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失業補助金流程,具體如下:
1.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將失業人員的名單在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2.失業人員持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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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條件,具體如下:
1、失業者必須按照法規參加失業保險,并且所在單位和本人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失業者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非失業者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主要情形包括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終止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過錯,如不按法規提供勞動條件,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失業者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申請失業金補助金的流程:
1、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將失業人員的名單在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2、失業人員持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
辦理失業補助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失業人員的身份證;
2、失業保險繳納憑證;
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申請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材料?
(1)《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原件;
(2)社會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證原件;
(3)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4)軍齡、工齡等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材料原件(非必要,有軍齡、工齡等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的需提供)。
線上線下均可辦理。
線上可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政務服務網;線下辦理地點為各鎮街人力社保窗口。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失業補助金:
①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失業補助金標準不超過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40%,統籌地區結合當地就業形勢和基金支付能力確定具體標準;自申領審核通過的次月起按月發放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停發失業補助金。
失業補助金領取如下:1、目前在網上申請領取失業補助金,但是首先要讓原單位在單位社保系統為你操作失業金申請。2、如果企業申請通過后,那么本人可以通過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網上辦事大廳進行進一步的信息填寫,待遇審核通過后,失業補助金會按時發放到登記的銀行卡中。
法律分析:失業補助金領取如下:1、目前在網上申請領取失業補助金,但是首先要讓原單位在單位社保系統為你操作失業金申請。2、如果企業申請通過后,那么本人可以通過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網上辦事大廳進行進一步的信息填寫,待遇審核通過后,失業補助金會按時發放到登記的銀行卡中。《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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