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偷稅漏稅補交8億元,為什么不用坐牢?
我們老師說了:偷稅的第一次是提醒,偷稅的第二次才是坐牢。
范冰冰是第一次內偷稅,如果是第容二次,他絕對會坐牢。
在此強調一些法律:無論明星背景有多強大,如果她犯的少終會受到懲罰,但是有些法律還是會給一定的機會。
人家只是第一次被抓到偷銳,靠勞動力掙來的錢又不是傳統上貪污得來的錢。你們這樣計較是不是有點過份了。
因為范冰冰屬于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而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回罰,答被定性為偷稅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后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的,所以,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逃稅罪】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說白了就是有錢并且后臺強大😂😂
老虎大了打不了!
漏稅30多萬,已經補上,可還要判2-3年,用了150萬減了只做6個月的牢有這種說法嗎?
偷稅漏稅肯定要判刑。如果能補齊稅款或者多交一部分錢的話,政府會考慮減刑的。畢竟是經濟犯罪。
漏稅犯法,判刑避免不了。
還賺了那么多錢,為什么要偷稅漏稅呢?以后吸取教訓就行了
漏稅30多萬不是小數目,雖然已經補上,但漏稅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違法,有沒有這個說法可以查看相關法律條文。
你這種說法是不可能的,觸犯了刑法,該怎么處罰就怎么處罰,不是用錢就可以解決問題
偷稅漏稅要坐牢嗎
偷稅罪是指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進行虛假申報的納稅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情節嚴重的行為。現在很少有漏稅一說,稅務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都是按偷稅處理。《刑法》規定,犯偷稅罪,偷稅數額占應繳稅額10%以上不滿30%且偷稅數額在1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或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過兩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并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繳稅額30%以上且超過10萬元的,處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偷稅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犯偷稅罪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不會,你看人家范爺,劉曉慶偷稅漏稅1400多萬,入獄1年,范爺偷稅漏稅是劉曉慶的17倍,被捕也會專捕人家的屬法人代表,法律也不敢動某些人呢
一更:我知道作為你家偶像的范爺很努力,也知道它一直很努力,偷稅漏稅只是個錯誤,改正就好了,人犯錯怎么能不改正呢?但是你家范爺確實觸犯了法律,而法律對于偷稅漏稅的規定就是判刑入獄,而它并沒有入獄,所以說法律也會繞行某些人,我說錯了嗎?
二更:我就是想看到作為你家偶像的范爺入獄收監,這才是現代社會的法治精神,這才是法治社會,而現實,你家范爺一天不入獄,就說明現如今的法律是極其不完善的,法律在我國是個笑話,法治社會在我國是個笑話,只有當老百姓看到作為你家偶像的范爺入獄收監以后,才能真正的體會到法治社會中,刑可以上大夫,法律在我國是絕對的,這樣老百姓才能認識和學習到法律在我國的效力,知道我國的法治精神并不是單純只是說說而已,懂得法律,知道學法用法,遵紀守法。
三更:只有作為你家偶像的范爺入獄收監,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才能看到法律的可貴性所在,因此,我堅決堅持現在的中國,偷稅漏稅并不需要坐牢的說法是正確的,因為我沒看到某病病被法律嚴懲!!!
《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回記賬憑證,或者在答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您好,
如果被查這肯定是要坐牢的
第一責任人: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金融
第三負責人負責人:會計
如何逃稅8億不用坐牢
因為范冰冰屬于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而且此前未因逃避繳內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被容定性為偷稅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后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的,所以,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逃稅罪】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只要你積極配合稅務機關的檢查,不故意隱匿、銷毀相關會計憑證,第一次被發現逃稅都是不用坐牢的,在規定期限內補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就行了
偷漏稅的法律責任 偷漏稅的問題,先是補稅,交滯納金,再罰款,這三部曲唱完了,就不用起訴了。
一般情況下是要加收滯納金的。不加上滯納金,只有一種情況,即“因稅務專機關的責任,致使屬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 《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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