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現及時還款是否違法
“信用卡套現”是指持卡人不是通過正常合法手續(ATM或柜臺)提取現金,而版通過其他手段將卡中信用額度權內的資金以現金的方式套取,同時又不支付銀行提現費用的行為。對于近年來愈演愈烈的信用卡套現行為,央行上海總部2010年7月26日表示,信用卡套現是違法行為,央行正在研究將持卡人套現行為記入個人征信系統,直接影響其個人信用記錄。
不過如果及時還款,沒有被發現的話,就沒有問題的。
信用卡套現違法嗎?會有什么樣的后果
套現是一個比較常見的違規用卡,另外使用信用卡進行經營活動也是違規的內。
另外,容信用卡還可以透支取現,但信用卡透支取現不享受免息待遇,除取現手續費外,一般每天會有萬分之五的利息,
以我使用的建行信用卡為例,境內通過銀聯網絡取現時,柜面渠道及自助機具(如ATM)渠道每卡每日取現累計金額不超過3萬元,其中柜面渠道每卡每日透支取現限額為2萬元,自助機具(如ATM)渠道每卡每日透支取現限額1萬元。累積不超過信用卡額度的一半。
取現手續費是取現金額的1%,最少2元,并且透支取現不享受免息期,從取現當天開始算,每天收取現金額萬分之五的利息
舉個例子,假設透支取現2000元,
取現手續費=2000*0.01=20元
每天的取現利息=2000*0.0005=1元/天
另外需要留意,目前建行信用卡取現本金是要全部計入最低還款額的。
套現是一個比較常見的違規用卡,另外使用信用卡進行經營活動也是違規的。另外,信用卡還可以透支取現,但信用卡透支取現不享受免息待遇,除取現手續費外,一般每天會有萬分之五的利息,以我使用的建行信用卡為例,境內通過銀聯網絡取現時,柜面渠道及自助機具(如ATM)渠道每卡每日取現累計金額不超過3萬元,其中柜面渠道每卡每日透支取現限額為2萬元,自助機具(如ATM)渠道每卡每日透支取現限額1萬元。累積不超過信用卡額度的一半。取現手續費是取現金額的1%,最少2元,并且透支取現不享受免息期,從取現當天開始算,每天收取現金額萬分之五的利息舉個例子,假設透支取現2000元,取現手套現是一個比較常見的違規用卡,另外使用信用卡進行經營活動也是違規的。另外,信用卡還可以透支取現,但信用卡透支取現不享受免息待遇,除取現手續費外,一般每天會有萬分之五的利息,以我使用的建行信用卡為例,境內通過銀聯網絡取現時,柜面渠道及自助機具(如ATM)渠道每卡每日取現累計金額不超過3萬元,其中柜面渠道每卡每日透支取現限額為2萬元,自助機具(如ATM)渠道每卡每日透支取現限額1萬元。累積不超過信用卡額度的一半。取現手續費是取現金額的1%,最少2元,并且透支取現不享受免息期,從取現當天開始算,每天收取現金額萬分之五的利息舉個例子,假設透支取現2000元,取現手續費=2000*0.01=20元每天的取現利息=2000*0.0005=1元/天另外需要留意,目前建行信用卡取現本金是要全部計入最低還款額的。費=2000*0.01=20元每天的取現利息=2000*0.0005=1元/天另外需要留意,目前建行信用卡取現本金是要全部計入最低還款額的。
信用卡套現現在不屬于違法行為,只是違規,一般來說不會進行行政處罰,大多是凍結信用卡。
信用卡套現是違法的,如果數額特別巨大,肯定要擔負刑事責任的,這一點毋庸置疑。
信用卡套現違法嗎
現在很多人都在使用信用卡
作者揭秘:老陳,國內某著名學府法律學碩士,金融領域專業人士,現常居北京,從事金融方面工作,在我們的信用卡和套現及其合法性方面的發言非常具有權威性。
是進亦套,退亦套,然則何時而不套,其必曰:先天下之卡而套.
近幾天,不少好心朋友給筆者來電:老陳,最近中關村抓了一些套現的商戶;銀行終止了和支付寶的合作;民生銀行取消了其信用卡的分期額度;,,,等等,不一而足,莫衷一是,真假孫悟空騰空而起,筆者試圖結合當前的經濟危機的背景分析一下套現這個事,套用余秋雨老師的名言:呵呵,多大點事啊!
可以這樣說:信用卡是為套現而生的,這是信用卡之本啊。地球村里,一定是先有套現,后才有信用卡的,這是發明信用卡的人之初衷。先消費后還款就是套現 任何一個信用卡使用手冊上都會寫明,信用卡是一種小額貸款
,由銀行設定信用額度,持卡人可以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后還款,非提現交易在一定期限內還款享受免息還款期。 這應該就是信用卡的定義和最基本的功能,而絕大多數的人只知道信用卡可以先消費后還款,并且不用支付利息。然而,信用卡并非必須要在一定期限內足額還款,即到日子可以選擇最低還款,而代價僅僅是支付相應的利息,這就是信用卡的融資功能。少還款也好、直接提現也罷,從本質上講都是信用卡套現,這些功能不僅僅是信用卡使用手冊上標明的功能,同時也是信用卡中心盈利的重要途徑,所以這種套現行為應該不在打擊之列,銀行如果打擊,頂多是學周伯通的左右手互博了。
那么,現在不少所謂理論專家說的的信用卡套現是什么呢?其實是相對零成本套現。相對零成本套現的方法有很多種,但是現在被媒體大肆討伐的主要還是通過支付寶進行的網上支付套現。他們稱:持卡人通過淘寶網進行虛假的交易,同時把信用卡的信用額度以交易的方式變成他人銀行卡的現金,從而實現信用卡套現的目的。同時他們還認為,此舉將給銀行帶來巨大的風險,是各種呆賬壞賬死賬的根源。這種罪名很顯然是莫須有的,
銀行貸款產生的大量呆賬壞賬死賬與信用卡關系不大,而真正由信用卡產生的呆賬壞賬死賬,則主要是銀行濫發信用卡導致的,目前尚未見到有持卡人因為信用卡套現導致銀行出現呆賬壞賬死賬的案例。
所以,嚴格地講,先消費后還款本身就是一種套現。持卡人有錢不花,偏偏要讓銀行掏錢,自己兜里的現金暫時不動,這不是套現是什么?持卡人把信用卡插入ATM機,就可以直接取出現金,自己兜里的現金還是暫時不動,這不是套現是什么?而進行現在所謂的信用卡套現的持卡人,無疑是希望減少利息成本,利用套出來的現金去投資以賺取高于利息的利潤,這樣的持卡人從根本上講是準備還款的;而不準備還款的人根本不用去套現,直接把信用額度揮霍光也就是了,至于將來有多少利息根本不用考慮,反正也不準備還,這才是惡意的行為。
之所以有很多人冒死套現,主要由于銀行方面單相思,他們認為持卡人要用現金會用信用卡去銀行柜臺或者去ATM機上取現,先來看看這種取現的成本,按照日息5%%計算,即使不考慮取款手續費,折合年化利息也高達19%以上,如果再加上2%~3%#左右的取款手續費,年息將超過20%,而銀行的另一個游戲規則最低還款額按理論10次還算,年息將達36%,即使是坊間的高利貸利率年息大約也只有10%-15%啊。這正是部分持卡人很少用信用卡去銀行取現的根本原因(但急了去銀行取的也有相當部分人),別的不違法的途徑也不少啊。
除了直接取現,
信用卡分期付款也成為了一種可行的融資方法。例如,一持卡人出現了一筆大宗支出,其后他通過信用卡中心申請了分期付款,以實現融資消費的目的。按照平均0.6%的每期手續費,每月1期分12期計算,實際利率約為12%以上,如果考慮到興業銀行(601166行情,愛股)、工商銀行等銀行要求先付清手續費,實際利率將會更高。而據了解,持卡人愿意接受的信用卡融資利率大約在7%至9%之間,也就是說,目前的分期付款利率依然過高。
法律不禁止就是合法套現 既然國家允許信用卡存在,那么就不可能禁止信用卡套現。從法律上講,并沒有明確的條文可以確定什么是信用卡套現、什么不是,人們經常提到的信用卡套現都是人為理解的,而且都是人為理解成貶義詞(這點很怪),這相當于說:我說你是套現,不是也是;我說不是,是也不是。這是典型的沒譜。所以,國家應從立法上確定什么行為是允許的,什么行為是禁止的,在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可以的。 現在是法制社會,大家不要被這些何患無詞所嚇著了,作為持卡人,只需要好好讀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6條之四款情形就足夠用了,掌握了本質,方法就不是問題了,呵呵。
持卡人本人通過商戶的POS機刷卡消費轉提現的套現方法,如果商戶和持卡人都沒有什么惡意的主觀,至于套出現來這個事明顯是個民事問題,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又不顯失公平,符合民法精神,也沒什么瑕疵了,至于先前的好心朋友告訴筆者的抓了某某套現商戶,一定是他們存在主觀惡意,什么事情有主觀惡意,又有了惡意下的情節都得抓啊!
至于支付寶套現,沒有人能夠確定一筆交易是否為虛假交易,即使交易雙方在一個城市,使用相同的IP地址,沒有繳納營業稅,短時間內有多次大額交易,這些你都可以認為是虛假交易的特征,但你卻不能用這些現象來證明這個交易就是虛假的。
舉個例子,一家公司開年會,年會上抽獎時,張三中獎一臺筆記本電腦,由于自己已經有電腦使用,便在淘寶網上賣出。而此時同公司的李四正好想買一臺筆記本電腦,便在淘寶網上買下了張三的電腦。此后王五、趙六、孫七也是與張三同時中獎的同事,看到張三通過互聯網賣出了中獎獎品后也讓張三代其賣出電腦,而李四由于買入電腦后被其朋友們認為買到了物美價廉的商品,也讓李四幫其購買,此后,李四便與張三在淘寶網上繼續出現若干筆筆記本電腦的買賣,相同的IP地址,相同的城市,這種行為看起來應該是信用卡套現了,可卻不是。
解決這一個問題的辦法是,要么讓李四不要買筆記本電腦,要么不要用信用卡買入。兩種辦法都失去了電子商務的意義,這是一種倒退行為。那么,是不是應該對信用卡套現行為嚴格禁止呢?有人進行信用卡套現,說明信用卡套現存在市場,是消滅這一市場,還是合理地引導,全在決策層的決策,但不能開始妖魔化信用卡和電子商務模式。
信用卡套現是違法嗎?
《解來釋》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自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罰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處罰。” 處罰辦法 新司法解釋出臺 惡意透支5000元以上可判3年刑
是的,已經立法
信用卡套現是否違法
不違法!在國外一復些制金融機構都提倡信用卡套現,因為這樣做,有兩種目的:
其一:信用卡的推出其實本質上就是銀行在向個人發放小額的循還貸款.且銀行最終的目的是收取信用卡持卡人的利息【日息萬分之五】年利息就等于18%、銀行現行的一般貸款利率在0.072%。你們大家自己算算這本帳吧?足足是現行貸款的3倍多!
其二:即使你在一些商戶進行套現等等,最終銀行還是要收取商戶一定比例的提成,所以,信用卡理財專家建議:信用卡要不就不要用,去ATM機提現,還不如去一些商戶套現!即可以拿出信用卡的全額,又得到了銀行兌換禮品的積分,銀行還會不定期的給你提升信用卡的信用額度!
其三: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銀行自己的那筆賬,你是算不過他們的!
相關推薦:
婚外情取證的證據效力(婚外情如何調查取證才合法)
駕照扣12分怎么處理(駕照扣滿12分之后怎么處理)
監外執行適用程序(監外執行如何進行具體執行流程)
民事訴訟法的適用范圍(民事訴訟法的適用范圍)
網購消費者權利有哪些(網購如何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