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規(guī)定,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六項,分別是:
一、合法行政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進行;沒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
二、合理行政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不偏私、不歧視。行使自由裁量權應當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干擾;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適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種方式實現(xiàn)行政目的的,應當避免采用損害當事人權益的方式。
三、程序正當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注意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與行政管理相對人存在利害關系時,應當回避。
四、高效便民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守法定時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yōu)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五、誠實守信
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當全面、準確、真實。非因法定事由并經法定程序,行政機關不得撤銷、變更已經生效的行政決定;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變更行政決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因此而受到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補償。
六、權責統(tǒng)一
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經濟、社會和文化事務管理職責,要由法律、法規(guī)賦予其相應的執(zhí)法手段。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實現(xiàn)權力和責任的統(tǒng)一。依法做到執(zhí)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
行政法基本原則分為實體性基本原則和程序性基本原則。
一、行政法的實體性原則:
1、依法回行政原則;
2、尊重和答保障人權原則;
3、越權無效原則;
4、信賴保護原則;
5、比例原則。
二、行政法的程序性原則:
1、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2、行政公開原則;
3、行政公正原則;
4、行政公平原則。
行政法基本原則是指導和規(guī)范行政法的立法、執(zhí)法以及指導規(guī)范行政行為的實施和行政爭議的處理的基礎性法則,是貫穿于行政法具體規(guī)范之中,同時又高于行政法具體規(guī)范體現(xiàn)行政法基本價值觀念的準則。
行政法基本原則的性質和功能:
第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一種“基礎性規(guī)范”,是產生其他具體規(guī)則和原則的規(guī)范。
第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一種高度抽象的并體現(xiàn)行政法的基本價值觀念的規(guī)范。
第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一種普通性規(guī)范,它對行政關系進行整體的宏觀的調整、規(guī)范。
第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則不僅指導、調整整個行政執(zhí)法行為,而且指導和調整行政法的整個立法行為。
第五,行政法的基本原則不僅對行政法的立法、執(zhí)法起宏觀指導作用,而且在一定的場合也直接規(guī)范行政行為的實施和行政爭議的處理。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1、合法行政原則。合法行政原則是行版政法的首要原則權,我國的合法行政原則包括行政機關對現(xiàn)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權活動兩個方面。
2、合理行政原則。主要含義是行政行為應當具有理性基礎,禁止行政主體的武斷專橫和隨意。最低限度的理性,是行政行為應當具有一個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達到的合理與適當,并且能夠符合科學公理和社會公德。
3、程序正當原則。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子原則:第一,行政公開原則;第二,公眾參與原則;第三,回避原則。
4、高效便民原則。一是行政效率原則,二是便利當事人原則。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行政法的精髓,貫穿于行政立法、行政執(zhí)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法制監(jiān)督之中,是指導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廢除并指導行政法實施前基本準則。
對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國內外行政法學界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不同的概括和歸納。根據我國的行政法發(fā)展狀況,我們認為應當特別強調以下兩項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1.依法行政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即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使行政權。該原則具體又可分為4項子原則:(1)法律優(yōu)先原則。指法律位階高于行政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和行政命令,一切行政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和行政命令皆不得與法律相抵觸。(2)法律保留原則。指立法法第8條所規(guī)定的事項只能由法律規(guī)定。又分為絕對保留和相對保留。前者如有關犯罪和刑罰、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司法制度等事項,必須由法律規(guī)定,不得授權行政機關做出規(guī)定:后者如立法法第8條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授權國務院先制定行政法規(guī)。(3)職權法定原則。指行政機關的任何職權的取得和行使,都必須依據法律規(guī)定,否則不得行使。(4)責任政府原則。指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員違法行政必須承擔法律責任:既包括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被撤銷、變更的責任和行政賠償責任等,也包括國家公務員因違法失職而應承擔的行政處分責任和引咎辭職責任等。
2.合理行政原則
合理行政原則,即行政機關做出的行政行為內容要客觀、適度、符合理性。合理行政原則產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存在與擴大。自由裁量權指行政機關的自行決定權,即對具體行政行為的方式、范圍、種類、幅度等的選擇權。盡管從機關性質上來說,行政機關應當是執(zhí)行法律的機關,其行為皆應依法實施:但由于行政事務的復雜性,立法機關不可能通過嚴密的法律規(guī)范完全約束行政行為,故不得不在事實上和法律上承認行政機關的一定程度的行為選擇權,即自由裁量權。誠然,為了執(zhí)行公務的需要,行政裁量權必須存在:但與此同時,由于行政裁量權較少受到法律的約束,因而常常產生濫用的事實或出現(xiàn)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后果。無論行政裁量權的濫用或行政裁量顯失公正,都是對行政法治的破壞。因此,我們既應當承認自由裁量權的作用,又應當加強對自由裁量權的控制。
合理行政原則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應運而生。它從實質方面對自由裁量行為提出了要求,即要求其內容合理。合理行政原則的出現(xiàn)可謂是行政法原則的一個重大發(fā)展。
合理行政原則作為一項普遍適用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其具體要求是:
(1)行政行為的動因應符合行政目的;
(2)行政行為應建立在正當考慮的基礎之上;
(3)行政行為的內容應客觀、適度、合乎情理。這三點具體要求反映著合理行政原則的內涵。
我國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則與合理性原則是既相互聯(lián)系又相互區(qū)別的兩大基本原則,掌握它們之間的關系,對于全面理解和貫徹我國行政法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從它們在我國行政法律體系中的地位與作用來看,二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關系:
(1)二者并存于行政法之中,缺一不可。行政合法性與行政合理性是現(xiàn)代法制社會對行政主體制定、 實施行政法律規(guī)范提出的基本要求。
(2)二者互為前提,互為補充,共同為完善行政法制發(fā)揮作用。從行政的使命和目的看,任何行政法律規(guī)范的制定和實施,都應當以符合客觀規(guī)律,符合正義、公平的理性原則,符合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為目的。
確立行政法基本原則的考慮因素 :特殊性:行政法基本原則是行政法這一部門法的基本原則。
普遍性:行政法基本原則應貫穿于全部行政法規(guī)范之中,即適用于行政管理的整個過程和所有領域。
法律性:行政法基本原則是法律原則,而不是行政管理原則或政治原則。
規(guī)范性。
3、行政應急原則
行政應急性原則,是指在特殊緊急情況下,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采取沒有明確法律依據的或與通常狀態(tài)下法律規(guī)定相抵觸的措施。它是合法性原則的例外,但是,應急性原則并非排斥行政合法性原則,排斥任何法律控制,不受限制的行政應急權力同樣是不容許的。一般而言,行政應急權力的行使應符合以下幾個條件:①存在明確無誤的緊急危險;②非法定機關行使了緊急權力,事后應由有權機關予以確認;③行政機關作出的應急行為受到有權機關的監(jiān)督;④行政應急權力的行使應當適當,應將負面損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序范圍內。
4.高效便民原則
5.行政公開原則
6.權責統(tǒng)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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