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既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助還可以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助嗎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的,可以依法享受殘疾人護理補助政策,具體補助金額可參考當地政府的政策補助標準。
《殘疾人保障法》第四條 國家采取輔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減輕或者消除殘疾影響和外界障礙,保障殘疾人權利的實現。
第四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通過多種渠道給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會救助。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家庭,應當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級人民政府對貧困殘疾人的基本醫療、康復服務、必要的輔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換,應當按照規定給予救助。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農村低保和殘疾人兩項補貼是一回事嗎
農村低保和殘疾人兩項補貼,不是一回事。
殘疾人可以辦理低保,辦理低保的人不一定是殘疾人。所以,農村低保和殘疾人兩項補貼,不是一回事。
農村低保即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對象是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
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直白的解釋則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其中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為農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簡稱“城市低保”。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
2015年12月22日至24日,中國殘聯在京召開主席團會議和殘聯系統工作會。從會議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20個省份建立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受益殘疾人超過800萬人。隨著2016年1月1日這兩項福利補貼制度的全面實施,這個數字將擴大至2000萬。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2015年9月18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民政部副部長鄒銘和中殘聯副理事長程凱在會上介紹了國家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以下簡稱“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有關政策,并答記者問。
1、群體規模:目前,全國有8500多萬殘疾人,其中,申領了殘疾證的殘疾人有3000多萬,按照國家頒布的殘疾人分類分級標準,一級、二級視作重度殘疾人,有1100多萬。按照國務院《意見》規定,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視為困難殘疾人補貼對象,有1000萬左右。
2、收支狀況。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僅有占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多(2013年全國殘疾人狀況監測顯示僅為平均收入的56.2%),而城鄉殘疾人家庭人均醫療支出卻分別是全國城鄉平均水平的1.6倍和1.7倍
3.現實困難。農村殘疾人貧困發生率近50%;全國有近千萬殘疾人依靠低保維持基本生活;城鄉殘疾人就業率尚不足50%。殘疾人在交通出行、輔助器具、護理照料等方面都需要付出較常人更高的生活成本。殘疾人收入低、支出大的矛盾將持續影響殘疾人的基本生活,統計顯示,殘疾人家庭恩格爾系數為48.5%,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12.3個百分點。
4.補貼現狀。目前,全國有20個省份建立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20個省份建立了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其中13個省份同時建立了兩項補貼制度,27個省份建立了一項或兩項補貼制度。據統計,生活補貼方面,多數省份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13個省份城鄉標準統一;護理補貼方面,多數省份為每人每月50元或100元,18個省份城鄉標準統一。
這里的第一條,就確定按照國務院《意見》規定,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視為困難殘疾人補貼對象,增加有1000萬人左右。說明拿低保與領取殘疾補助不沖突。
有區別,現從申請條件、補貼金額、申請限制、申請程序、政策鏈接五個方面分析低保政策和兩項補貼的區別:
一.申請條件
1.低保:滿足條件者都可申請低保。
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兩項條件都滿足才能申請低保,例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但如果家境本來就很殷實,也不符合申請低保的條件。
2.兩項補貼:只有殘疾人才能申請兩項補貼。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擴大到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
有低保的殘疾人基本都能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
重度殘疾人基本都可以享受護理補貼。
二.補貼金額
1.低保標準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布,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這說明全國低保金發放金額是不統一的,而且低保金額也會隨著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點擊下文(鏈接)即可看到全國的低保標準。
鏈接:2017年全國各省(市)的低保標準,最高的地區每月竟達970元
2.兩項補貼標準
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殘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長期照護需求統籌確定,并適時調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殘疾人的不同困難程度制定分檔補貼標準,提高制度精準性,加大補貼力度。
這說明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的金額也是不統一的,補貼金額也會隨著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三.申請限制
1.年齡限制
申請低保和兩項補貼均沒有沒有年齡限制,符合條件即可申請。
2.數量限制
低保:一般情況下一個家庭可申請一個低保
但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給予生活保障。
兩項補貼:一個家庭中可以不止一人申請兩項補貼
如果一個家庭有幾人都滿足兩項補貼的條件,那他們都可以申請兩項補貼。
四.申請程序
1.申請低保的程序
(1)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2)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群眾評議、信息核查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3)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準,并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布;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批準,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2.申請兩項補貼的程序
(1)自愿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殘疾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請。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為辦理申請事宜。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應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逐級審核。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依托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受理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材料報送縣級殘聯進行相關審核。審核合格材料轉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定,殘疾人家庭經濟狀況依托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審核。審定合格材料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縣級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
(3)補貼發放。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采取社會化形式發放,通過金融機構轉賬存入殘疾人賬戶。特殊情況下需要直接發放現金的,要制定專門的監管辦法,防止和杜絕冒領、重復領取、克扣現象。
(4)定期復核。采取殘疾人主動申報和發放部門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定期復核制度,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應補盡補、應退則退的動態管理。定期復核內容包括申請人資格條件是否發生變化、補貼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等。
我南票區的重殘分別55元80元,低保280元每人每月,別的沒有優惠政策。
不是
當然不是一回事啊,親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是響應什么政策
根據《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52號)
具體內容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
國發〔2015〕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殘疾人是需要格外關心、格外關注的特殊困難群體。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福利保障工作。為解決殘疾人特殊生活困難和長期照護困難,國務院決定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以下統稱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這是保障殘疾人生存發展權益的重要舉措,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為此,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統領,以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為目標,以殘疾人需求為導向,加強頂層制度設計,制定殘疾人專項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
(二)基本原則。
堅持需求導向,待遇適度。從殘疾人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需求入手,著力解決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和長期照護支出困難。立足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科學合理確定保障標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堅持制度銜接,全面覆蓋。注重與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公益慈善有效銜接,努力形成殘疾人社會保障合力。做到應補盡補,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殘疾人。
堅持公開公正,規范有序。建立和完善標準統一、便民利民的申請、審核、補貼發放機制,做到陽光透明、客觀公正。加強政策評估和績效考核,不斷提高制度運行效率。
堅持資源統籌,責任共擔。積極發揮家庭、社會、政府作用,形成家庭善盡義務、社會積極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責任共擔格局。
二、主要內容
(一)補貼對象。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對象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擴大到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的認定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參照相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長期照護支出,對象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逐步推動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長期照護殘疾人的護理補貼制度。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產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品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6個月以上時間。
(二)補貼標準。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殘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長期照護需求統籌確定,并適時調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殘疾人的不同困難程度制定分檔補貼標準,提高制度精準性,加大補貼力度。
(三)補貼形式。殘疾人兩項補貼采取現金形式按月發放。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詳細劃分補貼類別和標準,采取憑據報銷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四)政策銜接。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供養保障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
三、申領程序和管理辦法
(一)自愿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殘疾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請。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為辦理申請事宜。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應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逐級審核。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依托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受理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材料報送縣級殘聯進行相關審核。審核合格材料轉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定,殘疾人家庭經濟狀況依托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審核。審定合格材料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縣級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
(三)補貼發放。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采取社會化形式發放,通過金融機構轉賬存入殘疾人賬戶。特殊情況下需要直接發放現金的,要制定專門的監管辦法,防止和杜絕冒領、重復領取、克扣現象。
(四)定期復核。采取殘疾人主動申報和發放部門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定期復核制度,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應補盡補、應退則退的動態管理。定期復核內容包括申請人資格條件是否發生變化、補貼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全面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的重要性,將其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務,完善政府領導、民政牽頭、殘聯配合、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民政部門要履行主管部門職責,做好補貼資格審定、補貼發放、監督管理等工作,推進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與相關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制度有機銜接。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保障,及時足額安排補貼資金及工作經費,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順利實施。中央財政通過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予以支持。殘聯組織要發揮“代表、服務、管理”職能作用,及時掌握殘疾人需求,嚴格殘疾人證發放管理,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相關審核工作。
(二)加強制度落實。地方已經實施的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補貼對象范圍小于本意見要求的,要嚴格按本意見執行,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擴大補貼范圍。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導市場服務、鼓勵慈善志愿服務等方式,健全補貼與服務相結合的殘疾人社會福利體系,促進殘疾人服務業發展。
(三)加強監督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內容,重點督查落實情況。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發放使用情況要定期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財政、審計、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防止出現擠占、挪用、套取等違法違規現象。民政部門要會同殘聯組織定期開展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績效評估,及時處理殘疾人及其他群眾的投訴建議,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要統籌建立統一的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網絡信息平臺,加強對基本信息的實時監測、比對、歸納分析和動態管理,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強政策宣傳。各地要及時組織學習培訓,全面掌握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精神和內容,正確組織實施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種媒介宣傳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引導全社會更加關心、關愛殘疾人。要充分考慮殘疾人獲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實際困難,采用靈活多樣形式進行宣傳解讀,確保殘疾人及其家屬知曉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內容,了解基本申領程序和要求。要及時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解釋工作,協助殘疾人便捷辦理相關手續。
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貫徹實施辦法,推進落實相關工作。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要根據職責,抓緊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國務院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1]
國務院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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