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房產贈與,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將 房屋所有權 無償贈給他人的行為。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受贈房屋須提交 房屋所有權證 、贈與合同等書面證件,到房地產管理機構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后,房產贈與行為才具 有法律效力 。受贈人也只有經辦理登記手續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一般來說,房屋贈與手續主要經過以下幾個步驟: 一、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按規定,房屋贈與一定要采用書面形式; 二、房屋贈與的當事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稅; 三、辦理公證。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目前,南京市規定除同一戶籍的直系親屬之間贈與外,一律需出具經公證機關公證的贈與書; 四、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時,應提交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地產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 五、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的交付要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此外,還有一種特殊的贈與形式,即遺贈。遺贈是指自然人通過遺囑的方式,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與國家、社會或者 法定繼承人以外 的自然人的一種 民事法律行為 。遺贈是贈與的一種特殊形式,接受贈與人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組織。綜合上面所說的,房產是可以進行贈與的,但是 贈與的房產 要 符合法律規定 的條件,只要房產一天沒有過戶,那么都是可以隨時進行變更的,但一般對于這種情況是要說明理實和事實的情況,贈與房產不是兒戲,都是要經過大量的審核才可以審核通過,因為贈與的房產與普通過戶的房產繳納的稅錢不一樣,因此對于這種情況比較注重。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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