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訴法規定,簡易程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復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拿到判決結果后,判決還沒有生效。該份判決書何時生效呢?這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后,在三個月內審結。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么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后,該份判決書即生效。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序,則簡易程序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序,則再一審程序中再加三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訴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離婚案件屬于民事訴訟,未規定開庭時間,只規定了審結時間和開庭需要專提前通知,具體屬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擴展資料:
離婚案件可以申請不做公開審理,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如果起訴離婚的話,首先進行調解,如果雙方都同意調解一般來說很快就內可以結案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調容解,需要進行開庭判決,案情簡單的話,一般在三個月內也是可以結案的。比較復雜的案情的話,需要適用普通審判程序,那么一般情況下在半年之內可以結案。
離婚訴訟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回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答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離婚案抄件襲的審理期限是: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院開庭審理離婚案件時,可能需要耗費的時間。司法實踐中,法官首先會主持訴前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那么,會大大縮短離婚訴訟的時間,極有可能在1個月甚至更短的時間內解決離婚糾紛。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