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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賦稅那么底為什么還會激起大規模起義 ?

首頁 > 稅收2021-01-24 13:19:14

明朝的賦稅并不高,為何卻爆發了農民起義?

明朝稅率極低,為什么百姓還紛紛破產,參加農民起義呢?

洪武大帝朱元璋起于微末,自然不會貿然壓榨百姓,畢竟他也是元朝末年被欺壓的受害者。然而盡管明朝稅率極低,但明朝的百姓卻并不幸福,反而紛紛破產,這是為什么呢?

最典型的就是隱形加稅。宋朝物質經濟生活水平較高,所以使用貨幣收稅,但是明朝恢復了實物收稅,也就是官府收糧食。這倒也好說,問題是要求把糧食運到官府的倉庫里,古代的運費多半比糧食還要貴,實際上的稅率就翻了倍。政府只更改有利于統治者的,卻不改不利于民的。

于謙曾經上疏說,山西百姓每年運往大同、宣府等地的糧食,運費翻了六七倍之多。最夸張的江南是京城的大米,定都南京的時候由江南地區供應,遷都北京后仍由江南的百姓供應和運輸,所運輸的糧食完全不夠運糧者吃的。當百姓辛辛苦苦把糧食運到地點后,被告知糧食不合格,這就牽扯了另一個問題。

稅收中的賄賂問題,比運輸要更可怕。官府的人會挑毛病,太濕、有沙子、質量不合格等,讓百姓運回家換新的糧食。但是百姓已經跑了幾百上千里,不可能再往返一次,所以干脆賄賂他。實際上明朝官員的工資很低,他們可能就靠這些賄賂養活。百姓交上的糧食,能到國庫的只有十之二三。

更有甚者修改繳稅人群。明朝規定官員可以免稅免役,于是大量的百姓把地過戶到官員的名下,可以做到合理避稅,只要官員要的比貪官們低。官員也會幫家族和當地豪紳修改稅收名冊,將這些人的稅收分攤給其他的百姓,加重了這部分平民的負擔。

此外明朝還有附加稅,其實歷朝歷代都有附加稅。中央通過地方政府向百姓收稅,但中央只管自己的收入,給地方政府的分成很低,只能默許地方以各種名義加稅,加稅的多少有很大的彈性。這個主要看縣令的“良心”,可是縣令們一旦嘗到甜頭,基本上是停不下來的,所以有“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

明朝比其他朝代還多了一項巨額花費,皇族們的俸祿由稅收養活。明朝的王爺們不用工作,還能靠子女的出生領錢,于是拼命生孩子,為全國的稅收增加了沉重的負擔,許多縣的稅收還不夠供養這些王爺的。偏偏這些王爺還不滿足,侵吞良田、格殺佃農、藐視法律、禍害地方,所以盡管現在的人們大多懷念明朝,但生活在明朝的確是不怎么樣,甚至還很悲慘。

據說明崇禎帝亡國時國庫的銀子都比康雍乾時候多,真的是這樣嗎?

  關于崇禎的內帑問題

  在這個問題上,謊言可謂甚囂塵上,謬種流傳,為害甚烈,影響波及,甚至連一些專家學者也未能幸免!

  我們首先看看崇禎內帑的真實情況究竟如何?

  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分析

  第一、當時人的記載
  錦衣衛僉事王世德這樣說:“廷臣動請內帑,夫內帑惟承運庫耳,錢糧解承運庫者有,一曰金花,二曰輕赍。金花銀所以供后妃金花,宮人宦官賞赍。輕赍銀所以為勛戚及武臣俸祿隨發,非唐德宗之私庫,聚而不散者,安有余資?野史謂城破時尚有大內積金十余庫,不知十余庫何名?承運庫外有甲字等十庫存方物也。城破時惟車裕庫珍寶存耳,烏有所謂十余庫基金者?而紛紛謂上好聚斂,內帑不輕發,其不冤哉?!”《崇禎遺錄》

  《慟余雜記》:“闖賊西奔,括宮中得金銀七千余萬兩,駝載而去,天下聞而惑之。以為先帝宮中有藏金如許,足支數十年,而顧以二百四十萬練餉之加,失天下心,致成瓦解。即甚昏愚,亦不至此。吳喧山曰,吾嘗司計,請發內帑,上令近前密諭曰,內庫無有矣,遂墮淚。”

  這兩則記載很清楚表明,崇禎末期內帑里早就沒有什么銀子,已經是窮的一干二凈。崇禎以皇帝之尊而至于在臣下面前墮淚,其中情形可想而知!

  事實上還有另外一則史料也能驗證上面的記載,在崇禎十七年二月十二日也就是李自成進占北京前的一個月的時候。崇禎皇帝在中左門召見吳襄詢問調動吳三桂軍隊進京保衛京師的可能性問題。《晚明史》的正文以及一個注釋中有當時兩人的對話記錄(從上下文的注釋來看應該是直接從《綏寇紀略.補遺上》中的文言文翻譯過來的)“思宗嚴厲地責問吳襄:‘三千人何以抵擋百萬之眾?’吳襄則說‘這三千人并非一般士兵,……,因而能得死力。’思宗問:‘需餉多少’吳襄回答:‘百萬’。思宗說‘內庫只存銀七萬兩,搜集一切金銀雜物補湊,也不過二三十萬兩’”“調吳三桂勤王之議,終于因為經費沒有著落而暫時作罷”[p1120]

  這則記錄很重要,不知道為什么以往論及崇禎內帑問題的文章中都沒有提到?當時的情況已經是如果崇禎不調吳三桂進京守衛,則京師淪陷的危險是任何一個人都能看出來的。吳三桂率軍入京,不一定確保安全,但抵擋住李自成的進攻并非沒有根據。以三萬人的部隊(其中三千人是精銳),要想在野戰中戰勝闖王十萬大軍,那自然不可能。但是用這三萬人的軍隊守衛住北京城,可能性相當大。北京城池的堅固在當時整個中國也是首屈一指的。一般情況下,根本就打不下來,以土木堡之變后的瓦剌騎兵以及滿清鐵騎的威力數次打倒北京城下,也只能望城而止。想攻克北京城,要么內應,要么守城部隊實在衰弱,事實上李自成最后之所以能輕松攻克也正是因為,在崇禎十六年的瘟疫之后,城中都是病弱,已無可用之兵。如吳三桂的三萬生力軍提前進入北京,參與守城,那李自成想要打下北京,并不是一件容易事。

  可以說,在當時的情況下(離甲申之變只有一個月了),調吳三桂關寧部隊守衛京師,幾乎是唯一的能夠解救危局的選擇。然而就是這么一個唯一的選擇,當時卻也沒有能馬上決定下來。為什么呢?
  吳襄說調動吳三桂入京需要軍餉百萬,而思宗說“內庫只存銀七萬兩,搜集一切金銀雜物補湊,也不過二三十萬兩”,相差數額達到百分之七八十之多,再加上一些大臣的曖昧反對態度,這樣的情況下自然難下決心了(事實上直到3月6日,崇禎才最后決定調吳三桂率軍入衛,這個時候大概也就不顧得什么軍餉不軍餉了,但為時已晚)。按照有些論者的邏輯,大概在這里,又是崇禎吝嗇故意裝窮,所以放著內帑中成千萬甚至上億的白銀不用,硬說只有七萬兩來欺騙吳襄!只不過我請這些東西也動動自己的腦子,在當時的危急關頭,崇禎究竟有什么必要在這個問題上撒謊?莫非他真的是要錢不要命的怪人,命沒有了,錢再多又有什么用?這些道理某些自以為聰明的論者知道,就崇禎是不知道這些道理的白癡?
  事實上崇禎當時說“內庫只存銀七萬兩”,恐怕還是說多了,對照他墮淚對身邊近侍私下里說內帑的記載“上令近前密諭曰,內庫無有矣,遂墮淚”。崇禎在吳襄面前多半還不敢徹底交代內帑的底細,這七萬兩只怕還是充門面的話,實際上可能是一萬兩都不滿。當然也不排除這已經是向官僚太監們募捐后的內帑存銀了(關于募捐我們后面再說)。

  總而言之,根據上面這些史料的記載,崇禎內帑中確實已經沒有銀子了。那國庫中有沒有銀子呢?也沒有!《甲申紀事》中說:“予監督節慎庫時,為甲申三月十五日,與主事繆沅交盤,庫中止銀二千三百余兩,又錢作八百,國家之貧至此,可發一笑,.自正月至三月,日以坐餉為令,或論省坐派,或官坐派,無虛日。至三月十八日始發帑金二萬,賞守城軍士,銀未及發而城破矣。”

  而李自成在進占北京之后,確實掠得大量金銀,七千萬兩也好,三千七百萬兩也好(還有說三千七百萬錠,每錠五百兩,這就近于夢囈神話了,這樣的話白銀數量在180億兩以上,我不知道現在全世界的白銀加起來有沒有這么多?)。那又是從哪里來的呢?從現有各種史料記載來看,很清楚!是從大量富商、勛戚、官僚、宦官那里嚴刑逼勒而來。

  彭孫貽在《平寇志》中說“(大順軍)其所得金,大約侯門十之三,宦寺十之三,百官十之二,商賈十之二,共七千萬兩。宮中久已如洗,懷宗減膳、布衣,酒扈器具之金銀者盡充軍餉,內帑無數萬之藏。賊淫刑所得,揚言獲之大內,識者恨之。……(李)自成……于宮中拘銀鐵諸工各數千,盤斂庫金及拷訊所得,并金銀諸器熔之,千兩為一餅,中鑿一竅,貫大鐵棒,凡數萬餅,(搜)括騾車數千輛,馬騾橐駝數千,裝載歸陜。”

  談遷《國榷》說:“所掠輸共七千萬。大約勛戚、宦寺十之三,百官、商賈十之二。先帝減膳撤懸,布衣蔬食,銅錫器具盡歸軍輸,城破之日,內帑無數萬金。賊淫掠既富,揚言皆得之大內,識者恨之。”

  毛奇齡在《后鑒錄》中也說:“(大順軍)進拷索銀七千萬兩,侯家什三,閹人什四,官什二,估商什一,余宮中內帑金銀器具以及鼎耳門環鈿絲裝嵌,剔剝殆遍,不及十萬。賊聲言得自內帑,惡拷索名也。”

  從這些記載可以看出李自成確實從北京城內掠得7千多萬兩的白銀,但這些白銀全部是出于拷掠富商、勛戚、官僚、宦官而來,大概比例是侯門貴族30%,宦官太監30%,所有的官員大臣20%,商人20%,加起來正好是百分之百,沒有一點是出于皇宮內帑的,或者至少可以說內帑在其中占據的比例少到可以忽略不計!那皇宮內帑中金銀的絕對數量有多少呢,一致的說法是內帑無數萬之藏!毛奇嶺說的更具體,就是李自成把皇宮里的所有值錢的器具,甚至“鼎耳門環鈿絲裝嵌,剔剝殆遍”,全部加起來,也“不及十萬”,在他們拷掠得到的財富中千分之一的比例都可能占不到。

  那么如何來看待當時的另外一些記載呢?比如上面引用過的《甲申紀事》作者趙士錦說:“賊載往陜西金銀錠上有歷年字號,聞之萬歷八年后,解內庫銀尚未動者。銀尚存三千余萬兩,金一百五十萬。”“闖破城后,日以內庫銀騾車運至西安。見其錠上有鑿萬歷八年字者。聞內庫銀用至萬歷七年止,八年以后俱未用也。陳陳相積,扃而不發,卒至以國與敵,可為后世有國者之戒。”
  同時被俘的翰林院諭楊士聰亦說道:“內有鎮庫錠,五百兩為一錠,鑄有永樂年字,每馱二錠,無物包裹,黃白溢目。其其尋常元寶則搭包囗囗。按賊入大內,括各庫銀共三千七百萬兩,金若干萬……”[《甲申核真略》三四頁轉引自]

  首先,這兩人的記載本身就自相矛盾,一個說李自成軍隊押送往陜西的銀子都是萬歷八年以后,上面有萬歷八年的字號,說是以前皇帝用的銀子都是萬歷七年以前的,萬歷八年以后的銀子根本沒有動用過;另一個則說,這些銀子上面是永樂年號。

  這兩個人的說法究竟哪一個是事實?如果說前者是事實,那么實在對明朝財政狀況美化的類似于天方夜譚了。原來萬歷當政四十年開銷的銀子居然都是萬歷八年以前的??如果這是事實的話,那張居正確實有些莫名其妙了,他忙碌十年節省贏余下來的國庫銀子也不過是四百萬兩而已。而萬歷就似乎更有點受虐癖好了,他頂著文官對他的集體漫罵去收礦稅,而他自己用的銀子居然只是萬歷八年以前的,這不是自虐狂么?莫非他真是有挨罵的癖好?

  如果說后者說的是事實,那就更是對明代白銀流通使用狀況的極端無知了。白銀在明代的普遍使用還是在明代中葉以后,白銀從海外大量流入中國也是在明代中葉以后,在明代前期,官方征收的賦稅大部分也是實物形式,永樂時期從什么地方可以冒出這么多的銀子來?編造謊言的人正是連基本的常識都沒有,所以才鬧出這種笑話。

  這兩個人的記載顯然都是出于道聽途說,所以才有如此明顯的錯謬矛盾。而這這種說法的源頭應該就是出于李自成軍隊的刻意編造的謠言,實際上前面引用的一些作者已經記載了謊言的源頭,如彭孫貽說“內帑無數萬之藏。賊淫刑所得,揚言獲之大內,識者恨之”。這意思就是說闖軍用嚴刑逼打拷掠而從官員商人那里得來的銀子,卻揚言說是從大內獲得,了解情況的人都感到痛恨。
  至于那些銀子上刻印的年號之類,大概也是李自成做的好事
  “(李)自成……于宮中拘銀鐵諸工各數千,盤斂庫金及拷訊所得,并金銀諸器熔之,千兩為一餅,中鑿一竅,貫大鐵棒,凡數萬餅,(搜)括騾車數千輛,馬騾橐駝數千,裝載歸陜。”
  熔鑄金銀的時候,順便打上年號之類的,大概并不困難。事實上明朝皇帝收的銀子似乎并沒有打上年號的習慣,這只能說是李自成等人為了栽贓故意如此了。

  還有一則很有名的記載是《明季北略》中的一段話“賊拘銀匠數百人,凡所掠金銀,俱傾成大磚,以騾馬駱駝馱往陜西。舊有鎮庫金,積年不用者,三千七百萬錠,錠皆五百兩,鐫有永樂字,每馱二錠,不用包裹。”。這段記載之所以有名也拜郭沫若所賜,郭沫若在《甲申三百年祭》中言辭鑿鑿的根據這段記載說“李自成攻陷北京后,‘發現’崇禎的皇庫里藏有三千七百萬錠銀子,每錠重五百(十?)兩,后來都被李自成運往陜西去了”。
  這種記載的荒謬性是一目了然的。如果真是“三千七百萬錠,錠皆五百兩”,那就是180億兩,不知道現在全世界的白銀加起來有沒有這么多?
  陳椿年諷刺郭沫若說“這樣的嘲罵固然痛快,固然容易使人聯想到‘蔣宋孔陳四大家族’的財富,只可惜所據的史料卻根本經不起推敲。上述數字即使以每錠五十兩計算,也已高達十八億五千萬兩,而據萬歷年間張居正在奏折中計算,當時大明王朝全國‘計每歲所入……不過二百五十余萬(兩),而一歲支放之數,乃至四百余萬(兩)’〔1〕。大明王朝從朱元璋開國到崇禎亡國,不過二百七十年光景,即使每年賦稅收入以四百萬兩計算,也須四百五十幾年才會積累到十八億五千萬兩,全部藏入皇庫,”
  更可笑的是郭沫若引用《明季北略》的話,都沒有引全。實際上這條記載本身就被《明季北略》的作者所否定,郭沫若卻似乎對此置之不顧!陳椿年說“更可奇怪的是,郭氏注明他的這一資料來自《明季北略》,然而就在該資料的同一條目中,《明季北略》作者明確指出:‘果有如此多金(指三千七百萬錠),(則)須騾馬一千八百五十萬(頭)方可載之,即循環交負,亦非計月可畢,則知斯言未可信也。’明明是被原作者否定了的假材料,郭氏卻以假作真并據此立論,還要注明出處讓原作者對它的真實性負責,以這樣的態度來對待史料,這就很難說是在做學問了。”

  以上是從當時一些最直接的記載,從正反兩方面的分析來看看崇禎內帑究竟有沒有一些人所說的那么多銀子!實際上我們還可以從一些間接的記載來進行判斷。

  上面引用的史料已經說到了崇禎皇帝自己省吃減用,吃的少,穿的差,甚至把皇宮里“酒扈器具之金銀者”都拿去變賣充作軍餉,實際上,根據其他資料,崇禎變賣的不僅僅是那些酒扈器具,還包括皇宮內儲存的人參等物品,如李清《三垣筆記》中記載“上憂國用不足,發萬歷中所儲遼參出外貿易,予時市其中者,上有征也,色堅而味永,與他參迥異。……聞此番貿參,獲可數萬金”

  連皇宮里過去收藏的人參都拿出來變賣供給國家使用了,算是賣得了幾萬兩的銀子。當皇帝或者當國家首腦能窮到這樣的地步,把日常生活用品拿出來變賣補貼國用,古今中外大概再找不出第二個來!

  內帑全部拿出來了,皇宮里的器具甚至人參都拿出去變賣了。這些都還不夠,于是他還不得不象討飯的乞丐一樣,低三下四的向他的那些大臣屬下以及皇室親戚請求募捐,這無論正史野史都有大量的記載。《明史.溫體仁傳》中就有“帝憂兵餉急,體仁惟倡眾捐俸助馬修城而已”的記載。而明史薛國觀傳中同樣有記載,《晚明史》樊樹志已經將之翻譯成白話,不妨引用一下“由于財政入不敷出,薛國觀向皇上提議‘借助’,即向官僚勛戚以‘借貸’為名捐獻金錢,聲稱:在外群臣包在臣等身上,在內戚畹,非皇上獨斷不可。他舉武清侯李國瑞為例。如果李國瑞這一關能打開,其他皇親國戚便不難就范”。結果是李國瑞一家故意裝窮“把家中雜器擺到大街上出賣,搞的滿城風雨”[p1048],最后的結果崇禎皇帝迫于各方壓力,只能作罷。

  在崇禎十年四月二十七日的一次談話中,崇禎皇帝吐露了自己苦苦哀求大臣勛戚以及地方鄉紳們募捐以緩解國家目前的財政危機,結果無人響應的苦惱和困惑,他是這么說的“去歲諭令勛戚之家捐助,至今抗拒,全無急公體國之心,就是省直鄉紳也不捐助。及至賊來,都為他有了,怎么這等愚?”[晚明史p975]

  到了明亡前夕,崇禎實在是半點錢都沒有,甚至連防守北京城的士兵軍餉都發不出來。只得再次厚著臉皮,低三下四的向他的那些大臣以及那些勛戚還有太監們請求捐助。結果是幾個太監還慷慨一些“在京城只有太監王永祚、王德化、曹化淳各自捐了五萬兩銀子,其余官僚個個如同鐵公雞一毛不拔。閣臣魏藻德僅捐五百兩,閣臣陳演在皇帝面前裝窮。……太監徐高受命勸諭崇禎的岳父周奎”,結果此人始終不肯捐錢,“氣得太監徐高拂袖而起:‘老皇親如此鄙吝,大事去矣!廣蓄多產何益’周奎被逼無奈,才忍痛捐了一萬兩。其余勛戚官僚紛紛效仿,沒有一個捐餉超過一萬兩?”
  是不是這些人真的沒有錢,不是的!后來李自成進占北京,嚴刑拷掠,“從周奎家抄出銀子五十多萬兩,陳演也獻銀四萬兩”,至于其他商人官僚查抄出的銀子更是不計其數,所以總數才有7000萬兩白銀。

  如果不是實在窮的叮當響,崇禎也實在不必受這份窩囊氣,以皇帝之尊,而且是一些人公認的掌握有生殺大權的皇帝,居然要如此低三下四,死氣白賴的象討飯一樣去哀求自己的臣僚下屬捐獻銀子,而這些人不肯多捐,他也沒有絲毫辦法,這在中國歷史上甚至世界歷史上大概也是空前絕后的奇聞!就算西方的國王之類,碰到這種情形,也用軍隊硬搶了!
  這樣一個鐵的事實,不僅表明崇禎皇帝的內帑確實已經一無所有,拿不出半點錢來,否則的話,莫非他真的是犯賤么?莫非真的是有自虐癖好么?放下皇帝的尊嚴去當討飯,去受那些大臣勛戚的窩囊氣?這是某些人筆下一向心高氣傲,剛愎自用的崇禎皇帝的性格么?稍微有點頭腦的人都可以做出一點合理的判斷!

  而且這個事實更是給一些拼命宣揚中國古代所謂皇權專制如何登峰造極,皇權之下,私人財產如何不受保護,而西方則是如何保護私有財產,國王權力如何受到制約的人一記響亮的耳光。如果真象這些東西所認為的那樣中國古代(不包括蒙古和清朝)的皇帝要什么就有什么,全天下都是他的私人財產,那崇禎皇帝還募個什么狗屁捐,直接下道圣旨,讓這些人把財產交出來不就行了?事實似乎倒是顯示明朝的皇帝比起同期西方的那些國王們更有私人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識,以至到了國家萬分危急的關頭,居然還要依靠募捐這樣手段來籌集軍餉。

  第二是內帑可能的收入支出;

  有許多人把明朝皇帝的內帑當成聚寶盆,認為里面可以源源不斷的生出錢財來。正因為如此,他們才會相信崇禎內帑里有幾千萬甚至上億兩白銀的神話。

  但事實又如何呢?我們不妨先來看看明朝皇帝中可能是外快收入最多的萬歷的情況究竟如何?萬歷時期,皇帝內帑收入中最多的一項大概也就是礦稅,礦稅收入的數量,我們在上文中其實已經做過交代,這里不妨再引用一下

  “從萬歷二十五年到萬歷三十四年的十年時間里,礦監稅使向皇室內庫共進奉白銀五百六十余萬兩,黃金一萬二千萬余兩,平均每年進奉白銀五十余萬兩,黃金一千多兩”[《顧憲成、高攀龍評傳》步近智張安奇著p29]

  就算收上來的礦稅一兩銀子都不用出去,全都存在內帑里面,那也總共只有五百七十多萬兩。
  至于某些人臆想的幾百萬畝皇莊(實際上是官地)的收入就更是少的可憐,前面也已經交代過,這項收入不過是幾萬兩的銀子,甚至這幾萬兩銀子的收入也和皇帝沒有多少關系。按黃仁宇的說法,“皇莊每年4萬9000兩子粒銀的收入用以供應幾位太后的開支。李太后所得大半用于北京郊外的石橋建筑和捐給宗教寺院”
  那么皇帝還有一項主要的收入是所謂金花銀
  黃仁宇說金花銀“每年有100萬兩白銀,但其中大約有20萬兩要供應京城中武臣的薪俸”[p396],此外宮廷中太監宮女的生活費用應該也是從金花銀中支出,真正剩下的能夠供皇帝直接支配的數量并不多。

  而且關于金花銀的問題,前面我們也已經引用過田口宏二的說法,實際上金花銀的收入開支情況要受到戶部的干涉,并不能看成是帝室專門的收入
  “明代財政體系當中帝室也有某‘收入’和‘經費’,從內庫的收入來講,確有金花銀(折糧銀)和慈寧宮籽粒等重要的帝室經費來源。不過這些收入并不能算做帝室專用的項目。例如金花銀原來是江南等地區的田賦,是屬于戶部管理的部分。嘉靖年間以后,這個項目雖然逐漸變成內庫的收入來源,但到明末戶部也一直干預金花銀的收取和開銷。……可以說除了若干莊田收入等等以外,帝室原來沒有專項財源”

  關于這一點在黃仁宇的著作中也可以得到印證,一旦到了國家財政遇到困難的時候,這部份收入也就轉變成國家行政或軍事費用直接受到戶部的支配,比如1543年,在一次廷議之后,嘉靖皇帝同意“讓出金花銀和皇莊子粒給戶部,預期持續五年,但實際上一直持續到1558年。作為御馬房和皇家苑囿的草場、牧地很早就已由戶部接管,成為定例”[p361]

  正因為如此,對于金花銀對所謂內帑的貢獻,不必做過高估計。另外萬歷還有一項收入是“云南每年向宮廷供應黃金2000兩,1592年,萬歷皇帝將這個定額增加到4000兩”,4000兩黃金等于多少白銀呢?就算按照黃金和白銀一比十來計算,那也只是相當于4萬兩白銀,這同樣是一筆相當小的收入!

  可以說就算把明朝皇帝中被說成是聚斂搜刮最厲害的萬歷皇帝全部所有可能的收入加起來,內帑在最多的時候,也不可能超過一千萬兩,要想超過一千萬,唯一的可能是萬歷皇帝光收入,不支出,但偏偏一些喜歡丑化萬歷皇帝的東西筆下的萬歷又是生活奢侈,消費驚人的皇帝,什么公主的婚禮,皇子的婚禮,還有對親信的賞賜等等都描述的繪聲繪色。

  滿清編寫的《明史》為了丑化萬歷皇帝,甚至說在萬歷時期,內帑就已經幾乎用光了“內府告匱,至移濟邊銀以供之”[《明史.食貨六》]
  當然《明史》為了丑化貶低某個特定對象,許多地方都自相矛盾,所以也不必全部當真,但是這條記載至少說明那種認為萬歷時期積存多少多少內帑,幾千萬甚至上億的內帑來留給崇禎皇帝,那不啻是癡人說夢。

  而按照黃仁宇的說法,萬歷死的時候,大概給他的子孫留下了七百萬兩的白銀,但這些銀子也很快就被充公轉交給戶部。原話是“當他1620年駕崩時,紫禁城中的倉庫被發現存有大約700萬兩白銀,其中大部分被他的兩個繼承人——泰昌帝和天啟帝——轉移給各部”[p396]
  《明史》本紀中的記載則有“四十八年七月,神宗崩。丁酉,太子遵遺詔發帑金百萬犒邊。盡罷天下礦稅,起建言得罪諸臣。己亥,再發帑金百萬充邊賞”。熹宗期間,把內帑充公轉讓給各部的記載在《明史》的本紀中找不到,但按照黃仁宇提供的注釋,在《熹宗實錄》中應該有相當多的記載(“《熹宗實錄》頁0052、0211、0231、0242、0418、0767、0773、2415”[p407 注釋199]),《明史》出于丑化熹宗的目的所以對此沒有敘述。

  根據上面這些記載,崇禎即位的時候,內帑已經接近空空如洗,能有幾十萬兩的銀子就已經相當不錯了!對于這一點,無論正史還是野史,記載都是一致的。比如《明史》中的說法,我們上面引用的那句“內府告匱,至移濟邊銀以供之”其實僅僅是半句話,完整的話是“內府告匱,至移濟邊銀以供之。熹宗一聽中官,采造尤夥。莊烈帝立,始務厘剔節省,而庫藏已耗竭矣”。無論內帑耗竭的原因是什么?(明史說是熹宗采造尤夥,其實未必如此),但耗竭本身則是肯定的。

  《崇禎遺錄》中的說法與此類似,可以相互印證:“熹宗在位七年,將神宗四十余年蓄積搜括無余,兵興以來,帑藏空虛。”

  既然前代遺留給崇禎的內帑根本就沒有多少,那么有沒有可能崇禎依靠自己積累出某些人傳說中那么多的內帑白銀呢?這就更是無稽之談!崇禎的爺爺萬歷以聚斂而聞名,整整四十多年的時間的,積累的內帑數量最多也就只有7百萬多兩,崇禎登基十七年,連年用兵,光是軍費開支消耗就不計其數,他用什么來積累某些人傳說中的上千萬兩內帑?簡直是天方夜譚!難道說內帑真的聚寶盆,可以自己生出銀子來嗎?

  有人說崇禎收沒魏忠賢的家產可以得到一大筆錢,這也不過是想當然的一派胡言!查抄魏忠賢家產,天下皆知,可以說萬人矚目,并非是秘密進行,也不可能秘密進行!如果真有很大一筆錢,怎么會不傳的沸沸揚揚?不必說上千萬兩,只要能有幾百萬兩白銀,就已經足夠形成轟動效應,已經足夠作為魏忠賢一大罪狀了。如果查抄魏忠賢真能得到這么一大筆錢,后來的文官請求皇帝發軍餉的時候,豈有不提到的道理?

  事實上,魏忠賢真正掌權得勢不過是三年時間,就算他一年貪污受賄一百萬兩白銀(這個數字已經是不太可能的了),那三年也不過就是三百萬而已,三百萬的話,一年的軍餉就可以消耗干凈了,而不會有任何存留!有記載說“忠賢所積財,半盜內帑,籍還太府,可裕九邊數歲之餉。”
  這種說法臆斷成分居多,并沒有任何實際根據,所以不足為信,

  第三,是崇禎當政十七年表現的品格以及行為邏輯。

  在百度、貓眼看人 上搜以下文章就明白了:
  關于崇禎的內帑問題
  明末三餉
  崇禎時期的賦稅同滿清初期對比
  明朝的賦稅那么低為什么還會激起大規模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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