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的條件為: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法律客觀: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失業保險具有普遍性、強制性和互濟性三種特征。失業保險基金主要來源于社會籌集,由單位、個人和國家三方面共同負擔,繳費比例、繳費方式相對穩定。籌集的失業保險費,不分來源渠道,不分繳費的性質,全部并入失業保險基金,在統籌地區內統一使用,以發揮互濟功能。1、哪些單位個人應當參加失業保險?城鎮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各類企業及事業單位都必須參加失業保險,并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上述單位的職工也要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后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也納入了失業保險范圍。2、失業保險費的繳費標準是多少?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本人工資總額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工資總額是指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帖和補帖、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3、繳費單位遲繳、拒繳失業保險費將受到哪些處罰?凡被納入失業保險范圍的用人單位必須技規定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遲延繳納的按口加收2‰滯納金,并對有關人員處5000—20000元罰款,拒繳的由法院強制執行。4、怎樣繳納失業保險費?凡被納入失業保險范圍的單位,必須到登記、注冊的同級勞功就業管理處(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社會勞動保險管理處辦理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繳費申報手續,經核準后按月到同級地稅部門繳費。5、失業保險基金支出項目有哪些?(1)失業保險金;(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3)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4)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再就業介紹的補貼;(5)國務院規定或批準的與失業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6、失業人員可以享受哪些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門診和住院醫療補助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及其供養的配偶和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另外,失業人員還可以享受免費職業介紹和一次免費職業培訓。7、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標準是多少?失業保險金標準是技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工資的40%計算(取整到元),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最低不低于2000年標準(164元);門診醫療補助金標準是按失業人員享受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0%計算(取整到元),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給本人包干使用;重病和生育到指定醫院住院按醫療保險規定的診療項目、用藥范圍核報實際支付金額的50%,最高不得超過本人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的4倍,計劃外生育或打架斗毆住院不享受住院醫療補助;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標準參照當地職工的規定辦理,一次性發放。8、失業保險金享受期限是如何計算的?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累計時間計算,實施失業保險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時間。繳費每滿1年享受2個月:繳費滿1年后每滿半年享受1個月、但員長不超過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分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重新就業不滿1年再次失業的,可繼續申領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9、農民合同制工人失業后,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嗎?能,享受一次生活補助費。農民合同制工人與原單位勞動合同期滿末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訂以依照城鎮職工失業后應享受失業保險金標準的三分之二,按原所在單位為其足額繳費的年限,每滿1年享受1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一次性發給本人。10、由農民合同制工人轉為城鎮勞動臺同制工人如何計算失業保險金期限和待遇?由農民合同制工人轉為城鎮勞動合同制工人后失業的,失業保險待遇應分段計發。即先按農民合同制的工作年限及農民合同制工人的標準享受一次性生活補助費,后按轉為城鎮勞動合同制工人的繳費時間及城鎮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兩項合并計算,享受時間不得超過24個月。11、外地來連職工失業后失業保險期限如何計算?外地來連職丁,如在辦理調動時將本人和企業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并轉移到我市的,失業后可與在我市的繳費時間連續汁算激費時間;如未轉失業保險費的,則按在我市實際繳費時間計算。12、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可享受哪些優惠政策?失業人員從事自謀職業的,可享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規定的減免稅費政策。在領取失業保險期間自謀職業的,可憑《營業執照》和《就業登記證》向勞動就業管理機構申請一次性領取尚未領完的失業保險金和門診醫療費作為扶持資金;失業人員配偶已領取《營業執照》,本人參與經營,可憑《結婚證》、《戶口簿》、配偶的《營業執照》和本人的《就業登記證》等有關證件申請。次性領取。已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均視同重新就業,不再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若再到其他企業就業,必須一次性退回不應領取的余額。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后,其檔案轉入勞動事務代理,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和勞動事務代理費。13、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應具備什么條件?(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開除、除名、辭退等和企業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或因企業改制等原因造成失業的;(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14、在什么情況下,失業人員不能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1)重新就業;(2)應征服兵役:(2)移居境外;(4)退休;(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保障部門介紹就業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如省政府蘇政發[2000]80號文件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勞社廳函[2001]133號復函規定“破產企業職工已領取一次安置費后,不再享受失業保險金。”15、在職人員被判刑、勞教釋放后是否享受失業保險金?在職人員因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滿、假釋、勞動教養期滿或解除勞動教養后,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計發。16、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期間被判刑、勞教,釋放后是否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因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而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可以在其刑滿、假釋、勞動教養期滿或解除教養后,恢復領取尚未領先失業保險金,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17、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期間或期滿后,能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比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期滿后,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8、用人單位如何為職工辦理失業手續?用人單位辦理職工失業手續應當填寫《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審核表》。并攜帶職工檔案、《繳納社會保險費花名冊》到勞動就業管理機構辦理,勞動就業管理機構根據職工檔案和繳費時間以及職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發失業保險金。19、失業人員如何辦理《就業登記證》和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憑用人單位發給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審核表》和身份證、兩張照片,在60日內到勞動就業管理機構登記、辦理《就業登記證》,按要求時間憑證領取失業保險金銀行卡,按月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20、失業人員是否繳納養老保險費?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如無其他經濟來源,可以不繳納養老保險費;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重新就業的,其檔案轉入勞動事務代理中心,失業人員通過自謀職業和臨時性就業的經濟來源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和勞動事務代理費。也可以補繳未繳的養老保險費。21、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如何辦理退休手續?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0周歲。如失業前從事過有毒有害工作或其他國家規定的特種崗位工作,達到一定年限的,可以提前5年),本人不欠繳養老保險費,可到勞動事務代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退休,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小心將會根據你的申請和檔案材料為您辦理退休手續。22、什么部門是失業保險工作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失業保險的綜合管理部門;市、縣、區勞動就業管理處是失業保險的具體經辦機構。2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職責是什么?(1)負責失業人員檔案的查收、保管和轉移等基礎工作。(2)按照規定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3)負責失業人員的登記、辦理《就業登記證》和調查、統計。(4)按照規定核定失業保險待遇,為失業人員辦理失業保險金銀行卡,并按月發放失業保險金和核發其他補助金。(5)撥付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費用;(6)為失業人員提供免費咨詢服務、就業指導、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7)法律規定履行的其他職責。
失業金有規定每個月的時間拿,一般是月中或者月末。失業保險金的到賬時間,經核查確認當月簽字認定成功,本月的失業保險金已劃撥到個人賬戶。因銀行轉賬可能推遲,在本月底前還未領取到失業保險金的話,請在下月初再次查詢。
法律客觀:《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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