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托運人或收貨人基本義務有哪些
旅客、托運人或收貨人基本義務有哪些旅客、托運人或收貨人基本義務有:按照合同的約定交付標的物、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條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第八百一十三條
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承運人未按照約定路線或者通常路線運輸增加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運輸費用。
旅客義務有哪些
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運的義務、旅客有限量攜帶行李的義務、旅客有不隨身攜帶或者在行李中夾帶違禁物品的義務。在客運合同中,旅客需要履行的義務主要有: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運的義務、旅客有限量攜帶行李的義務、旅客有不隨身攜帶或者在行李中夾帶違禁物品的義務。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不符合減價條件的優惠客票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
旅客的義務與責任包括哪些呢?
旅客的義務與責任主要圍繞支付票款、禁止攜帶危險品以及提交書面索賠通知這三個關鍵點展開。
首先,旅客必須購買船票才能乘坐船只。若旅客未購票、越級乘坐或超程乘坐,需按規則補足票款,承運人有權加收票款。若旅客拒絕交付,船長有權令其離船,承運人保留追償權利。
其次,旅客不得攜帶或在行李中夾帶違禁品、易燃易爆品、有毒物質、腐蝕性物品、放射性物質或其他可能危害航行安全的物品。若發現旅客攜帶或夾帶此類危險品,承運人可在任何時間、地點將其卸下、銷毀或送交相關部門,無需承擔賠償責任。若此類物品造成損害,旅客還需承擔賠償責任。
最后,針對行李損壞問題,旅客需承擔提交書面索賠通知的義務。若行李損壞明顯,旅客應在其離船前或離船時提交書面通知。對于其他行李,應在交還前或交還時提交書面通知。這有助于明確責任,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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