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自衛還擊致人輕傷怎么判
要看是過失致人輕傷還是故意傷害致人輕傷。
一、如果是過失致人輕傷,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但是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二、如果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三、【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四、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2010年9月13日)就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如下: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可以在6個月至1年6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
犯罪后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五、在司法實踐中,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如果侵害人積極賠償,并取得受害人諒解,認罪態度好,可以和解結案,不追究其刑事責任。
打架自衛?
如果是在受到不法侵害時(如搶劫)自衛還擊屬于正當防衛的范疇則不需要承擔法律后果。
但是如果是單純的因為糾紛產生的打架斗毆行為則要看傷情鑒定結果:輕傷以下屬于《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范疇,最高15日以下拘留,有其他行為的合并不超過20日拘留。
傷情鑒定為輕傷的屬于自訴案件,如果對方不起訴你就不用入刑。
如果對方起訴你則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以上的前提條件是行為人在16周歲以上。
故意傷害罪,三年以下,應該委托辯護律師
如果能證明屬于正當防衛不用負法律責任。
一,如果是在互毆過程中,就是雙方都有傷害的故意,都是不法侵害,依據刑法相關解釋,不成立正當防衛,但如果一方能證明已經停止侵害,對另一方卻繼續實施加害行為而做出的自我防衛行為成立正當防衛,正當防衛致他人傷害的不承擔法律后果,認定互毆不成立正當防衛,因為不具備防衛的意志,二,以上是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來說的,即年滿16周歲,如果行為人是14到16周歲,只對刑法規定的8種嚴重的暴力犯罪負刑事責任,即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搶劫,強奸,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
致人輕傷怎么量刑?
一年前由于被害人所建房屋的上層已經傾斜到我的房子,我去跟他理論,被害人不但沒有認錯,反而叫他哥的小孩來報復我,在打斗中我把受害人打破了頭,鑒定成了輕傷,自己受了輕微傷。后來派出所出面協調,對方要求我賠償7000元,可我覺得我才是受害者,我一分不給,所以雙方一直談不攏,案件一直拖到現在。可前幾天派出所打來電話,說若不賠償的話,會給我判刑,一年以上,受害人拘留15天,而他哥的小孩拘留3個月。請大家幫忙,若我不賠償的話,法律會怎么量刑?跪求幫忙。謝謝!打架致人傷害的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傷害罪,以侵害行為致受害人輕傷以上為標準,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責任。造成輕微傷的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可能面臨治安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對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因民事糾紛引起的斗毆,造成的人身損害后果較輕的可以在公安部門調解處理。但這調解,應當在分清是非后,傷情較輕的要對傷情較重的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同時要互相體諒對方而達到協議。本案對方已造成輕傷,在刑法“故意傷害他人”造成輕傷的要被處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你們是因為糾紛引起的傷害,情況可以注重協商調解,才不會引起不良的事后副作用。我認為你還是服從派出所的調解為好。
1,在法律層級關系中沒有輕傷甲級的概念,只有輕傷一級與二級之分。
2,如果按借代之比用,輕傷甲級就為輕傷一級。
3,輕傷級的裁量刑也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裁量幅度內選擇空間之內。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能調解解決嗎
故意傷來害致人輕傷能調源解解決,被害人傷情構成輕傷,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案件,依照《中刑事訴訟法》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移送檢察機關起訴或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訴。其次,依照《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但同時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行為不認定是犯罪的案件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辦理,雙方當事人可以調解處理。
根據《刑法》第十三條及《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對故意傷害他人致輕傷,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傷情達不到輕傷的,應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刑事部分不可以進行調解,附帶民事訴訟部門可以進行調解。輕傷屬于自訴案件,采取不告不受理原則。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可以自訴嗎?
達到輕傷級以上的對方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因為不屬于親告罪,原則上受害人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訴,一般情況下是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如果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但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受到輕傷害的可以到法院起訴。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可以自訴。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提起自訴根據法律規定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追究其刑事責任類案件般由檢察院提起公訴下列兩種情況下受害人也提起自訴:1、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直接向法院起訴也向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報案由檢察機關進行公訴;2、受害人報案公安機關或者檢查機關終做出予追究決定。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可以提起自訴。根據法律規定,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這類案件一般由檢察院提起公訴。但是在下列兩種情況下,受害人也可以提起自訴: 1、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報案,由檢察機關進行公訴; 2、受害人報案后,公安機關或者檢查機關最終做出不予追究決定的。 相關法律可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1、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1、故意傷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的); 5、遺棄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的); 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一節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識產權案(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七節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8、屬于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對上列八項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于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已經作出不予追究的書面決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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