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 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相關規定,現對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到國稅機關申請代 開普通發票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個人申請代 開普通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應當先繳納稅款,再代 開發票。個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地稅機關征收;個人應繳納的增值稅,由國稅機關征收;個人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由國稅機關代征。
二、個人辦理代 開普通發票手續,應持申請人和經辦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原件,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代 開普通發票申請表》(適用個人申請代 開發票,附件1)一份。
(二)《代 開普通發票付款方書面確認證明》(附件2)一份。
(三)個人委托他人(經辦人)辦理代 開普通發票申請手續的,應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一份。
對于個人小額(低于增值稅按次納稅起征點)銷售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的只需提供申請人和經辦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原件。
主管稅務機關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核,對資料不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對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
擴展資料: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
普通發票:主要由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不能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下也可使用普通發票。
普通發票由行業發票和專用發票組成。前者適用于某個行業和經營業務,如商業零售統一發票、商業批發統一發票、工業企業產品銷售統一發票等;后者僅適用于某一經營項目,如廣告費用結算發票,商品房銷售發票等。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我國實施新稅制的產物,是國家稅務部門根據增值稅征收管理需要而設定的,專用于納稅人銷售或者提供增值稅應稅項目的一種發票。
專用發票既具有普通發票所具有的內涵。同時還具有比普通發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僅是記載商品銷售額和增值稅稅額的財務收支憑證。而且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購貨方據以抵扣稅款的法定憑證,對增值稅的計算起著關鍵性作用。
商業所需資料
1、增加發票核定數量申請表、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涉稅申請、空白蓋章;
2、納稅人稅種登記申請表、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1張);
3、增值稅小規模企業申報審核表(2張)、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
4、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企業告知書、白紙蓋公司章、涉稅核定單、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2張)、查賬申請書、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財務身份證、財務會計證書。
服務業資料
1、增加發票核定數量申請表、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涉稅申請、空白蓋章;
2、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3張)、申請書、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財務身份證、財務會計證書;
3、納稅人稅種登記申請表、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1張);
4、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企業告知書、白紙蓋公司章、涉稅核定單、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2張)、查賬申請書、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財務身份證、財務會計證書。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 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相關規定,現對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到國稅機關申請代 開普通發票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個人申請代 開普通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應當先繳納稅款,再代 開發票。個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地稅機關征收;個人應繳納的增值稅,由國稅機關征收;個人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由國稅機關代征。
二、個人辦理代 開普通發票手續,應持申請人和經辦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原件,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代 開普通發票申請表》(適用個人申請代 開發票,附件1)一份。
(二)《代 開普通發票付款方書面確認證明》(附件2)一份。
(三)個人委托他人(經辦人)辦理代 開普通發票申請手續的,應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一份。
對于個人小額(低于增值稅按次納稅起征點)銷售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的只需提供申請人和經辦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原件。
主管稅務機關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核,對資料不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對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
擴展資料:
稅務局開發票需要準備這些材料:
首先需要你本人身份證,以證明你是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準備身份證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須在一張A4紙上,同時復印件要清晰不得模糊。如圖復印件電子版,尚未打印。復印件黑白即可,無須彩印。
要準備“代開通用機打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這個是說明你為何開發票、你付出了什么勞動等等。
你首先需要準備以上材料,然后去稅務局(不知道路,可以用百度地圖導航),到了稅務局前臺以上材料交給工作人員即可,你只需等待就好。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增值稅專用發票
通常無須什么身份證,地方稅務接待主要憑的是--付款方單位開具購貨證明即可。
一、個人申請代開普通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應當先繳納稅款,再代 開發票。
個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地稅機關征收;個人應繳納的增值稅,由國稅機關征收;個人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由國稅機關代征。
二、個人辦理代 開普通發票手續,應持申請人和經辦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原件,并提交以下資料:
1.《代開普通發票申請表》(適用個人申請代 開發票,附件1)一份。
2.《代開普通發票付款方書面確認證明》(附件2)一份。
3.個人委托他人(經辦人)辦理代 開普通發票申請手續的,應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一份
對于個人小額(低于增值稅按次納稅起征點)銷售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的只需提供申請人和經辦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原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 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相關規定,現對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到國稅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發票管理和財務監督,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維護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印制、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第四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的發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以下統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依據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票管理工作。
財政、審計、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發票管理工作。
第五條 發票的種類、聯次、內容以及使用范圍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第六條 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舉報。稅務機關應當為檢舉人保密,并酌情給予獎勵。
發票的開具和保管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安裝稅控裝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并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
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的,應當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件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
國家推廣使用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一、個人申請代 、開普通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應當先繳納稅款,再代 開發票。個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地稅機關征收。
個人應繳納的增值稅,由國稅機關征收;個人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由國稅機關代征。
二、個人辦理代 開普通發票手續,應持申請人和經辦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原件,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代 開普通發票申請表》(適用個人申請代 開發票,附件1)一份。
(二)《代 開普通發票付款方書面確認證明》(附件2)一份。
(三)個人委托他人(經辦人)辦理代 開普通發票申請手續的,應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一份。
對于個人小額(低于增值稅按次納稅起征點)銷售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的只需提供申請人和經辦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原件。
主管稅務機關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核,對資料不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對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種類
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
普通發票:主要由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不能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下也可使用普通發票。普通發票由行業發票和專用發票組成。前者適用于某個行業和經營業務。
如商業零售統一發票、商業批發統一發票、工業企業產品銷售統一發票等;后者僅適用于某一經營項目,如廣告費用結算發票,商品房銷售發票等。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我國實施新稅制的產物,是國家稅務部門根據增值稅征收管理需要而設定的,專用于納稅人銷售或者提供增值稅應稅項目的一種發票。
專用發票既具有普通發票所具有的內涵。同時還具有比普通發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僅是記載商品銷售額和增值稅稅額的財務收支憑證。
而且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購貨方據以抵扣稅款的法定憑證,對增值稅的計算起著關鍵性作用。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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