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與一般納稅人的區別?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由這四個部分來判斷。
1.它們使用的發票不同。
一般納稅人不但可以收普通發票,更可以收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就一般只能使用普通發票,不過小規模納稅人在購買貨物的時候也可以收增值稅發票,只是它們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不同,一般納稅人是按價格款項的部分入成本,稅款部分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帳戶”,而小規模納稅人是按全額進入成本的。
2.它們的稅率不同。
一般納稅人一般有三個稅率:6%、11%、17%,并且還可以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稅率是3%,并且小規模納稅人不達到金額要求可以免稅。
3.它們繳稅金額的計算方法不同。
一般納稅人是按“抵扣制”的方法來計算稅金的,也就是說,按銷項減進項后的余額來交稅。而小規模納稅人則是按照銷售收入/(1+使用稅率)得到的金額再乘于3%的稅率來交稅的。
4.它們的認定條件不同。
如果從事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年銷售額達到50萬的可就必須要認定申請為一般納稅人,50萬以下仍舊可以是小規模。
如果主要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的,年銷售額80萬以上必須要認定申請為一般納稅人,沒達到這個標準的則為小規模納稅人。
認定條件:
1.主要從事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年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50萬以下的為小規模;
2主要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的:年銷售額80萬以上的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80萬以下為小規模。工業企業年銷售額在50萬以下的,商品流通企業年銷售額在80萬以下的,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反之為一般納稅人 。
營改增類年銷售額500萬,未到500萬的為小規模。
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的認定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營改增后的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
《關于北京等8省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8號規定: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關于營改增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及相關事項的通知》(深國稅函〔2012〕227號)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申請人應提供的資料如下: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通用申請書》;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4.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
5.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
6.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一般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
一般納稅人的特點是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銷項稅額。
1.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2.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小規模納稅人資格認定。
需符合以下條件: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一般納稅人 百度百科 小規模納稅人
1、銷售額控制不同:小規模納稅人連續12個月銷售額不能超過最高額度,超過后應轉為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的銷售額沒有限額。
2、稅率不同:小規模納稅人除出租、出售不動產征收率5%以外,其他都是3%;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分6%、11%、17%三檔稅率;
3、增值稅計算方式不同:小規模納稅人應交增值稅=含稅價÷(1+征收率)×征收率;一般納稅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
4、開具增值稅發票不同:部分小規模納稅人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月銷售額超過3萬才能開具專票;一般納稅人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抵扣進項不同: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可以抵扣進項稅。
擴展資料: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一般納稅人的特點是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銷項稅額。
認定標準
1.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2.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小規模納稅人資格認定。
需符合以下條件: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
領購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
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查驗。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的認定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參考資料:小規模納稅人 百度百科-一般納稅人
1、認定區別: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
2、計稅方法和管理制度區別:
我國現行增值稅納稅人根據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是否超過規定標準,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類,實行不同的計稅方法和管理制度。簡單的說,一般納稅人實行的是購進扣稅法算增值稅,而小規模納稅人采取的是簡易計稅,直接用銷售額乘以征收率來算,不涉及進項抵扣的問題。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一般納稅人的特點是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銷項稅額。
2018年4月4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3號)》規定:
為完善增值稅制度,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其未抵扣的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
參考資料: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百度百科-一般納稅人
百度百科-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與一般納稅人的區別?
1、計稅方法不同
一般納稅人原則上采用一般計稅方法(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等特定應稅行為的一般納稅人也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
2、稅率與征收率不同
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簡易計稅的除外),目前增值稅稅率包括16%、10%、6%,0。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征收率,目前增值稅征收率包括5%、3%。
3、納稅申報期不同
一般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原則上實行以月為納稅期申報納稅。
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原則上實行以季度為納稅期申報納稅。
4、增值稅發票使用不同
一般納稅人可以開具和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除部分特定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自行開具專用發票外,大部分小規模納稅人不能自開專用發票,如果需要開具專用發票可以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5、抵扣進項稅額的區別
(1)一般納稅人:
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可以作為當期進項稅額按規定進行抵扣;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
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擴展資料
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
一、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的認定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二、營改增后的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
《關于北京等8省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8號規定: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關于營改增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及相關事項的通知》(深國稅函〔2012〕227號)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人應提供的資料如下: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通用申請書》;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4、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
5、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
6、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應納稅額較少或是不經常發生納稅行為的納稅人,公司剛成立的時候,都是默認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
2、稅率不同
一般納稅人的基本稅率17%,稅法還列舉了5類適應13%低稅率的貨物,還有幾項特殊業務按簡易辦法征收。還有零稅率應稅勞務和貨物。
而小規模納稅人的商業小規模按4%征收率;商業以為小規模按6%。
3、稅收管理規定不同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可以作為當期進項稅抵扣;計算方法為銷項減進項。
小規模納稅人:只能使用普通發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
4、稅率計算方法不同
一般納稅人做賬計算公式為:
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
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轉移凈收入 計算公式為:轉移凈收入=轉移性收入-轉移性支出
而小規模稅人做賬計算公式表示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5、增值稅發票使用不同
一般納稅人可以開具和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除部分特定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自行開具專用發票外,大部分小規模納稅人不能自開專用發票,如果需要開具專用發票可以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一般納稅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微企業的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小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2、稅收優惠政策不同
小規模納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納稅范圍不同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并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其應納稅額計算方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是按照應納所得額乘以稅率來計算的,但是國家對小微企業有扶植政策,符合要求的小微企業是按照應納所得稅額的25%來計算,然后乘以20%的稅率,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按應納說的額的50%乘以20%的稅率來計算的。
小規模企業再一次成為焦點的同時,小微企業一詞也經常被人們提起,同樣是小型企業,那么小微企業與小規模企業究竟是按照什么標準劃分的呢?
一、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
1.繳納所得稅小微企業的劃分標準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這里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2.免征增值稅的小微企業的劃分標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3.與融資有關的小微企業的劃分標準
(1)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這里所稱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二、小規模企業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這里的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以下是2018年5月1日之前規定的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
2.年應稅服務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本數)的納稅人;
3.其他行業年應稅銷售額超過80萬元。
2018年5月1日起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并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總的來說,小規模企業的劃分只是跟銷售額有關系,小微企業的劃分與利潤總額、資產總額和職工人數都有關。他們的關系可以相互包含,小規模納稅人可能也是小微企業。
稅務師考試
1、主要從事生產的:年銷售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一百萬以下的為小規模納稅人。2、主要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的:年銷售額180萬以上的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180萬以下為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與一般納稅人的區別?
區別如下:
個體戶:
是指中國公民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業、商業、建筑業、運輸業、餐飲業、服務業等活動的個體勞動者。由個體戶來經營的單位成為個體經營戶,指的是指除農戶外,生產資料歸勞動者個人所有,以個體勞動為基礎,勞動成果歸勞動者個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種經營單位。
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一般納稅人:
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一般納稅人的特點是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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