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本月來應交源稅金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再把上月繳納的稅金也轉入未交增值稅里,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當月繳納當月增值稅時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月末把當月所有進項、進項轉出、銷項稅額全部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科目里,這樣就可以體現當月需要繳納多少增值稅了,也就是應交稅金了。
1、期末計提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實際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3、對于企業當期多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4、繳納以前期間增值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應交稅費核算規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②、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
根據財會[2016]22號文件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調整后,發生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
③、本科目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進行明細核算。
應交增值稅還應分別“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等設置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擴展文件; 《會計資料大全》
1、期末計提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實際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3、對于企業當期多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4、繳納以前期間增值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應交稅費核算規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②、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
根據財會[2016]22號文件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調整后,發生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
③、本科目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進行明細核算。
應交增值稅還應分別“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等設置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應交稅費
一、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月底不需要結轉操作。
二、企業會計準則,如下
月底增值稅專要結轉本月未屬交增值稅,結轉過程如下:
1、結轉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結轉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3、結轉應繳納增值稅(即進、銷差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4、實際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1、計提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下月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如果上月的已繳稅金 ,上月交納時 :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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