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務侵占罪達到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范圍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1800元,可以增加一個月的刑期,確定基準刑;
(2)職務侵占罪達到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至六年有期徒刑范圍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1萬元,可以增加一個月的刑期,確定基準刑;
(3)職務侵占罪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占罪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確定基準刑;
(4)因治療、學習等生活急需而實施職務侵占的,基準刑可減少20%以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占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犯本罪的,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規定:
(一)構成職務侵占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二)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占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二、職務侵占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1、公司、企業人員受賄、職務侵占1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
2、5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1萬元(總額不超過10萬元),刑期增加六個月;每減少1.5萬元,刑期減少六個月。
(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公司、企業人員受賄、職務侵占1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數額2萬元,刑期增加六個月。
律師解析: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一萬元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十萬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萬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從而確定基準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應增加刑罰量,調節基準刑,但累計增加的刑罰量不得超過基準刑:
(1)職務侵占行為嚴重影響生產經營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兩種情形同時具備的,可以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多次職務侵占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3)職務侵占用于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職務侵占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職務侵占的款項用于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確因治病、學習等生活急需而實施職務侵占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占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貪污罪】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關于職務侵占罪的立案追訴標準
立案標準:職務侵占金額達到三萬元,應于立案追訴。
依據:2022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六條:
〔職務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二、關于職務侵占罪的法定量刑標準
(一)本罪法定量刑標準: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占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注:上述標準系基于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九條修正后的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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