費品,其組成計稅價格中還要包括進口環節已納消費稅稅額。
進口增值稅計算公式 : 進口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率)×增值稅率
1、報關的時候,報關員要在報關單申請表上填上申報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樣式的貨物名稱和所歸稅號。
2、海關審核后,根據稅號對應的稅率計算應收的進口關稅和代征增值稅。
海關收的稅包括兩部分:
1)進口關稅
2)代征增值稅
例如:進口一臺價值一萬美元的某種機器,該機器根據海關稅則,稅號是84131100進口關稅稅率是12%,增值稅稅率是17%那么進口這臺機器需要交多少稅款呢?首先,海關根據填發海關專用繳款書的日期的當天的匯率,把申報的外匯換算為人民幣。1999年12月2日的匯率是USD1=RMB8.2785000,所以這臺一萬美元的機器的進口價格是82,785元人民幣,這也是計算進口關稅的"完稅價格"。
進口關稅的稅款金額=進口關稅的完稅價格x進口關稅稅率=82,785x12%=9,934.20元在征收進口關稅的同時,海關還要代征增值稅,這臺機器的增值稅率是17%。
請注意,要交的增值稅不是82,785x17%,因為代征增值稅的完稅價格不是進口關稅的完稅價格。
代征增值稅的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的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的稅款金額=82,785+9,934.20=92,719元。
代征增值稅的稅款金額=代征增值稅的完稅價格x增值稅稅率=92,719x17%=15,762.23元。所以,進口這臺機器要一共要交的稅款=9,934.20+15,762.23=25,696.43元。
書上講1.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1-消費稅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1-消費稅比例稅率)
2.進口非應稅消費品,(關稅完稅價格+關稅)*增值稅稅率。
所謂不含稅價格,指的是不含增值稅,但應該包含關稅和消費稅, 關稅和消費稅是價內稅。
也就是到關價格+關稅+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即為不含稅價格。
不知這樣說是否能理解。
書上講1.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1-消費稅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1-消費稅比例稅率)
2.進口非應稅消費品,(關稅完稅價格+關稅)*增值稅稅率。
增值稅實行價外計稅法,這里的價外稅的稅是單指的增值稅,而在計算計稅依據時是包含關稅和消費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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