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需要扣稅。加班費屬工資收入,應該扣稅,并入當月的工薪收入 繳納個人所得稅 。
法律客觀:《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勞動者如發現單位不愿支付加班工資,可及時投訴。實際情況中,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也就是說,許多加班職工的實際報酬要高于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放假通知,2013年春節假期從2月9日(除夕)至15日(正月初六),放假7天。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在2月9日(除夕)、10日(正月初一)和11日(正月初二)當天加班的,單位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2月12日(正月初三)到15日(正月初六)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春節假期,如果加班,那加班費該怎么算?對此,長沙市人社局表示,要正確計算出加班費,先得算出月計薪天數,然后算出日工資,根據相關規定,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而不是大家通常認為的30天。認識加班費: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于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012年2月,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表示節假日加班費需依法納稅。
法律客觀:部分公司不給加班費員工不敢言眾所周知,《勞動法》明確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然而春節前后,記者就聽到了不少市民的抱怨。羅小姐是一家日企的行政人員,由于該公司部分業務在春節期間照常運營,必須有一部分員工在春節加班工作。羅小姐去年剛進公司,想爭取留個好印象,今年便主動請纓春節加班,然而老板和人力資源部對加班費的事卻只字不提。春節過后,羅小姐去人力資源部詢問了此事,得到的答復是“值班不算加班,沒有加班費”。羅小姐又與前幾年春節值班的同事交流了一下,發現春節沒有加班費這個“傳統”已經好幾年了,且節后也不給安排補休。羅小姐覺得不公,想向公司提出,卻被同事勸下:“可別去,沒用的,除非你不想干了?!睘榱瞬粊G飯碗,羅小姐只好吃了悶虧?!拔遗略偬岢?,拿的就不是加班費,是遣散費了?!彼裏o奈地說。像羅小姐這樣的情況不在少數。有的公司用“值班”的說辭代替“加班”,有的用發放紅包或物品代替,變相克扣了員工的加班費。春節7天假加班費不同眾所周知,春節假期為7天,但這7天并非全是國家法定節假日。拿今年春節來說,只有2月8-10日3天為國家法定節假日,2月7日、2月11-13日4天為公休假期。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2月8日至2月10日期間加班的,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在日后安排其補休,都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如果勞動者在2月7日、2月11日至2月13日期間加班的,用人單位安排補休,則只需向勞動者發放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用人單位不安排補休,則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按規定,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因此,加班工資則按照如下規則計算: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以月薪5000元為例,今年春節的加班費這樣算:2月8-10日每天為5000÷21.75×3=690元;2月7日、2月11-13日每天為5000÷21.75×2=460元。連續加班7天屬超時違法記者在采訪中得知,一般需要春節加班的公司會安排員工以“前三后四”的模式輪流,但有少數市民抱怨自己春節7天假全部在上班。廣東聯科律師事務所的張律師告訴記者,《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無論員工是否同意,超過法定加班時間的行為都是違法的。春節期間連續7天加班就屬于超時加班,違反勞動法規,不但員工有權拒絕,還可以舉報。如果員工舉報,單位將為此受到處罰。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