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0年代起,我國便開始征收企業所得稅征稅,我們都知道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那么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是怎樣的?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多少?
企業所得稅:
按照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企業所得稅稅率減按20%。
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分為兩種,一是查賬征收,另一是核定征收;
1、查賬征收的,
(1)應交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成本(費用)-稅金+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納稅調整額
(2)按月(季)預繳時:
應交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適用稅率
2、核定征收的,應交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額*所得率*適用稅率。
擴展資料;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納稅人范圍比公司所得稅大。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
(3)私營企業;
(4)聯營企業;
(5)股份制企業;
(6)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及非居民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其生產經營所得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個人獨資企業及合伙企業除外。
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企業是指按國家規定注冊、登記的企業。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是指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依法注冊、登記的,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
獨立經濟核算是指同時具備在銀行開設結算賬戶;獨立建立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獨立計算盈虧等條件。
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使用本法,這兩類企業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可,避免重復征稅。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企業所得稅
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25%或20%、15%)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例題
某企業為居民納稅人,所得稅稅率為25%,2014年度該企業有關經營情況如下:
(1)全年實現產品銷售收入6800萬元,取得國債利息收入120萬元
(2)全年產品銷售成本3680萬元
(3)全年營業稅金及附加129.9萬元,其中,上繳消費稅81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34.23萬元,消費稅附加14.67萬元
(4)全年產品銷售費用1300萬元(其中廣告宣傳費用1150萬元)
要求:
(1)計算該企業2014年利潤總額
(2)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進行納稅調整計算當年企業所得稅稅額(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解答:
(1)利潤總額=6800+120-3680-129.9-1300-1280-90-36=404.1萬元
(2)需要調整的項目如下:
1、國債利息收入不交納企業所得稅,所以調減120萬元;
2、廣告宣傳費的扣除限額=6800*15%=1020萬元,小于本期發生額1150,所以調增130萬元,這130萬元可以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3、業務招待費:84*60%=50.4萬元,6800*0.5%=34萬元,因為34<50.4,所以本期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為34萬元,應調增84-34=50萬元;
新產品研發費用可以加計扣除50%:150*50%=75萬元,應調減75萬元;
綜上,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404.1-120+130+50-75+5+10.8+8=412.9
當年企業所得稅稅額=412.9*25%=103.225≈103.23萬元
擴展資料:
企業所得稅法定扣除項目是據以確定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項目。企業所得稅條例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是企業的收入總額減去成本、費用、損失以及準予扣除項目的金額。成本是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各項直接耗費和各項間接費用。費用是指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損失是指納稅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項營業外支出、經營虧損和投資損失等。除此以外,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對納稅人的財務會計處理和稅收規定不一致的,應按照稅收規定予以調整。企業所得稅法定扣除項目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外,稅收有關規定中還明確了一些需按稅收規定進行納稅調整的扣除項目。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⑴利息支出的扣除。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⑵計稅工資的扣除。 條例規定,企業合理的工資、薪金予以據實扣除,這意味著取消實行多年的內資企業計稅工資制度,切實減輕了內資企業的負擔。但允許據實扣除的工資、薪金必須是“合理的”,對明顯不合理的工資、薪金,則不予扣除。今后,國家稅務總局將通過制定與《實施條例》配套的《工資扣除管理辦法》對“合理的”進行明確。
⑶在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方面,實施條例繼續維持了以前的扣除標準(提取比例分別為14%、2%、2.5%),但將“計稅工資總額”調整為“工資薪金總額”,扣除額也就相應提高了。在職工教育經費方面,為鼓勵企業加強職工教育投入,實施條例規定,除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⑷捐贈的扣除。納稅人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在年度會計利潤的12%以內的,允許扣除。超過12%的部分則不得扣除。
⑸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業務招待費,是指納稅人為生產、經營業務的合理需要而發生的交際應酬費用。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業務有關的業務招待費,由納稅人提供確實記錄或單據,分別在下列限度內準予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進一步明確,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也就是說,稅法采用的是“兩頭卡”的方式。一方面,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只允許列支60%,是為了區分業務招待費中的商業招待和個人消費,通過設計一個統一的比例,將業務招待費中的個人消費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額限制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這是用來防止有些企業為不調增40%的業務招待費,采用多找餐費發票甚至假發票沖賬,造成業務招待費虛高的情況。
⑹職工養老基金和待業保險基金的扣除。職工養老基金和待業保險基金,在省級稅務部門認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數內,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⑺殘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對納稅人按當地政府規定上交的殘疾人保障基金,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參考資料:企業所得稅-百度百科
企業的所得稅:
1、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稅率是33%,另有兩檔優惠稅率,全年應納稅所得額3-10萬元的,稅率為27%,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以下的,稅率為18%;特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率為15%。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稅。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2、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3、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金額。
4、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即據以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法定比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2008年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規定一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5、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6、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納稅人范圍比公司所得稅大。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3)私營企業; (4)聯營企業; (5)股份制企業; (6)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企業所得稅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計算適用于7級超額累進倍率,其計算方式如下:
含稅:應納稅額=(含稅工資薪金-三險一金等扣除項目-起征點)×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不含稅的工資薪金收入需要換算成含稅的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1-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注會
企業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計算方法:
1、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個稅免征額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3、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0=45(元)。
個人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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