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稅滯納金計算方法: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計算公式: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滯納金加收率(0.5%)。
欠稅滯納金繳納之后,列入營業外支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征收滯納金是稅收管理中滲賀粗的一種行政強制措施。在海關監督管理中,滯納金指應納稅的單位或個人因逾期向海關繳納稅叢鎮款而依法應繳納的款項。在會計分錄核算中,屬于營業外支出。
按照規定,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環節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逾期繳納的,海關依法在原應納稅款的基礎上,按日加拍絕收滯納稅款0.05%的滯納金。征收滯納金,其目的在于使納稅義務人承擔增加的經濟制裁責任,促使其盡早履行納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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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款滯納金的計算方法:依法應按照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比例計算。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應當按照稅款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三條
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范圍和稅款入庫預算級次,將征收的稅款繳入國庫。對審計機關、財政機關依法查出的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應當根據有關機關的決定、意見書,依法將應收的稅款、滯納金按照稅款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并將結果及時回復有關機關。
稅務滯納金計算公式為:滯納金金額=滯納稅款×滯納金比例×滯納天數。
根據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照法律法規或者稅務機關依法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5‰的滯納金。
稅務滯納金是指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不按照規定的期限履行納稅義務時,稅務機關以對其設立新的金錢給付義務為手段,促使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強制執行方式。
稅收滯納金是不能稅前扣除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某些特定支出不能扣除,稅收滯納金就是其中之一。企業所得稅稅款也是不能稅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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