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查詢不了的。
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并立案后,被告在五日內就會收到法院的傳票。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法院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1.可以在全國民事訴訟案件網上查詢,大部分案件已經公開,可以憑相關案件信息登錄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查詢。
2.被執行人可以通過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官網進行查詢
3.查詢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通過打開最高人民法院訴訟網,進行當事人登錄,登陸后進行民事訴訟案件查詢。
方法如下:
一、全國民事案件訴訟查詢,大部分已經公開,可以憑相關案件信息登錄以下網站查詢。
網址如下:
1、中國裁判文書網
http://wenshu.court.gov.cn/
2、中國法院訴訟服務網
https://www.chinacourt.org/ind
二、到法院查詢,法院有專門的查詢窗口,但不公開的案件除外。
擴展資料:
1、主體要合法。民事訴訟主體,也就是訴訟當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訴訟中第三人,共同訴訟人。原告是指提起訴訟的人。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訴的人。訴訟中第三人是指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2、起訴書送達的法院必須是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所謂管轄,是指哪個法院有權受理案件,分為級別管轄、地域管轄、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級別管轄主要是法院之間誰有權受理案件的問題。地域管轄是指公民應當向那個法院起訴的問題。
3、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4、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a、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b、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c、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d、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5、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6、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公司設立、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7、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8、起訴書的抬頭要寫明“民事起訴書”字樣。起訴書的內容要簡潔明了,證據要充分確鑿,并且要寫明所附的證據名稱、份數。在起訴書的最后,要簽署起訴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年月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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