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真該嚴懲嗎
未成年人犯罪,家長跟著倒霉,那么普通家庭的家長怕賠錢,就管孩子管的嚴。剩下的部分就是家長不怕賠錢的,那么你就明白未成年人犯罪都是誰家的孩子了吧。
至于是否應該嚴懲,要看干什么了,偷稅漏歲走私啥的應該輕判,因為學校家庭教育還沒涉及到這部分,偷盜搶劫強奸殺人應該按照成年人的標準判刑,因為這些事情懂事開始到小學畢業,都是應該清晰明了的。小學畢業大概14歲,那么14歲后偷盜搶劫殺人強奸一律按成人標準執行才合理,該槍斃槍斃,該判刑判刑,沒毛病。
可是為什么18周歲前都要減輕處罰呢?見我上述分析,都是誰家的孩子在犯罪你就知道了。
對未成年犯罪的懲罰得看是什么類型的犯罪,涉財,涉性,生計型從寬,故意人身傷害,危害公共安全必須要嚴懲。當年藍極速網吧大案就是一個取消未成年犯罪免責特權的絕好機會。那些畜生如果都押到滿18以后被公開槍斃了,我想以后熊孩子們絕對不敢再有恃無恐地去殺人放火。
個人認為不應該。畢竟未成年人心智還不成熟,對自已行為的后果沒有明確的預測。而且現行的法律明確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未成年犯罪該不該嚴懲,不能一概而論。
犯罪人的作案動機、實施過程、危害程度、認罪態度,以及犯罪人的成長背景、心理狀態等,都應該考慮在內。比如,在實施過程中,是一時沖動熱血上頭做下錯事,還是經過精密的計劃、審慎的實施進行犯罪,在事件發生后,是主動悔過認識錯誤,還是毫不在意沾沾自喜,這其中,有很大區別。
未成年人保護法旨在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合法權益、優化其成長社會環境,促進全面發展,是給心智還不成熟、認知還有限的幼年人一次改過的機會,但決不能、也不應成為未成年人罪犯脫罪的依據!
該不該嚴懲視情況而定,動機是什么,造成了什么危害,罪犯本人對犯罪的認知,對受害者、對事件的悔過態度,實施過程中是一次還是多次反復進行……對于確實是因為認知受限或情緒沖動犯下罪過、且認罪良好悔過深刻的未成年人,在未造成嚴重危害的前提下,可以適當從輕處理。
但是,以未成年自居、自詡犯罪無礙,動機惡劣、過程兇殘,反復實施、不知悔過甚至炫耀犯罪的未成年人,絕不應該輕判甚至不判。對于這種人,放過只是縱容,痛了才知道錯,正確的判決才會給予社會正確的引導!
未成年人保護法絕不應該成為未成年人縱容法。
必須嚴懲,很多畜生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判刑
17歲偷竊2700塊加一部手機后被抓,被抓后把手機歸還,后被保釋,保釋后棄保潛逃,滿18歲后回去自首判刑多久?不自首的話潛藏期是多久?第一,17周歲屬于完全行為責任能力人。也就是說他要對他的行為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但是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有法定的從前、減輕或者免除的情節。
第二,交保證金之后潛逃,保證金是收不回來了。并且具有法定的從重量刑情節。
第三,十八歲回去之后,還是按照17周歲那樣判決。如果我是法官的話,一般來說,我是會按照手機折舊后的價值算得。你說的金額跨度太大(這已經牽涉到是否構成刑事案件的標準了),就打1500元來說(折舊后),如果在發達省份(如深圳)如果不潛逃,可能會不以犯罪論處。如果是在落后的省份該案最多判個拘役或者管制。但是潛逃了,那么至少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潛逃都不會逃過追訴期的。所謂的追訴期是指沒有發現。
補充說一下,我國14周歲以下才是完全無責任能力人。不是十二歲。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分為3個階段:第一階段為無刑事責任階段,14歲以下的人犯罪的不負刑事責任;第二階段為相對刑事責任階段,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第三階段為完全負刑事責任階段,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按照上面的規定你的朋友應當盜竊罪的負刑事責任,構成盜竊罪,但是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墒窃诒a屃耍ㄎ覈鴽]有保釋的說法應該是假釋)以后又逃跑的根據法定程序撤銷假釋執行為執行完畢的刑期,而且這個人18歲才回來這個時候應該按照18歲的成年犯的標準執行刑罰。
至于追訴時效的問題:我國刑法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
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
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
院核準。
因此追訴時效多久要比照刑法的長短。
是否未成年是按照犯罪時的年齡來判斷的。未成年犯罪是應當從輕或減輕的。但是刑法規定16歲以上就要負完全的刑事責任了。16歲以上18歲以下可以從輕或減輕。另外逃匿是一個從重的情節。自首是可以從輕或減輕的情節。
具體判多久比較復雜,是法官根據盜竊的數額、盜竊的情節嚴重情況加上悔罪表現和這些從輕從重的情況來定的。不是這里給你說個數法院就這么判的。
盜竊罪的定罪數額也是根據你當地的經濟狀況來確定的。
另外,手機的價值多大也是很關鍵的。
引用下
說的很對 只有12歲以下不用付刑事責任
17周歲已經達到完全承擔刑事責任年齡,自首可以從輕處理。最好配合偵查。
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未成年人犯罪應該從輕減輕免除處罰,建議自首很有可能會減輕免除處罰。
已滿十六不滿十八的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判
如題。兩個人打架其中一個人捅傷了另一個然后逃了。被捅傷的人搶救無效死亡。請問這種情況會怎么判刑?判幾年?我國《刑法》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已滿16周歲的人對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擔刑事責任,因此我國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周歲而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關押于少管所。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也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減少基準刑的10%--50%。
對于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綜合考慮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認識能力、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情況,予以從寬處罰。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規定:
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強凌弱或者尋求精神刺激,隨意毆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對其他未成年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擾亂學校及其他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實施盜竊行為未超過三次,盜竊數額雖已達到“數額較大”標準,但案發后能如實供述全部盜竊事實并積極退贓,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
(一)系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盜竊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或者被脅迫;
(三)具有其他輕微情節的。
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盜竊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認為是犯罪。
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盜竊自己家庭或者近親屬財物,或者盜竊其他親屬財物但其他親屬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處理。
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不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未成年人犯罪
參考資料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關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解釋
未成年人可減輕刑罰
根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刑事責任年齡從16歲起算,未滿18歲可以減輕或從輕處罰。
對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上最多可減輕30%的量刑。被諒解可從輕處罰此外,因為強奸罪屬于公訴案件,它并非屬于自訴案件。在公訴案件中受害人是往往無權確定是否減輕被告人的刑責,所以強奸罪是不存在被告與被害人協商解決減輕量刑的事情。但是受害者可以向被告出具諒解書,對被告的行為進行諒解,法官可以根據諒解書對被告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醉酒不會從輕量刑
在犯罪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醉酒與強奸罪的成立不存在任何關系,我國目前的刑法規定醉酒并不是免刑的條件,即凡屬于生理性醉酒犯罪仍需追究刑責,而對于病理性醉酒則需要結合主客觀情況具體分析,看其是否存在犯意,如存在犯意仍然構成犯罪,所以醉酒后實施強奸仍然構成強奸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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