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一個100平的二手房需要根據成交價格,房屋年限等不同的方面來進行交稅。根據我國關于房屋稅收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購二手房與轉讓二手房需要交納的稅費各分為以下幾種:
買方:
1、契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稅率為3%);
2、交易服務費:建筑面積(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 05%;
4、產權轉移登記費: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買家為單位的80元)。
賣方: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個人轉讓住房應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營業稅,稅率為5%。又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2號)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
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面積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實際成交價格在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價格的1.2倍以下。不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為非普通住房。
一、印花稅、土地增值稅
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轉讓二手房,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轉讓收入為實際成交價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規定:
對轉讓住房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憑原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所謂合理費用,指的是納稅人按照規定實際支付的住房 裝修 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手續費、公證費等費用。
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可按3%的比例核定征稅。個人轉讓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經地方稅務機關核實,其所得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附加稅費
轉讓二手房時,賣房人應以應納營業稅額為計稅(費)依據,適用稅(費)率如下:
1、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市區7%,縣城、鎮5%,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計征;
2、教育費附加按3%的征收率計征;
3、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征收率計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隨同營業稅一并征免。
擴展資料:
二手房交易稅費
一、正常過戶
交易手續費: 2.5元/平方米×建筑面積 ;
合同印花稅: 房屋成交總額×0.05%;
營業稅: 普通住宅 2年內:房屋成交總額×5.55% ;2年或2年以上:免征 ;
非普通住宅2年內:房屋成交總額×5.55% 2年或2年以上:差額 ×5.55% ;
個人所得稅: 普通住宅房屋成交總額的1%或利潤部分×20%;
非普通住宅 房屋成交總額的2%或利潤部分×20%;
土地增值稅: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內:房屋成交總額×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總額×0.25% 5年或5年以上:免征;
買賣合同公證費:(買賣合同需要公證時才須繳納) 房屋成交總額×0.3%;
契稅是應由買方交納的,交稅比例是: 1、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1.5%的契稅。2、非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3%的契稅。
二、贈與過戶
1、費用: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但是需要增加
(1)公證費 40元/平米*產權證面積
(2)契稅的征收,不論房產什么情況都需要征收全額契稅,其他費用和正常過戶都一樣
2、所需材料:
(1)公證處需要賣方夫妻雙方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一套、買方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產權 證復印件一套
(2)不需要經過地稅局直接可以過戶。
(3)房管局需要材料同正常過戶基本一樣只不過還需要公證書原件一份。
三、繼承過戶
1、繼承房產的費用有:
(1)公證費 40元/平米*產權證面積
(2)繼承公證費 80元/單 放棄繼承公證80元/人 注:繼承的房產再次轉讓出售時個人所得稅按照所得征收20%,不過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購買超過2年的話就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而且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政策同樣適用。
2、所需材料:
(1)公證處需要 原產權人的死亡證明、產權證復印件和所有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一套。
(2)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過戶基本一樣,只是還需要公證書一份。 注:繼承的難點在于公證所有的繼承人都放棄繼承,這樣就要求證明當事人即為所有繼承人并且都自愿放棄繼承權。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二手房交易買賣雙方要交哪些稅?
買一個100平的二手房,屬于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交易契稅為地稅局評估價*1.5%。
二手房買賣的買方稅費表:
1、交易手續費:建筑面積*3元/平方
2、產權登記費:
個人:50元/宗;每加1人增收10元;
單位:80元/宗
非住宅:550元/宗,每加1人增收10元
3、交易契稅:
(1)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單元總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地稅局評估價*1%
(2)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單元總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地稅局評估價*1.5%
以上需以家庭為單位,買方必須提供戶口本原件、結婚證或半個月累的無婚姻登記證明原件,戶籍所在地的無房證明
(3)單元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含):地稅局評估價*3%
(4)非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地稅局評估價*3%
(5)贈與、非住宅、單位購買:地稅局評估價*3%
4、交易印花稅:
個人住宅:免征
非住宅,單位購買或出售:地稅局評估價*0.05%
5、抵押登記費:
抵押權人是個人住宅:50元/宗
單位住宅:80元/宗
非住宅:550元/宗
6、證照印花稅:5元/證,每增加1人加收5元
擴展資料
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轉讓二手房,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轉讓收入為實際成交價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規定:
對轉讓住房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憑原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
所謂合理費用,指的是納稅人按照規定實際支付的住房 裝修 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手續費、公證費等費用。
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可按3%的比例核定征稅。個人轉讓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經地方稅務機關核實,其所得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二手房買賣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房產--二手房交易買賣雙方要交哪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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