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審理期限
我現在是在公安處取保候審,檢查院已經到法院訴訟了,法院受理后多久能審理,如果法院要法院要求我到看守所等待審理,最長要等多久《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專個月以內宣判屬,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同上
刑事案件在法院有最長審理期限嗎
在《刑事訴的一審和二審都有審限規定,但經批準的,仍可以延長審限,具體規定可查閱《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第二百三十二條 的相應規定: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第二百三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公訴案件的審理期限一般為三個月;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為六個月。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權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沒有最長的規定。
你好,如需幫助來電咨詢。
有
有,要看你是什么案件
刑事案件在法院最長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到法院后,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如果被告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規定,請看下面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刑復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制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現在法院最長的時間不超過兩年,在兩年之內一定要做出決斷。
刑事案件在法院最長時間不會超過三個月,三個月之內必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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