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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結案判后到這日放人有沒有通知家人呢!

首頁 > 刑事案件2020-12-06 21:03:43

犯人審判后在哪服刑是否通知家屬?

會通知家屬。收監通知書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二十條之規定:

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屬。

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

擴展資料

監獄收押罪犯必須遵守一定的工作規程。按照我國監獄法的規定,監獄收押罪犯的程序是:

①審查送押罪犯的法律文書。即審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是否已發生法律效力,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是否齊備,記載是否有誤。

②對送押罪犯進行身體檢查。即檢查罪犯是否患有嚴重疾病,女犯是否正懷孕或哺乳自己的嬰兒等。

③人身和物品檢查。如發現違禁品或贓物,應當予以沒收,送請人民法院處理;如果發現可供偵查、審判的材料,應及時送交主管的偵查、審判機關。

④對收監的罪犯填寫《罪犯入監登記表》。

⑤向罪犯家屬發出通知書。罪犯入監后,監獄應當及時通知其家屬,須在收監后5日內發出通知書。對無家屬的罪犯,監獄可通知其所在單位、基層組織或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犯人軍判后在監獄 服好,,通知冢屬
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二十條之規定: 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所以家人是知道的。qui te amo。
犯人審判后在哪服刑會通知家屬的,這方面法律是有規定的,過幾天就會通知家屬在什么地方服刑的。
為了犯人能更好更早對所犯下的錯改好會通知家屬,再說家屬還需要探望,送物送錢,多關心多督促爭取減刑!
會通知家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20條,罪犯收監后,監獄應該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自收,監日起五日內發出

犯人從看守所轉到監獄后,監獄多長時間給家屬來通知啊?

罪犯收監后,會在五日內通知家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專法》規定:

第十八條 罪犯收監屬,應當嚴格檢查其人身和所攜帶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監獄代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屬,違禁品予以沒收。 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檢查。

第十九條 罪犯不得攜帶子女在監內服刑。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罪犯對生效的判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訴。 對于罪犯的申訴,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罪犯提出的控告、檢舉材料,監獄應當及時處理或者轉送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處理,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應當將處理結果通知監獄。

第二十三條 罪犯的申訴、控告、檢舉材料,監獄應當及時轉遞,不得扣壓。

第二十四條 監獄在執行刑罰過程中,根據罪犯的申訴,認為判決可能有錯誤的,應當提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監獄提請處理意見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將處理結果通知監獄。

從看守所轉到監獄,五日內給家屬下通知。

《監獄法》

第十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第十六條: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時,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同時送達監獄。

監獄沒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監;上述文件不齊全或者記載有誤的,作出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補充齊全或者作出更正;對其中可能導致錯誤收監的,不予收監。

第十七條: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符合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應當予以收監。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對其進行身體檢查。經檢查,對于具有暫予監外執行情形的,監獄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批準。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擴展資料:

《監獄法》

第三章 刑罰的執行

第一節 收 監

第十七條 監獄應當對交付執行刑罰的罪犯進行身體檢查。經檢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不收監: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對前款所列暫不收監的罪犯,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對其中暫予監外執行有社會危險性的,應當收監。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機關執行刑罰。前款所列暫不收監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執行完畢的罪犯,由公安機關送交監獄收監。

第十八條 罪犯收監,應當嚴格檢查其人身和所攜帶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監獄代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屬,違禁品予以沒收。

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檢查。

第十九條 罪犯不得攜帶子女在監內服刑。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第二節 對罪犯提出的申訴、控告、檢舉的處理

第二十一條 罪犯對生效的判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訴。

對于罪犯的申訴,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罪犯提出的控告、檢舉材料,監獄應當及時處理或者轉送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處理,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應當將處理結果通知監獄。

第二十三條 罪犯的申訴、控告、檢舉材料,監獄應當及時轉遞,不得扣壓。

第二十四條 監獄在執行刑罰過程中,根據罪犯的申訴,認為判決可能有錯誤的,應當提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監獄提請處理意見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將處理結果通知監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監獄法

依法是要通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屬。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監獄、看守所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的書面意見的,應當將書面意見的副本抄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可以向決定或者批準機關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百六十七條 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應當將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抄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認為暫予監外執行不當的。

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以內將書面意見送交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接到人民檢察院的書面意見后,應當立即對該決定進行重新核查。

第二百七十條 對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書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單位、居住地基層組織。

  從看守所轉到監獄,五日內給家屬下通知。

  《監獄法》
  第十五條 人專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屬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第十六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時,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同時送達監獄。監獄沒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監;上述文件不齊全或者記載有誤的,作出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補充齊全或者作出更正;對其中可能導致錯誤收監的,不予收監。
  第十七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符合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應當予以收監。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對其進行身體檢查。經檢查,對于具有暫予監外執行情形的,監獄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批準。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犯人到監獄但是服刑人員自己可以和家人聯系。根據《監獄法》第四十七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被判刑的人要幾天才有通知回家

  根據法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家屬通知書。
  法律依據:
  《監獄法》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第十六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時,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同時送達監獄。監獄沒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監;上述文件不齊全或者記載有誤的,作出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補充齊全或者作出更正;對其中可能導致錯誤收監的,不予收監。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您好,刑事判決書不會寄給當事人家屬的,判決書送達刑事案件一是寄給刑事犯罪當事人,即寄到監獄,另一份會寄給辯護律師。

法律咨詢,就是在法院結案之后或者在此期間,會通知自己的工作單位么

因為“當事人”是你本人,而不是你的單位,除非你的案情與你的單位有牽連。

所以,正常情況下,法院只會對你本人“宣判”,不會通知你的單位。

如果題主認為我說得對,請給點個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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