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NBA的薪金政策

首頁 > 稅收2022-09-12 17:52:05

nba的薪金制度詳解

請告訴我詳細的nba薪金制度
你好!
關于NBA薪金制度,這里有詳細的解釋.
請查詢:http://zhishi.baidu.com/zhishi/54523.html
在NBA,工資帽是最著名工資限制條款;1999年NBA“罷賽風波”最后的妥協產物之一就是這個“第三方托管”;在目前的NBA,幾乎每支球隊都能享受到拉里·伯德例外條款的待遇; 每個賽季開始每支球隊都擁有第一輪選秀權和第二輪選秀權,當然選秀權也可以通過交易而減少或增加。

NBA的球員轉會中最核心的問題就是球員的薪水,NBA關于工資有諸多規定,像工資帽、奢侈稅、拉里·伯德條款、第三方托管等等。如果你想真正地了解今年的NBA球員市場風云,那么本期知識《NBA工資揭秘》不可錯過。
工資帽(Salary cap)
在NBA,工資帽是最著名工資限制條款。每年的“工資帽”是根據NBA前一年的總收入,然后取這個總收入的48%作為NBA球隊工資總額。再拿這48%的總收入除以NBA球隊總數29支球隊,得出的平均數就是當年的“工資帽”,球隊花在球員身上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這個數字。 超出多少,像聯盟交多少

奢侈稅(Luxurytax)
這就是55%的核心所在。顧名思義,如果你的消費屬于奢侈,就要向你征收奢侈稅了。那么,奢侈的準線在哪里呢?工資帽是軟的,不是硬的,再蹦高總得有個界線。NBA規定,聯盟總收入的48%是“工資帽”,總收入的55%就是奢侈稅的界線

拉里-伯德例外條款
也叫做大鳥條款,因前波士頓凱爾特人的巨星拉里-伯德(他的名字叫Bird,綽號就叫“大鳥”)而得名,他在1997―2000賽季擔任步行者的主教練,頗有成績。這是NBA最為普通、最為常見的一個例外條款。
本來,按照理論狀態,工資帽的界線是總收入的48%,但球隊經常有一些使用例外條款的球員,這是允許超過工資帽的理由,也是很多球隊經常超過“工資帽”而逼近奢侈稅的現實形成原因。

例外要求特殊。能享受到這一條款的,必須有這樣的條件--在同一支球隊效力三年,中途沒有被放棄或者轉投其他球隊的情況。有這樣的條件,當你成為一名自由球員時,你的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礎上漲12.5%,而不具備這一條件的只能上漲10%。即使你上漲的部分使球隊薪金總額超過工資帽,也是規則所允許的。在目前的NBA,幾乎每支球隊都能享受到拉里-伯德例外條款的待遇,因為條件很簡單。

選秀權交易
NBA選秀權就是每支球隊選擇新人的權利。每個賽季開始每支球隊都擁有第一輪選秀權和第二輪選秀權,當然選秀權也可以通過交易而減少或增加。

NBA的薪金制度誰能解釋下

NBA薪金制度,這里有詳細的解釋
查詢:http://zhishi.baidu.com/zhishi/54523.html
工資帽(Salary cap):在NBA,工資帽是最著名工資限制條款。每年的“工資帽”是根據NBA前一年的總收入,然后取這個總收入的48%作為NBA球隊工資總額。再拿這48%的總收入除以NBA球隊總數29支球隊,得出的平均數就是當年的“工資帽”,球隊花在球員身上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這個數字。
球隊總薪水和薪水空間
  第一部分提到的工資帽和奢侈稅,都是為了限定球隊總薪水而存在的概念,那么球隊總薪水都包含哪些部分呢?首先能夠想到的,球隊大名單上所有球員的工資,包括激活和非激活的,以及他們的簽約花紅,肯定都算。
  其余的還有:賽季中期得到的球員,他的賽季總薪水全部算入工資總額中;買斷球員的工資按照相關規定分攤入球隊總額中;退役球員仍需要支付的工資;相關懲罰所占據的工資空間;已經提交但還未正式完成的操作所需要的工資;保留本隊自由球員(比如伯德條款或者類似的條款)所需要的工資;向受限制自由球員開出邀請合同所占用的工資;未簽約但也未釋放的首輪秀所占用的工資;球隊大名單低于12人后需要的“未滿員工資”;未宣布放棄的中產特例、雙年特例等工資等等。
  這里面,買斷球員和退役球員所占用的工資都有比較詳細的規定,已經提交但未正式完成的交易或簽約,這個容易理解,比如說休賽期火箭用2000萬簽下了霍華德,當時還沒有正式審批通過(比如說正在體檢),但也不能再拿這2000萬去簽約保羅了。向受限制自由球員開出邀請合同的工資同理,在該球員母隊選擇匹配或者不匹配前,也不能再用這部分空間來簽約別的球員了。
  首輪新秀的工資都是固定的,在簽約之前就占據相應的工資額。不過以下特殊情況可以從工資總額內去除:球隊和球員在新賽季開始前就簽訂書面協議,該球員本賽季不加盟該球隊;該球員和非NBA球隊簽訂合同,那么在常規賽開始后,該球員工資從總額內去除,但下賽季7月1日也就是休賽期開始后又要回來重新占據空間。
  未滿員工資:當一個球隊低于12人的時候(包括合同期內的球員,還保留續約權的自由球員,開出的邀請合同,首輪新秀等等),那么規則就會虛擬一個“未滿員”工資,金額相當于新秀底薪合同,比如說11個人,就虛擬1個,10個人就虛擬2個,這都占據球隊的工資空間。這一條僅限于休賽期。
  所以一種極端情況就有了答案,如果一個球隊所有人都成了自由球員,那么他們會有全部的薪水空間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他們薪水上有著12個虛擬合同。
  賽季中期離開球隊的球員工資;傷病導致結束籃球生涯的球員的工資;夏季聯賽球員的工資;被特赦后的球員的工資;無薪禁賽球員被禁賽的那部分工資的50%不計算入奢侈稅,但在計算工資空間的時候仍包含在內,比如說一個年薪1000萬的球員禁賽半個賽季,那么禁賽部分的工資就是500萬,50%就是250萬,這些錢不用交奢侈稅,但占據空間。
  講明白了球隊總薪水,那么薪水空間就很容易理解了。球隊總薪水與工資帽的差距,就是薪水空間。比如說工資帽是5000萬美元的話,球隊計算入總額的薪水是3000萬美元,那么他們的工資空間就是2000萬美元。這些薪水空間就可以用來簽約自由球員了。

工資帽:
工資帽:工資帽(Salary cap):在NBA,工資帽是最著名工資限制條款。每年的“工資帽”是根據NBA前一年的總收入,然后取這個總收入的48%(也有說51%或53%,差不多這個數)作為NBA球隊工資總額。再拿這48%的總收入除以NBA球隊總數30支球隊,得出的平均數就是當年的“工資帽”,球隊花在球員身上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這個數字。工資帽的概念1984年被引入,NBA聯盟和球員工會之間首先進行談判,只有雙方同意,工資帽才被正式公布。每年NBA的工資帽都在增加,1997-98 賽季是2690萬美元,2010年是5800萬美元。2013-2014賽季有遞增到了5867.9萬美元。

 這兩個概念是NBA薪資條例的根本,所有條款和補充條款圍繞這個展開。所謂工資帽就是NBA球隊的工資上限,原則上你球隊的總薪水不能超過一個數額,這個數額根據每年NBA聯盟總收入進行調節,今年為5800w,也就是原則上今年各隊薪水不能超過5800w,超過則簽約球員的請求會被聯盟駁回。

當然工資帽不是絕對的硬帽子,而是有一些例外條款可以突破的軟帽子,大家比較熟悉的有“伯德條款”和“中產條例”,一般來說超過工資帽的球隊都是因為行使了鳥權和中產。(這兩個條例后面有解釋)當一個球隊大量執行鳥權,而且每年都簽中產的時候,工資必然超過工資帽無數。

NBA的薪酬特色

(一)高競爭性原則:
NBA明星與龍套的薪水相比,差距極大。很多球隊的當家球星可以年薪超過兩千萬,而拿著“無保障合同”跑龍套的球員,薪金不過幾十萬美元。如此巨大的工資反差,激勵著球員去拼搏,進步。

(二)協商一致原則
小的方面來看,球隊與球員簽訂合同由球員經紀人和球隊經理決定。一旦簽訂合同,即便后來球員被球隊炒了,合同薪水必須一分不差的發給球員。大的方面來看,NBA的球員會成立勞方,NBA的老板會成立資方。雙方會相互博弈,爭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雙方共同制定NBA的薪金制度,體現了NBA薪金上協商一致的原則。

(三)激勵保留原則
對于那些特別優秀的球員,球隊會跟球員簽約一份3到9年的長期合同。使得球員無薪金之憂。這是NBA的激勵保留原則,是球隊可以留住對內大牌的重要原因。

(四)業績對應原則
當一個球員拿到了大合同時,如果他出現了大傷或者是斗志大減等完全配不上合同的情況時,球員可以選擇特赦或者忍痛裁掉,以此來避免更大的損失。而若一名球員因拿到大合同而喪失斗志(比如拜納姆),他的下一份合同就很難再做大了。

(五)長期遞增原則
NBA的球員薪水是長期遞增的。如此一來,選擇跳出合同的球員將會損失一份不小的費用,這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主隊利益,減少了球星抱團的現象,進而增加了聯盟的競爭力度。

(六)窗邊階級原則
NBA的球隊之間、球隊球員之間,大家的交易都是公平公正公開的,對于違反聯盟規定的交易,將受到懲罰,比如森林狼隊耍詐簽約史密斯,被罰沒收5年的首輪選秀權。
4:6

NBA中各種薪金條款

NBA球隊中各種薪金條款包括哪些條款?例如傷病特例,伯德條款,還有工資薪酬中受保障工資多少萬什么的?奢侈稅,工資帽又是如何劃分?
NBA新勞資條款更新(2005-2011版) 本勞資條款的使用期從2005-06賽季至2010-2011賽季,NBA有權將其延長至2011-2012賽季。此文主要介紹05-11版條款對于99-05版的更改,如果您不熟悉99-05版勞資條款,請到這里閱讀。

-選秀
X 美國本土球員最低選秀年齡設定為19歲(日期以選秀當年12月31日前為準),而且高中畢業至少一年;國際新秀為19歲。
X 第一輪新秀和約從3+1變為2+1+1(兩次球隊選項,分別在第一賽季和第二賽季末),完成4年合同的新秀成為受限制自由球員。
X 球隊允許承擔的國際球員的和約買斷費從35萬上升至50萬。
X 新秀球員簽約后30天才可轉會。

-NBDL聯盟
X 下賽季NBDL將擴展為15支球隊,每兩支NBA球隊共享一支NBDL球隊。
X NBA球隊有權將球齡不超過兩年的球員下放到NBDL,隨時可以招回,每年最多三次,下放NBDL的球員繼續記入冷藏名單。
X NBDL球員工資為三個月15000美元,下放的NBA球員按照NBA規則向原球隊領取薪水。
X NBDL球員最低年齡從20歲降低到18歲

-自由球員
X 和約最長年限由6年(使用伯德條款為7年)減為5年(使用伯德條款為6年)。年薪漲幅由最高的10%(使用伯德或早伯德條款為12.5%)降低為8%(使用伯德或早伯德條款為10.5%)。
X 球員頂薪將根據球隊BRI的48.04%計算(稱作頂薪工資帽),球齡0-6年球員頂薪為頂薪工資帽的25%,球齡7-9年球員為頂薪工資帽的30%,球齡10年或以上的球員為頂薪工資帽的35%。和上一屆勞資條款一樣,這個數字和球員上一份合同的105%取大。
X 05-06賽季的中產階級為500萬美元,之后每個賽季遞增前一賽季的8%。
X 百萬美元條款更名為“雙年條款”,球隊只能隔年使用,05-06賽季數字為167萬美元,之后每個賽季遞增前一賽季的4.5%。簽約期最長兩年,漲幅最高8%。
X 球隊仍然可以match受限制自由球員的邀請合同,但期限由15天減短到7天。
X ”Gilbert Arenas規則“ -- 第二輪新秀作為受限制自由球員,邀請合同(Offer Sheet)的第一年薪金不得超過當年的中產階級條款(第二輪新秀的原球隊只要有中產階級特例就能match任何合同。),從第二年薪金可以上下浮動8%可以高至頂薪。第三年最大薪金計算方法是:假設該球員第一年就拿到頂薪合同,則他第三年按照聯盟薪金漲幅規則可拿到的最大年薪。第三年后的年薪浮動范圍不得超過第三年年薪的6.9%。
X 球隊計算是否有足夠薪金空間或特例開出邀請合同時,必須取整個合同的平均年薪計算。
X 當受限制自由球員的原球隊match邀請合同后,該球員每年薪金按合同數字記入球隊每年總薪金。如果原球隊不match,則邀請合同的平均年薪記入新加盟球隊的每年總薪金。
X 底薪球員工資上漲3.5%
X 36歲規則的使用條件從“與原球隊簽約6年或6年以上的伯德球員”改為“與原球隊簽約5年或5年以上的伯德球員”,從“簽約5年的非伯德球員”改為“簽約4年的非伯德球員”。
X 想成為受限制自由身份的球員必須在6月25日之前行使自己的球員選項(如果是選項年)。
X Gary Payton規則:轉會后被遣散的自由球員不得立即與原轉出球隊重新簽約,必須等待30天(賽季中)或者20天(休賽期)。這是為了防止類似04-05賽季波士頓轉出Gary Payton后立即簽會的事情再次發生。
X ETO的執行時間從和約第5年后改為第4年后。
X 球員不得從球隊獲取現金之外的其他補償。
X 一般合同的簽約花紅不得超過和約總額的20%(原先為25%)。06-07賽季開始,邀請合同的簽約花紅不得超過和約總額的17.5%。
X 簽約花紅將按照當年薪金的比例分派到每年的球隊薪金計算中去,而不是過去的平均分配方案。底薪合同不得帶有簽約花紅。
X 合同獎金條款不得包含類似“某天仍然呆在此球隊”,“為此球隊效力xx天”,“必須打滿xx場比賽”的條件。
X 向受限制自由球員發出的邀請合同(offer sheet)最短期限改為兩年,不得包括任何選項年。如果該球員的原球隊不但開出了報價合同(Qualifying Offer),還提出一份頂薪合同作為報價合同的替代品供球員選擇,則其他球隊發出的邀請合同必須至少為三年期。
X 以一年底薪簽約的球員,如果服役年齡超過2年,球隊只需要按照2年底薪球員標準支付工資,差價部分由聯盟支付且差價不記入球隊薪金總額。
X 如果轉會花紅造成該球員年薪超過頂薪數額,那么該花紅將被自動降低甚至全部廢除(僅對05年后新簽定的合同和續約有效)。
X 每賽季1月10日開始,上個夏天未使用的中產階級,雙年條款,伯德和非伯德條款等開始貶值,每天降低原價值的1/180。
X 7月凍結期年歷: 2006/7/1 - 2006/7/11 2007/7/1 - 2007/7/10 2008/7/1 - 2008/7/8 2009/7/1 - 2009/7/7 2010/7/1 - 2010/7/7 2011/7/1 - 2011/7/7(選項年)

-轉會
X 原先的115%薪金匹配加10萬美元規則,變為125%薪金匹配+10萬美元。
X Alonzo Mourning規則:聯盟主席有權對轉會后拒絕為接手球隊效力的球員進行經濟或者禁賽處罰。
X 選秀新人簽約后30天內不得轉會,其他球員簽約后3個月或者下一個12月15日(兩者取晚)之前不得轉會。
X 如果一名身背1年期合同的球員在本合同結束后將擁有伯德或早伯德權,那么轉會必須取得本人的同意。如果本人同意后轉會,這名球員自動失去伯德或早伯德權,被看作是以自由球員身份重新簽約。
X BYC狀態在BYC生效后6個月或者下一個6月30日(兩者取晚)之前有效。

-球隊
X 取消”傷病名單“,以”active list(激活名單)“和”inactive list(冷藏名單)“代替。
X 激活名單最低人數由11人上升至12人,冷藏名單最低1人,下放NBDL的球員繼續記入冷藏名單。如果球隊有四名傷員,冷藏名單可以破例收容此四人。聯盟必須保證賽季時各球隊的平均激活名單人數為14人。球隊可以在比賽日當天決定冷藏名單,冷藏名單沒有最短停留期限。
X 和約在身的永久性受傷球員將繼續占用球隊薪金空間一年。
X 最低總工資為3712.5萬美元。

X 計算球隊奢侈稅時(而不是自由人簽約或者轉會時的薪金判斷),0-1年球齡球員的底薪工資按照2年球齡底薪工資計算。
X 球隊必須保證球員在規定發薪日至少收到20%的薪水。
X 永久性傷殘的球員的工資將在受傷退役后1年從球隊薪金總額中去除(如果他的和約年限仍然未到)。

-聯盟
X 保證球員得到籃球事業收入(BRI)的57%,保證金返還上限定為BRI的57%。如果某一年的BRI高于04-05賽季BRI的130%,則該賽季和之后所有賽季球員將得到57.5%的BRI。
X 球員上交的10%保證金在本條款第一年不變,2-5年減為9%,最后一年及選項年減為8%。
X 各隊工資帽由籃球事業收入的48%上漲到51%(05-06賽季為49.5%)。
X 無論總體薪金情況如何,聯盟每年都會征收奢侈稅。
X 奢侈稅觸發線定為61%BRI,在每個賽季開始前就根據預測BRI確定當年數字。超過觸發線的球隊按照1:1的比例繳納稅款,超出1美元罰款1美元。

X 奢侈稅和保證金將平均分配給各球隊。
X 如果一名球員不是第二輪新秀,且工資低于兩年球齡的底薪標準,那么在計算奢侈稅工資時,他的工資按照兩年球齡的底薪計算。
X 類似于本地媒體的長期大額合同,將在和約年限內平均分派到每年的BRI當中。
X 如果電視合同大幅度下降,聯盟可以中止現行勞資條款。

-其他球隊會得到一個一次性的遣散名額(05年8月15日前),用來遣散一名球員(或者用在一名已經遣散的球員的和約上)。該球員繼續從球隊領取工資,薪金繼續計入球隊薪金總額,唯一特殊的是計算奢侈稅時該球員薪金將從球隊薪金總額中劃去。球隊在遣散和約到期不得回簽該球員。遣散球員在6月21日后不得有轉會或簽約行為。被遣散球員的新合同部分收入將返還給原遣散球隊。 10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所有球員將可能接受4次隨機藥品抽查。1次查出使用競技類(Performance-Enhancing)藥物禁賽10場,第二次25場,第三次整賽季,第四次終身禁賽。查出服用大麻,第一次強制學習治療,第二次罰款25000美元,之后每次禁賽期增加5場。球隊可以要求老將在訓練營第一天上午11點報道。聯盟主席作出的12場以上可以收到獨立調查員監督。 NBA退役球員退休金標準將上漲。

05-06賽季山貓隊的工資帽為3712.5萬,最低總工資2784萬。

05-06賽季其他球隊工資帽為4950萬(球隊BRI的49.5%),最低總工資3712.5萬。

05-06賽季中產階級為500萬,奢侈稅觸發線6170萬。

05-06賽季新和約頂薪數字 -- 球齡0-6年的起薪1200萬,7-9年起薪1440萬,9年以上起薪1680萬!
薪金上限:
定義: 若球隊球員的工資總金額超過[薪金上限],那么該球隊就將支付給NBA聯盟超過金額的兩倍.
目的: 防止一些財大氣粗的老板通過高薪金來不斷增加球隊實力,造成聯盟中球隊實力"一邊倒"的現象.

先簽后換: 自由球員想離開A隊去B隊,而B隊卻沒有足夠的金額條款來簽下他,但B隊擁有幫助A隊釋放薪金空間的條款(所有的先簽后換的交易的接受球員方一定都會有這個條款,不然交易做不成).于是A隊和B隊先達成協議,A隊簽下該球員,B隊拿出隊中一名球員與之進行交換.
這么說可能很抽象,我舉一個例子你就明白了.

一開始,Amanda(薪金500萬一年)是A隊的球員,Bosh(薪金300萬一年)是B隊的球員.
Amanda在今年成為了自由球員,B隊想得到他.
Amanda期望的薪金是500萬一年,A隊擁有一個500萬條款,而B隊只有一個200萬條款,B隊如果想直接簽Amanda,那么Amanda只能得到一年200萬的薪金,他一定不同意.
而A隊如果讓Amanda直接簽了B隊,自己就等于無故少了一名球員,自然也很不合算,但所幸的是B隊不能直接簽Amanda.
于是,他們就先簽后換.
A隊利用自己的500萬條款簽下了Amanda,但如果直接把Amanda給B隊,程序上是不合法的.
于是B隊將隊中的Bosh和Amanda交換,A隊得到了Bosh,B隊得到了Amanda.
為什么要拿Bosh去交換呢?
因為Bosh的薪金是300萬,他的薪金加上B隊自己的200萬條款,剛好等于Amanda的500萬,于是,Both+200萬條款=Amanda
交易完成!
  
    “工資帽”的出處是根據NBA前一年的總收入,然后取這個總收入的48%作為NBA球隊花錢的資本。再拿這個48%后的收入除以NBA一共的29支球隊,得出的平均數就是當年的“工資帽”。球隊花在球員身上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這個數字。
  
    這個48%有他的道理,因為球隊招兵買馬要花錢,但是俱樂部其他員工、官方聯盟的支出也要錢,經過歷年的統計,認為48%的錢花在球員身上是適當和合理的。48%既尊重了球員作為NBA最大資本應得到的尊重,也給予了適當的限制。道理很簡單,如果沒有這個工資帽,那NBA可就亂了套,有錢的老板可以開出天價,哄抬市場,勢必造成NBA“物價市場”的混亂,形成壟斷現象。
  
    不過,考慮到自由競爭的特性,這個“工資帽”并不是什么硬帽子,在一定狀況下,球隊可以超過這個數目。NBA2000年的“工資帽”數目是3550萬美元,此后就一直在逐年上升。

奢侈稅(Luxurytax)
  
    這就是55%的核心所在。顧名思義,如果你的消費屬于奢侈,就要向你征收奢侈稅了。那么,奢侈的準線在哪里呢?工資帽是軟的,不是硬的,再蹦高總得有個界線。NBA規定,聯盟總收入的48%是“工資帽”,總收入的55%就是奢侈稅的界線。
奢侈銳十分嚴厲、十分厲害。但也有像開拓者這樣的球隊,他們的老板很有錢,舍得大把花錢,所以屢屢被罰奢侈稅,但開拓者隊的老板似乎并不在乎,這同時也給開拓者隊帶來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開拓者隊給球員開的工資過高造成他們在球員交易時經常讓其他球隊拿不出工資相差無幾的球員進行交換,這大概也是開拓者隊的戰績一直沒有好起色的緣故。

拉里-伯德例外條款(LarryBirdexception)
  
    也叫做大鳥條款,因前波士頓凱爾特人的巨星拉里-伯德(他的名字叫Bird,綽號就叫“大鳥”)而得名,他在1997—2000賽季擔任步行者的主教練,頗有成績。這是NBA最為普通、最為常見的一個例外條款。本來,按照理論狀態,工資帽的界線是總收入的48%,但球隊經常有一些使用例外條款的球員,這是允許超過工資帽的理由,也是很多球隊經常超過“工資帽”而逼近奢侈稅的現實形成原因。
  
    例外要求特殊。能享受到這一條款的,必須有這樣的條件--在同一支球隊效力三年,中途沒有被放棄或者轉投其他球隊的情況。有這樣的條件,當你成為一名自由球員時,你的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礎上漲12.5%,而不具備這一條件的只能上漲10%。即使你上漲的部分使球隊薪金總額超過工資帽,也是規則所允許的。在目前的NBA,幾乎每支球隊都能享受到拉里-伯德例外條款的待遇,因為條件很簡單。

中產階級條款:

中產階級條款就是用500W左右的價格買下一名隊員,這名隊員的工資不計入總工資帽

NBA規定的球隊薪金上限是多少?

如果超了上限怎么辦?
NBA規定的球隊薪金上限是在改變的。2015-2016賽季的工資帽是7000萬美元。
簡介:
NBA規定的球隊薪金上限就是NBA工資帽。NBA工資帽是NBA最著名工資限制條款。球隊花在球員身上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這個數字。
NBA聯盟和球員工會之間首先進行談判,只有雙方同意,工資帽才被正式公布。每年NBA的工資帽都在增加,1997-98 賽季是2690萬美元,2010年是5800萬美元。2013-2014賽季有遞增到了5867.9萬美元。2015年7月,NBA公布2015-2016賽季的工資帽是7000萬美元
薪金上限是對整個球隊來說的,薪金超出上限可以繼續簽球員,但要征收奢侈稅.比如球隊薪金上限是6000萬美圓,你現有球員薪金正好是6000萬,你如果再簽一名球員,他的薪金是100萬,那你就要向聯盟交100萬的奢侈稅,你超出上限1元,就要向聯盟交1元奢侈稅.新規定從2004-05賽季開始每支球隊的薪金上限為4387萬美元。 第一個,為了避免球員工資過高,使球隊老板賺不到錢,這是主要的,其次免得有錢老板不怕花錢買超級明星. 第二個,上限在每個賽季前通過NBA的薪金上限由前一年聯盟的總收入決定,總收入的48%用AA制分攤到30個球隊,就誕生了薪金上限。 第三個,只要你球隊隊員沒有滿,還有位置,你也不怕交奢侈稅,那你隨便買. 第四個,球員換了球隊他在原先球隊欠的薪金不變.新球隊必須按原來薪金付錢.
周四就一個字

關于NBA球員的薪金

NBA的球員工資到底是怎樣算的呢?還有工資帽那些,薪金上限那些?還有剩下多少薪金空間,薪金上限還能簽球員到底是怎樣算的呢?
  工資帽的具體數額和NBA前一年的總收入密切相關。具體來說,這個工資帽是根據
  NBA標志
  NBA前一年的總收入,然后取這個總收入的48%作為NBA球隊花錢的資本,再拿這個48%后的收入再除以30(NBA上賽季球隊總數),得出的平均數就是當年的工資帽,各球隊花在球員身上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這個數字。
  如果哪支超出工資帽就要向聯盟交納NBA奢侈稅70-431
  工資帽(Salary cap):在NBA,工資帽是最著名工資限制條款。每年的“工資帽”是根據NBA前一年的總收入,然后取這個總收入的48%作為NBA球隊工資總額。再拿這48%的總收入除以NBA球隊總數30支球隊,得出的平均數就是當年的“工資帽”,球隊花在球員身上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這個數字。
  不過,考慮到自由競爭的特性,這個“工資帽”并不是什么硬帽子,在一定狀況下,球隊的工資總額可以超過這個數目。NBA去年的“工資帽”是4384萬美元,今年的工資帽是4387萬美元。
  第三方托管(Escrow):還記得1999年NBA球員工會和官方那場曠日持久的罷工談判嗎?“罷賽風波”最后的妥協產物之一就是這個“第三方托管”。它正式實行日期是2001—2002賽季。具體做法是NBA官方將球員薪金的10%先扣下來,放入一個托管的賬戶中。如果球員最后的收入沒有超過聯盟29支球隊總收入的55%,那么這個托管的錢將原數奉還。但是如果球員最后的收入超過了55%,那么這筆錢就被官方沒收了。
  第三方托管就像是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迫使”球隊的薪金總額不得超過55%,以維持球員交易市場的穩定。
  奢侈稅(Luxury tax):這就是上述的那個55%的核心所在。工資帽是軟的,如果球隊老板掏出的銀子超過了聯盟總收入的55%,那就必須交納奢侈稅。
  下個賽季的“工資帽”是4387萬美元,那么奢侈稅就應該是5027萬美元。如果你無視它的存在,就要遭受嚴厲的懲罰。懲罰一是托管的那筆錢不還給運動員了,懲罰二是你在55%之上即5460萬美元以外每花一美元,還要交納一美元的奢侈稅。這兩罰并行,必然會讓那些“燒錢”的球隊老板掂量掂量。
NBA前一年的總收入,然后取這個總收入的48%作為NBA球隊花錢的資本,再拿這個48%后的收入再除以30(NBA上賽季球隊總數),得出的平均數就是當年的工資帽,各球隊花在球員身上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這個數字。
職業球賽的計算很復雜,關鍵還看教練和大boss的想法,沒有固定的。
有好幾種啊,說起來比較復雜,薪金上限后要繳納奢侈稅,很貴的
懸賞太少,手打不起

相關推薦:

專利轉讓稅收怎么算(技術轉讓所得繳稅)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查(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后影響)

虐待兒童怎么處理(虐童觸犯了哪些法律)

兒童意外險是什么(意外險如何買 小孩子要買嗎)

哺乳期上班時間規定(勞動法哺乳期上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