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 起訴流程
張某欠王某人民幣若干,經雙方電話協商,同意與某日見面商量歸還日期。rn王某于約定日期找人A B C D等人去找張某(王某未去),后A B C D等人用刀具等逼迫張某在某日前歸還欠款,張某答應。 rnA B C D四人離去后,在回去的路上被張某的人E F G H等人截住,發生斗毆事件,之后C某被打死,E F G H四人逃逸。rn問:王某在此事件中承擔什么責任刑事訴訟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證、核實被告人是否實施了犯罪,是否應當受到刑罰的處罰以及應當受到何種刑事處罰的活動。公訴案件流程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即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公訴機關的審查起訴階段、法院的審判階段。按照規定,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時間為1個月,重大,復雜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檢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退回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1個月。公訴機關審查起訴階段結束后,應當及時將案卷移送法院審理。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審查起訴階案件由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起訴部門后,即進入了審查起訴階段。
《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也就是說,這個階段在時間上一般是一個月到一個半月。
在此階段,檢察院負責起訴的主辦人員會對公安機關送來的案卷材料進行審查,分析、會見被告。以核實被告是否確有犯罪行為?其行為構成什么罪名?應否起訴?共同犯罪中主犯與從犯如何劃分?指控犯罪嫌疑人的材料是否確實、充分?等等一系列問題。
檢察院對案件審查完畢,會出現三種情況:1、如果確定案件材料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那么檢察機關就可以把案件移送法院,由法院判刑。2、如果認為犯罪嫌疑人行為不構成犯罪,則由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3、如果認為案件證據尚不夠充分,確鑿,那么可以將案件退回到公安部門重新進行偵查。
王某指使ABCD等四人抄前往張某襲處暴力討債,如果沒有造成張某人身損害,且對于后來發生的事情,即EFGH等人堵截沒有預料,并沒有授意參與斗毆行為的話,王某不構成犯罪,對C某的死,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如果已經預料并授意的話,則五人一并承擔責任,且王某屬于教唆犯,應以主犯地位予以認定。
對于C某的死亡,EFGH等四人承擔故意殺人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的責任。
如果問的是由檢察院起訴:法定必須自訴的案件,檢察院不會受理提起公訴,只能受害人自內己去法院起訴,比如容侵占罪。對于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案件,可以自訴也可以公訴。
如果是針對檢察院的不作為,可以向上級提起投訴意見。
律師在檢察階段需要向檢察院提交什么手續
提交的和法院一樣刑事訴訟文書格式二、五、八、九
授權委托書,
檢察院在審查階段一般要多長時間?
檢察院在審查階段,一般的刑事案件需要一個月的時間。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版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權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那得要看是什么案子呢?如果是刑事安全吧,那就得一個多月的時間呢嘛,時間要長一些。
審查起訴階段程序
審查起來訴階段程序是:自
1.由案件承辦人負責審查案件的管轄,并作出適當處理;
2.審查案件的事實和證據以及法律的使用;
3.復核與案件有關的事實和證據;
4.承辦人審查后,應提出起訴或不起訴意見,報刑事檢察部門負責審核。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9條,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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