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5%
土地增值稅.2%
城建稅.營業稅*7%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其他教育費附加.營業稅*1%
所得稅.按開發項目位于地理位置不同,有百分之二十五的,有百分之二十的,有百分之十五的,和百分之十的.也按住宅和商業分不同的稅率了。
買方產生的稅費:契稅首套房1%(房子面積90方以上的1.5%)二套房3%
交易管理費3元/平米
交易登記費50元
賣方產生稅費:營業稅5.5%(過五年且面積小于144平米免征)
個人所得稅:1%(過五年且市內唯一物業免征)
交易管理費3元/平米
交易流程:
①簽完合同后,約定時間過戶。
②過戶當天,上午遞件(將交易資料遞入房管局)
③遞件后房管局會核對資料,大概三個小時后核對完畢。(這個時候一般都是下午1點左右)就可以繳稅了。
④交完稅會給稅單發票給你。有兩聯,你將對數聯交回給房管局辦證處
⑤交回對數聯他會跟你說幾天后可以拿新房產證(一般是7天,節假日順沿)
⑥然后等拿證就可以了
買房注意事項:
一、謹慎選擇房地產經紀機構時,要選擇正規的、信用良好的房房地產廣告管理方面的規定,買方應當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由工商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在查看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書和經紀人證書時,要注意看原件,不要看復印件,還要注意營業執照、備案證書的有效期及地址與實際狀況是否相符,房地產經紀人的執業單位與執業證是否一致等情況。
二、合同簽訂須留心
合同是房屋買賣的有效憑據,直接關系各方當事人的權益,簽署合同時務必要留心。簽署合同前,應認真閱讀并與其他當事人協商合同的條款或內容,特別是對自己認為應當寫入合同的內容,更應充分與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再寫入合同,以保障自身權益。
對合同中有空白條款或內容的,應予以劃去或填上內容,切忌不認真看合同就簽名。不要輕信口頭承諾,對于其他當事人都同意的條款,一定要寫入合同中,防止其他當事人“事后不認賬”。
三、售樓廣告莫輕信
目前,依然有個別開發商存在夸大宣傳、售樓廣告與事實不符的情況,對買方造成誤導,這種行為違反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是確定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最重要依據,如果購房人認為廣告宣傳的事項是對訂立合同有重大影響的,可以要求增加到合同內容中,并設定違約責任。因廣告宣傳與事實不符,購房人要求解除買賣合同的,可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四、電商團購要謹慎
一些開發商與電子商務平臺合作,以優惠折扣方式吸引消費者。在一些電子商務平臺上,有類似于“會員獨享”、“網購優惠”等字眼的活動,以辦理會員卡或代金券等優惠模式吸引購房人團購。在此類活動中,購房者也一定要謹慎,注意收好繳費的收據。
五、“陰陽合同”簽不得
在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個別當事人為逃避稅費或獲取高額度商業貸款,采用簽訂“陰陽合同”的方式辦理交易手續。這種做法,不僅違反了法律的規定,還存在事實上的極大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的相關規定,納稅人提供虛假材料偷稅漏稅的,均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在交易過程中,一旦對方通過司法途徑要求履行合同約定事項時,因虛報的內容已被房屋交易管理部門、稅務部門或銀行所采納認可,當事人往往必須按照虛報的內容履行相應義務,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六、維權途徑要選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依法簽訂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合同當事人對自己簽署的合同或協議應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履行。
在合同或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矛盾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協商不成的,應當按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通過仲裁或訴訟等途徑及時處理。矛盾糾紛中較為常見的解除合同、退還定(押)金等訴求,屬于民事糾紛,應當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行政機關無法也無權干預。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購房稅費/
買新房要繳納契稅、住房維修基金、房屋產權登記費、證件印花稅、工本費。對個人購房契稅,稅法根據不同情況給予了不同程度的減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規定,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契稅
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征收,普通住房標準為按1.5%征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征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準略有不同。
住房維修基金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證照印花稅:5元/本。
工本費:10元/本。
一、房地產開發商出售商品房,取得收入應繳納下列稅種: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11%;一般納稅人執行簡易計稅法的和小規模納稅人3%。
2、附加稅:以增值稅稅額為基數的12%。
3、預交土地增值稅:銷售額的2~3%。(地方差異)
4、預交企業所得稅:銷售額的2~3%。(地方差異)
5、合同印花稅:合同價的萬分之五。
二、計算:
1、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稅:登記價*5.2%
2、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30%(土地增值額在原值的50%以內的部分)+土地增值額(土地增值額在原值的50%到100%之間的部分)*40%+土地增值額*50%(土地增值額在原值的100%以上的部分)
3、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額-現土地增值稅-供樓利息-裝修發票額)*20%+裝修發票額*5.75%。
擴展資料:
一、買家支付
1、房地產交易手續費:5元/平方米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為11元/平方米.
2、房屋登記費: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費)。
3、權證印花稅:5元/本。
4、印花稅:0.05%
5、契稅:交易價(或評估價)×4%。
二、賣家支付
賣家出售的時候,商鋪不論年限,都要交納以下幾種稅費:
房地產交易手續費3元/平方米。
印花稅:房屋產價的0.05%。
土地增值稅:
A、可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土地增值稅=[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每年加計5%)-有關稅金]×適用稅率。
B、不能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土地增值稅=(轉讓收入-轉讓收入×90%)×30%。
個人所得稅:
據實征收為(轉讓收入-房產原值-合理費用)×20%,核定征收為轉讓收入×7.5%×20%。
轉讓收入-房產原值-合理費用相當于個人凈收入。
營業稅及附加稅:
A、可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為(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5.5%。
B、不能提供上手發票的,為轉讓收入×5.5%。
C、稅費為差額的5.56%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商鋪買賣稅費
新房交稅一般指新房交易稅費,需要交:
一、契稅:
1、繳納契稅比例約為房款總金額的1.5%;
144平米以下普通住宅1.5%,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超過144平米3% ,非住宅4%。
通常契稅跟著首付款一起繳,開發商代收。交納相關費用,開發商會出具正式的購房發票。
2、印花稅:在訂立合同時就直接繳納,總房款的0.05%,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繳,以便于開發商統一辦理合同登記和房產證。
3、銀行按揭費用,包含三項:抵押登記費、權證印花稅、保險費。
二、房屋維修基金:
大修基金約占購房款的2%-3%。
一般來說,購房者在領鑰匙,辦理入住手續時,開發商就會代收房屋維修資金。
三、物業管理費:
以購房人驗收房屋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如開發商發出入住通知書后,購房人無正當理由不進行收樓的,物業管理費可以從發出入住通知書一個月后開始計算。
產權人長期不住的房屋或開發商未售出的空置房,均應交納物業管理費。
四、權屬登記費:權屬登記費就是辦理房產證的費用。
五、交易手續費用:
1、住宅 建筑面積 X3元/㎡
2、非住宅 建筑面積 X11元/㎡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新房交易稅費
買新房需要交的稅費如下:
1.印花稅:稅率為1‰,計稅前提為簽署房屋預售合同,買賣雙方各0.5‰。
2.公證費: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執行: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計費前提為合同公證之時,繳納人為買受人。
3.律師費:費率為房款的2.5‰-4‰,計費前提為簽署房屋預售合同時,繳納人為買受人。
4.房屋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1000元,120平方米以上3000元,買賣雙方各負擔一半。
5.契稅: 契稅是按照購房交易交割的3%~5%計算繳納。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稅率征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大于1,且單價低于當地普通住房界定標準),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按照1.5%征收契稅。
個人購買144平方米(不含144)以上的普通住房,或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契稅按照3%征收。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的按照5%征收。
6.申辦產權稅費:
房屋產權登記費:0.3元/平方米(建筑面積)
土地使用權登記費:0.13至0.3元/平方米(占地面積)
房屋所有權證:5元/件
房屋所有權證印花稅:5元/件
國有土地所有證:20元/件
擴展資料:
轉讓房產的稅費征收種類如下:
一、契稅(受讓人繳納)
新建商品住房買賣:按房價的3%(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為1.5%)
非居住新建商品房買賣:按房價的3%
存量住房買賣:按房價的3%(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為1.5%)
非居住存量房屋買賣:按房價的3%
交換:房屋交換差價支付方按差額的3%
贈與: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3%
預購商品房及其轉讓:按房價的3%(其中個人預購普通住房按房價的1.5%)預征
二、印花稅
1.合同印花稅
新建商品住房買賣、新建非居住商品房買賣:受讓人按房價的0.03%;
存量住房買賣、非居住存量房屋買賣:買賣雙方各按房價的0.05%;
2.權利、許可證照印花稅:房屋產權證每件五元。
三、營業稅(5.65%)
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余額征收營業稅。
單位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住房,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20%)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對其實行核定征稅,即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上海: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房產稅
百度百科-購房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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