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業可以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 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
(二)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 (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 對企業主要產品 (服務) 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 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 (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 (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 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 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 (服務) 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 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ON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何時能夠享受所得稅優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 第一條的規定,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注明的發證時間所在年度起申報享受稅收優惠,并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認定證書有效期內發生吸收合并,是否影響優惠享受?
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 [2016] 32號) 第十七條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 (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 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征收企業所得稅需要備案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第四條規定:“企業享受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目錄》列示的時間自行計算減免稅額并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期滿,通過重新認定前,能享受15%的優惠稅率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玉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 第一條規“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定: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相應期間的稅款。'
高新技術企業可能享受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有哪些?
(1) 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前年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前年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2) 延長虧損結轉年限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 (財稅 (2018] 76號) 第一條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3)境外所得稅收優惠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新技術企業境外所得適用稅率及稅收抵免問題的通知》(財稅 [2011] 47號) 第一條規“以境內、境外全部生產經營活動有定:關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總收入、銷售收入總額、高新技術產品 (服務) 收入等指標申請并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來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即對其來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在計算境外抵免限額時,可按照15%的優惠稅率計算境內外應納稅總額。
高新技術企業享有的稅收優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在開展研發活動中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人員薪酬、材料、設備折舊等,都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按照一定比例予以加計扣除。這可以有效降低企業的研發成本,激勵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促進技術進步和科技創新。
2.固定資產投資稅收優惠:高新技術企業在固定資產投資方面,可以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具體來說,企業用于研發活動的固定資產可以加速折舊,如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等折舊方法,以減少企業所得稅支出。
3. 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率:目前,我國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優惠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為15%或更低。這降低了高新技術企業的稅負,有助于減輕企業的財務壓力,有利于企業長期發展。
4.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優惠:為了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員工參與股權激勵計劃,高新技術企業的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優惠。具體來說,可以適用較低的稅率或者遞延納稅等優惠政策。
5. 技術創新稅收優惠:國家為了鼓勵技術創新,對高新技術企業取得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技術服務收入給予了一定的稅收優惠。
總的來說,這些稅收優惠政策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鼓勵了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同時,也為企業提供了更多的財務靈活性,有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
一、全國性政策
1、企業所得稅優惠10%
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減免10%,按照15%征收(非高新技術企業為25%)。
例:企業凈利潤是100萬,非高新企業需要繳納25萬的企業所得稅,而高新企業需要繳納15萬。
2、研發費用可用來抵稅,而且抵稅比例比普通企業高75%
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可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進行加計扣除;即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將研發費用的175%在稅前進行扣除,減少納稅。而高新技術企業正好是在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范圍內。(注:該政策適用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地方性政策
1、北京
(1)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及管理人才可以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2)北京市企業高管及技術骨干,同時取得北京市區域內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學士以上學位者,可直接申辦北京市戶口。
2、蘇州工業園區
對于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且上一年度營業額低于2000萬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3、蘇州相城區
對于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
擴展資料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必須同時滿足《辦法》的8個條件,如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企業擁有一定的研發投入強度,且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符合《辦法》8個條件的企業可進行申請,通過專家評審、審查認定后,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再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技術企業處處長郭俊峰介紹,至于認定機構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一種是不符合《辦法》相關要求,比如,企業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等;還有一種是,公眾反映企業在申請過程存在弄虛作假等情況,認定機構核實后確實不符合資格者,同樣也會被“摘帽”。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科技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一直嚴謹規范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高新技術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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