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過程如下:
(1)填寫納稅申報表并附上相關材料
納稅人應當在年度結束后45日內根據財務報表進行稅務調整,并填寫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包括稅收調整項目清單,減免清單,聯合企業股息,股息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等)。等等,負責處理主管稅務機關的年度納稅申報表。
(2)稅務機關接受申請并審查提交的材料。
A.主管稅務機關在收到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提交的納稅申報表或者扣繳或者繳納納稅報告后,應當核實姓名,電話,地址,銀行賬號等基本信息。之后,如果主管稅務機關應管理的內容發生變更,納稅人將被要求提供變更的依據。
B.主管稅務機關應審核申報內容,主要檢查稅項,稅率和稅收基礎是否完整,稅額的計算是否準確,所附材料是否齊全,是否完整它們在邏輯上是相關的,是否進行了稅收調整。
C.主管稅務機關核實確認后,企業應當確定當年應交所得稅金額和應付企業所得稅,或者退還下一年度的多繳企業所得稅或者企業所得稅。
(3)主動糾正報告錯誤
納稅人在年終后45日內提交年度納稅申報表后,如果發現報告有誤,按照“企業所得稅結算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納稅人辦理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后,如果稅務機關在匯款期間經稅務機關檢查后發現報告不真實,可填寫“企業所得稅自查表”。并向稅務機關報告以糾正錯誤。稅務機關根據此調整整體。本年度應付所得稅金額予以補充和退還。
(4)結算稅
納稅人應當按照年度所得稅和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應納稅額和退稅金額繳納稅款,并在年度結束后4個月內繳納稅款。納稅人繳納的稅額低于全年應納稅額的,應當在4月底前繳納稅款;如果提前繳納的稅款超過應繳納的年度稅款,則應退稅或退稅。手續。
(5)申請遞延稅款
如果納稅不能按時支付,納稅人應在納稅期滿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一般主管稅務機關規定應在期滿前15日內提交。限制,請參閱當地稅務局的規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請遞延納稅報告,當前貨幣資金余額和所有銀行存款賬戶,資產負債表,工資單和社會保險費以及其他稅務機構的報表。
經國家稅務局,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高稅額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稅務機關將在收到遞延納稅申報報告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如果未獲批準,納稅人將從納稅期屆滿之日起收取滯納金。
擴展資料:
1、實行按月或按季預繳所得稅的納稅人,其納稅年度最后一個預繳期的稅款應于年度終了后15日內申報和預繳,不得推延至匯算清繳時一并繳納。
2、若納稅人已按規定預繳稅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的,則應在申報期限內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后,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
3、若納稅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主管稅務機關經查明事實后,予以核準。
4、納稅人在納稅年度中間破產或終止生產經營活動的,應自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申報,60日內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并依法計算清算期間的企業所得稅,結清應繳稅款。
5、納稅人在納稅年度中間發生合并、分立的,依據稅收法規的規定合并、分立后其納稅人地位發生變化的,應在辦理變更稅務登記之前辦理企業所得稅申報,及時進行匯算清繳,并結清稅款;其納稅人的地位不變的,納稅年度可以連續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具體流程如下:
⑴填寫納稅申報表并附送相關材料
納稅人于年度終了后45日內以財務報表為基礎,自行進行稅收納稅調整并填寫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包括納稅調整項目表、減免項目表、聯營企業分利、股息收入納稅表等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
⑵稅務機關受理申請,并審核所報送材料
A、主管稅務機關接到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報送的納稅申報表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后,經審核其名稱、電話、地址、銀行帳號等基本資料后,若發現應由主管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有變化的,將要求納稅人提供變更依據。
B、主管稅務機關對申報內容進行審核,主要審核稅目、稅率和計稅依據填寫是否完整、正確,稅額計算是否準確,附送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邏輯關系、是否進行納稅調整等。
C、主管稅務機關經審核確認無誤后,確定企業當年度應納所得稅額及應當補繳的企業所得稅款,或者對多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加以退還或抵頂下年度企業所得稅。
⑶主動糾正申報錯誤
納稅人于年度終了后45日內辦理了年度納稅申報后,如果發現申報出現了錯誤,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
納稅人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后,在匯繳期內稅務機關檢查之前自行檢查發現申報不實的,可以填報《企業所得稅自查申報表》向稅務機關主動申報糾正錯誤,稅務機關據此調整其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及應補、應退稅額。
⑷結清稅款
納稅人根據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及應補、應退稅額,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清繳稅款。納稅人預繳的稅款少于全年應繳稅款的,在4月底以前將應補繳的稅款繳入國庫;預繳稅款超過全年應繳稅款的,辦理抵頂或退稅手續。
⑸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申請
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一般各地主管稅務機關均規定應當在期限屆滿前15日內提出,具體請參見各地稅務局的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并報送下列材料:
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資產負債表、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等。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或者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稅務機關將在自收到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若不被批準,從繳納稅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納稅人將被加收滯納金。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匯算清繳工作結束后,稅務機關應組織開展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和檢查。納稅評估的對象、內容、方法、程序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匯算清繳工作結束后,各級稅務機關應認真總結,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在每年7月底前將匯算清繳工作總結報告、年度企業所得稅稅源報表報送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總結報告的內容應包括:
(一)匯算清繳工作的基本情況;
(二)企業所得稅稅源結構的分布情況;
(三)企業所得稅收入增減變化及原因;
(四)企業所得稅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及存在問題;
(五)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工作經驗、問題及建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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