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過程中,證人不能出庭作證怎么辦
根據刑訴法,辯護人和公訴人都有權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內八十七容條
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人民警察就其執行職務時目擊的犯罪情況作為證人出庭作證,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
首先,根據《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第七十二條 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
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其次,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證人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費用以及誤工損失,由敗訴一方當事人負擔。當事人申請證人作證的,由該當事人先行墊付;當事人沒有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作證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墊付。
第七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陳述,應當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當事人拒絕陳述的,不影響人民法院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
刑事案件中,證人不到庭怎么辦?法律依據是什么?
我國的《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證人出庭作證是他必須履行的義務,加之對證人可操作專性強的法律保護還是屬空白,打擊報復證人的事例層出不窮,所以,在刑事案件中,證人不出庭作證是常有的事。證人不到庭作證,公訴機關可以出示他以前的所作的證言,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證人不到庭不成立證據,證據分物證與人證,人證也就是你所說的證人是基于人身性所形成的證據形態。不以案件性質為轉移的
2似乎不對
刑事案件中,如果法院傳喚證人出庭,證人可以拒絕出庭嗎?不去會有什么問題嗎?
原則上必須有正當理由才能不出庭,刑訴法里有。
但是實踐中,大多數證人都不愿意出庭,總是編造刑訴法里的理由不出庭。
刑事案件證人不作證怎么辦
刑事案件證人不作證怎么辦刑事案件要破案是需要很多線索的,特別是有目擊證人的話,他們的證詞會對案件告破非常的有利,也能夠幫助人們盡快的破案,將兇手抓拿歸案等,但是一些證人不配合,刑事案件證人不作證怎么辦?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只要是知道案件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如果是在偵查階段或審查起訴階段不作證,那也沒辦法;如果其答應作證,后在審判階段審理時其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并給予訓誡,情節嚴重的,可能拘留;如果證人出庭作證,他的人身安全將受到保護,相關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做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八條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證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絕作證的,予以訓誡,情節嚴重的,經院長批準,處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處罰人對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相關推薦:
取保候審用開庭結案嗎(取保候審還需要參加開庭么)
取保候審還需要坐牢嗎(被取保候審以后還用不用坐牢)
行政賠償是否可以仲裁(行政仲裁的種類有哪些)
行政賠償是行政給付嗎(關于行政給付的選擇題 幫看下 謝謝啦)
侵權賠償行為(侵權行為賠償項目包含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