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的程序具體是什么
如何寫申請第一,仲裁的受理范圍限于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等涉及人身關系的糾紛不屬于仲裁的受理范圍:而民事訴訟的受理范圍既包括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也包括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等涉及人身關系的糾紛。\r\n 第二,仲裁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不予受理;而民事訴訟則不須雙方自愿,不需要任何形式的協議,一方起訴只要符合起訴條件的。就應當予以受理。\r\n 第三,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議選定仲裁委員會;而民事訴訟則實行嚴格的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只有合同糾紛雙方當事人才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協議選擇法院管轄,但也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r\n 第四,仲裁庭的組成尊重當事人的意愿,當事人可以約定由一名仲裁員仲裁或三名仲裁員仲裁,當事人還可以選定仲裁員或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而民事訴訟審判組織是實行獨任制還是合議制,由人民法院自行決定,當事人無權決定,審判人員也由人民法院自行指定,當事人無權指定或委托人民法院選定。\r\n 第五,仲裁不公開進行,只有當事人協議公開的,才可以公開進行;而民事訴訟實行公開審判原則,只有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情況下,才不公開進行。\r\n 第六,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不予受理;而民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度,除特別程序等以外,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裁定的,有權在上訴期內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有些什么程序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規定,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其次,《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同時,《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 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 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民事訴訟的程序是什么?
我想問一下?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證明》中說的是,(因事故雙方敘述不一致,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rn我于2009年6月15日收到了法院的兩張《民事裁定書》。其一是(因原告尚未治療終結,本案中止審理),其二是(原告申請的財產保全,要求凍結我的銀行存款70000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我就收到兩張民事裁定書,可是我7月19號托朋友問了一下審判員,她說這個案子liao了?。。。窟€說廳長同意了???前提是沒有開庭,我也沒收到傳票?。。ㄎ乙恢痹诩遥囘€扣著)讓我必須交70000塊錢才能放車!??!這符合法律程序嗎?rn法院是不是應該把交通事故的責任分清呢?俺的回答呢? 記得昨晚回答過這提問,沒有顯示才試試問了一句,看來真的只能重新回答了?
1、你這案子不會就這樣“了”了:既然已經起訴到法院,你收到的只是法院中止審理和財產保全的裁定,并沒有收到判決書或是調解書、你也并沒有和對方私下達成和解協議使對方撤訴,這案子如何了?對方沒有拿到賠償就會撤訴?不可能的事。安心準備應訴吧。
2、那審判員的話,不知是什么意思,你想弄明白的話可以自己直接到審判員要判決書,看她給你判決書或調解書或對方的撤訴申請不,如果拿不出來就是在開玩笑。
3、至于“車還扣著、讓我必須交70000塊錢才能放車!”:
(1)如果對方已經申請了財產保全,車就只能扣著了,等判決下來后、你賠償完后才能給你車,如果你賠償不了車可能會被拍賣償還對方。
(2)但如果法院沒有保全該車(在對方申請了保全的情況下,很可能法院已經查封了該車),你可以在交警勘驗完畢后請求交警放車。
(3)如果你急需車輛經營、該車的價值也遠大于70000塊錢:可以交錢后取車,不交錢或是提供相應數額的擔保,車你是拿不出來的。
4、“法院是不是應該把交通事故的責任分清呢? ”:交警無法認定事故責任的,應由雙方提供證據、由法院根據雙方的證據情況確定各方責任大小、并根據責任大小確定賠償比例。
5、建議:
(1)可以先弄清那審判員的真實意思,也可以不再理,先想辦法找到能證明你責任小、對方責任重的證據,準備應訴吧。
(2)車輛如果急需,可以交錢后領車;如果不急需,只能等判決后再領了。
肯定還沒了。
如果對方撤訴的話,也應該同時撤銷凍結的財產。
如果回對方沒撤訴,本案必答須是調解結案或判決結案,可你又沒收到調解書或判決書,你也沒說你參加過庭審。
估計現在是中止狀態,等原告治療終結后,才恢復開始法庭審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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