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大于消費稅的征稅范圍,即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含消費稅的征稅范圍。所以,消費稅納稅人一定是增值稅納稅人,但是增值稅納稅人不一定是消費稅納稅人。
一、定義: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屬于流轉稅的范疇。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二、納稅人: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三、征稅范圍:
現行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小汽車,電池,涂料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干子目。
四、特點:
1、消費稅征稅項目具有選擇性。消費稅以稅法規定的特定產品為征稅對象。即國家可以根據宏觀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點地選擇一些消費品征收消費稅,以適當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故可稱為消費稅稅收調節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一產品同等納稅;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以及從價從量復合計征三種方法征稅;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X適用稅率;
2)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X單位稅額。
5、消費稅征收環節具有單一性;
6、消費稅稅收負擔轉嫁性 最終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增值稅、消費稅、關稅是什么呢?它們之間又有哪些區別和聯系,下面網小編來為你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1.增值稅:是以商品生產流通和勞務服務各個環節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的一種稅。(1)納稅主體: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2)征稅對象和征稅范圍:在我國,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法定增值額為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其征稅范圍不僅涉及生產環節銷售貨物的領域,而且在流通環節銷售貨物也需繳納增值稅。(3)稅率:現行增值稅法規定了17%、13%、零稅率三檔稅率。其中17%為增值稅基本稅率,13%為低稅率,對出口產品實行零稅率。2.消費稅:是以應稅消費品的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的一種稅。(1)納稅主體:是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不分經濟性質和所具有的國籍,也不分所處的地區,均是消費稅的納稅人。(2)征稅客體和稅目:消費稅征稅客體是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的流轉額。消費稅共有11個稅目,如煙、酒、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煙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和小汽車。(3)稅率:消費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比例稅率共設置25個不同檔次的稅率,最低稅率為3%,最高為45%.對黃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實行定額稅率。3.關稅:是以進出關境的貨物或物品的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的稅。關稅的特點:(1)關稅是統一的國境征稅;(2)關稅是以進出境貨物或者物品為征收范圍;(3)海關是關稅征收管理機關。增值稅、消費稅、關稅都是流轉稅,流轉稅是以在商品流轉中商品銷售收入額和經營活動所取得的勞務或業務收入額為征稅對象的一類稅。增值稅、消費稅同關稅之間存在著配合關系。一般說來,出口商品大都免征關稅,與此同時,出口商品也大都免征增值稅或消費稅,或者將已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予以退還。反之,進口商品大都征收進口關稅,同時,也大都征收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可見,增值稅、消費稅同關稅的聯系是很密切的。進口環節:關稅=完稅價格X關稅率增值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率)X增值稅率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消費稅)X消費稅率消費稅與增值稅的聯系:1.兩者都是對貨物征收;2.對于從價定率征收消費稅的商品,征收消費稅的同時需要征收增值稅,兩者計稅依據是一致的。3.二者都屬于流轉稅;4.二者都具有轉嫁性;5.消費稅納稅人同時是增值稅納稅人。消費稅與增值稅的區別:1.兩者范圍不同:增值稅對貨物普遍征收,消費稅對特定貨物征收。2.兩者與價格的關系不同:增值稅是價外稅,消費稅是價內稅。3.兩者的納稅環節不同:消費稅是單一環節征收,增值稅是在貨物所有的流轉環節道道征收。4.兩者的計稅方法不同:增值稅是按照兩類納稅人來計算的,消費稅的計算方法是根據應稅消費品來劃分。增值稅與關稅的最大區別為:增值稅可以抵扣,關稅不可以抵扣。以上就是關于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較棘手的法律問題,而您又有委托律師的想法,我們網有許多律師可以給你提供服務,并且我們還支持線上指定地區篩選律師,并且都有相關律師的詳細資料。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以下簡稱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消費稅。《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或者從量定額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x稅率。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x單位稅額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外匯計算銷售額的,應當按外匯市場價格折合成人民市計算應納稅額。《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為),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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