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
他們的區別我大概了解,我想知道的是,從表面看肯定是成立一人有限公司有利,只用承擔有限責任,為什么個人獨資企業那么多1、投資主體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屬于法定的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而個人獨資企業屬于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應該帶有“有限責任公司”字樣,而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則不能稱公司。3、設立條件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并沒有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限制,只需“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即可。另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而個人獨資企業對出資形式未作任何強制性規定。4、投資者責任承擔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僅在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情況下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就我的理解:
首先,從稅務上來看,一人有限公司比個人獨資企業繳納的稅款要多。一人公司按照稅規定, 需要同時繳納個人、企業所得稅, 而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除了按照25%的法定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外,對實現的稅后利潤全部分配給股東部分, 還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而獨資企業只繳納個人所得稅。
其次,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是有很多限制條件的。比如,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而獨資企業是沒有最低限額規定的(當然,具體地區、行業具體分析);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而個人獨資企業是沒有這種限制的。
另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意思就是說,當公司財產和個人財產不能區分時,個人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其他不全的看看有沒有高手可以幫忙補充了。。
補充一下,剛剛查了一下資料:
有專家指出:從表面上來看,一人公司的所得稅負擔要比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要高,開公司要比后者“吃虧”,但是由于國家對一些技術服務企業和服務業、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的新辦企業以及“老、少、邊、窮”地區、中西部地區的企業都有不同程度的企業所得稅優惠,這是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所不能享受的,個人創業者在注冊之前,應該向專業稅務人士咨詢,不要錯失享受稅收優惠的好時機。
一人公司和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
1、投資主體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屬于法定的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而個人獨資企業屬于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應該帶有“有限責任公司”字樣,而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則不能稱公司。3、設立條件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并沒有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限制,只需“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即可。另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而個人獨資企業對出資形式未作任何強制性規定。4、投資者責任承擔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僅在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情況下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個人獨資企業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1、投資主體不同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屬于法定的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名稱帶有“有限責任公司”字樣。
(2)個人獨資企業屬于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名稱不能稱公司。
3、設立條件不同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
(2)個人獨資企業對出資形式未作出任何強制性規定。
4、稅收征繳規定不同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按照稅法規定,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2)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5、投資者承擔的責任不同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僅在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情況下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6、財務核算不同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個人獨資企業只需依法設置會計帳簿,進行會計核算,無需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我國公司法上的國有獨資公司,其性質也是“一人公司”,但由于其特殊性,即設立人既非自然人,亦非法人,而是由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所以將其單獨作為一種特殊類型的有限責任公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有限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無限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獨資企業
1、法律形式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屬于法定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原因就是個人獨資企業主體是自然人,自然人不具有承擔民事責任和享受民事權利的資格。
2、投資者承擔責任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資產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證明時,確認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稅收繳納規定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經營所得,投資者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比照個體工商戶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則必須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兩種稅負。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獨資企業
百度百科-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1、主體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一人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
2、承擔責任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對公司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一人有限公司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3、繳納稅種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一人有限公司既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又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4、法律形式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屬于法定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
5、投資者承擔責任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資產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證明時,確認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是個人投資可供選擇的不同法律形式,以下從幾個方面對這法律形式進行比較。
(1)法律地位不同。
根據我國法律,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可分為自然人和法人。
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是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可以對外以企業名義從事民事活動,屬于企業范疇。
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公司符合公司設立條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2)出資人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出資人只能是一個自然人;
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股東或一名法人股東投資設立。
(3)承擔責任的財產范圍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在一般情況下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只是在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一人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投資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這也是一人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實體的一個突出表現。
(4)適用法律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而一人有限公司則依據《公司法》設立,并受其調整。
(5)稅收管理不同。
首先從稅收管理上看,稅法對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管理相對寬松,對建賬要求較低,在稅款征收方式上主要采用定額或定率征收;而對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要求則嚴格得多,在稅款征收方式上主要采用定率或查賬征收。
其次是涉及的所得稅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不征收企業所得稅,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所以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繳納企業所得稅,對股東進行利潤分配時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從這個角度講,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比“一人公司”更有利。
個人獨資企業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區別
1、投資主體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屬于法定的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而個人獨資企業屬于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應該帶有“有限責任公司”字樣,而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則不能稱公司。3、設立條件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并沒有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限制,只需“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即可。另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而個人獨資企業對出資形式未作任何強制性規定。4、投資者責任承擔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僅在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情況下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一、個人獨資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一)個人獨資企業 1、個人獨資企業納稅方式有兩種: (1)核定征收; (2)查帳征收。關鍵是利用好相關優惠政策,達到免稅和減稅的效果。 2、個人獨資企業也就是媒體通常說的“一元錢當老板”的企業,由個人全資擁有,投資人對企業任何事務具有絕對決策權。它不是法人,需要承擔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和“公司”字樣。這就提醒投資人,雖然個人獨資企業設立起來不難,但所負的經營責任重大。如果企業出現經營不善,資不抵債,那么后果就不僅僅是企業破產,可能還會導致家庭“破財”。這就要求投資人作好充分準備,把握市場規律,防范風險,慎重經營。 3、 優勢: (1)注冊手續簡單、費用低。個人獨資企業的注冊手續簡單,獲取相關的注冊文件比較容易,費用比較低。 (2)決策自由。企業所有事務由投資人說了算,不用開會研究,也不用向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做出說明,所謂“船小好調頭”,老板可以根據市場變化情況隨時調整經營方向。 (3)稅收負擔較輕。由于企業為個人所有,企業所得即個人所得,因此只征收企業所得稅而免征個人所得稅。 (4)注冊資金隨意。《個人獨資企業法》對注冊資金沒有規定,極端的說法就是一元錢可以當老板。 4、劣勢: (1)信貸信譽低,融資困難。由于注冊資金少,企業抗風險能力差,不容易取得銀行信貸,同時面向個人的信貸也不容易。 (2)無限責任。一旦經營虧損,除了企業本身的財產要清償債務外,個人財產也不能幸免,加大了投資風險。 (3)缺乏財務和企業管理。這是個人獨資企業的一個大問題。 (二)有限責任公司 1、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承擔為有限責任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是兩個股東以上五十人以下,也可以是一人制有限責任公司。當然這里的股東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的納稅方式有兩種: (1)核定征收; (2)查帳征收。 2、 一人制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方便,由于是自己出資自己設立,不需要尋找其他合作伙伴,不用擔心合作問題,想設立時隨時設立,注冊資本要求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必須是一次足額繳納出資額)。其次,管理方便,管理成本低。因為只有一個股東,公司的事務股東一人決定即可,不像其他公司那樣要有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節約了成本。它容易被股東個人完全控制,將公司財產充作私用,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因此法律對一人公司作了特殊的規定,以嚴格規制。自然人設立一人公司數量有限制。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公司,當然這只是對自然人而言,對法人設立一人公司的家數則不受限制。此外,自然人設立的一人公司不能再對外投資設立新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且必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這是對一人公司的硬性規定。 3、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少人民幣三萬元以上,可以分期繳納。有限責任公司要設立股東會,可以根據其自己的經營模式來決定是否要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公司運營情況策略由公司股東會決定,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決定權力機構。股東會成員由公司股東組織。一般公司成立的第一年年終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必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在以后公司年審就不需再出具審計報告(有關政府部門另行規定的除外,最終以政策為準)。
二、還有就是我們注冊成公司需要報哪些稅,國稅\地稅? 1、涉及的稅金: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所得稅等。 2、除了增值稅、所得稅屬于向國稅繳納的稅金,其他都是向地稅繳納的稅金。
三、帳要建哪些科目呢? 1、建賬:要建立總賬、明細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可以根據單位實際需要,按照新會計準則設置科目。 新會計準則會計科目表 序號 會計科目編號 會計科目名稱 一、資產類 二、負債類 三、共同類 四、所有者權益類 五、成本類 六、損益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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