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去哪里辦理領取
失業金要在社保經辦機構領取。
當事人應當先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之后再憑借失業登記證和身份證去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金的手續。辦理失業保險的流程如下:
1、需要攜帶的辦理憑證有:《戶口簿》、《身份證》、《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畢業證》、兩張一寸照片,如果有《失業證》、《勞動手冊》也需要攜帶。
2、辦理程序:自失業之日起30日內本人持相關手續到戶籍所在地鎮勞動和社保事務科辦理《失業證》或恢復失業身份手續。持相關證件到甘區勞動和社保局“失業保險服務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手續。
失業金領取標準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一般而言,失業保險金期限第1至第12個月的,每人每月都依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來領取失業保險金。
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并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工作時間長短,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補助的辦法和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失業保險在哪里辦理領取
失業金的領取一般是每個月直接發放到約定的賬戶上,而失業金的辦理往往是到所在區域的社保局辦理,需要攜帶的證件如下: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失業證明檔案材料,失業登記表等材料,社保局審查通過之后即可以領取失業金。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后,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4)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對失業保險費繳納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到一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零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財政補貼;
(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失業保險待遇是由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構成。失業保險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項待遇。
失業保險在哪個部門領
在勞動者失去工作之后是可以去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但是這個失業保險金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領取,必須具有一定的申請條件才可以申請。每一個城市的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是不一樣的,主要由政府確定。接下來就由為您解答有關失業保險在哪個部門領的問題。一、失業保險在哪個部門領 失業保險去領取部門是繳納社保的當地社保局。 1、進行失業登記。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之一是已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因此辦理失業登記至關重要。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2、按月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失業保險可以領取多少 1、失業保險可以領取的金額跟失業保險繳費年限有關。 2、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八個月;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時效 職工發生傷害事故,經認定為因工受傷后,緊接著的就是要確定傷殘程度,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效,可以分為三種。 一是初次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一般來說,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如果說是在海門發生的工傷,用人單λ或個人必須向南通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二是申請鑒定的單λ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三是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λ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結果,直接影響到工傷職工的待遇賠償,所以用人單λ和職工都必須把握好初鑒和復鑒的時效。 以上就是為您解答的有關失業保險在哪個部門領的問題。失業保險一般都是去社保局領取的,不過每一個地區的社保局的具體位置不一樣,大家可以尋求當地人或者組織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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