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想用我的POS機套現2萬違法嗎?我要承擔什么責任?
這只是一般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信用卡套現的立案標準是100萬以上。 如果讓銀行知道你在套現,你的POS機就會沒有了。
如果他自己用 及時還上 就沒什么問題
我拿朋友的POS機放到公司給同事套現,現在銀聯查,我這樣做算犯法嗎?會有什么處罰
還有給我POS機的那位朋友會被處罰嗎?套現的同事呢?拿虛假消費來說,提現的行為本身不違法。因為像任何消費一樣,銀行從中賺取了手續費,商回戶也要答支付營業稅,只不過是持卡人從此免去了50天的萬分之五的利息。如果套現之后,不及時還款,或者借用別人的身份證辦理信用卡,惡意刷卡消費和套現,這就觸犯了法律了。\
現在這塊立法還沒跟上 應該不會被處罰
而且 人家問你的時候 你就說有真實的交易 不就完了
信用卡刷卡套現的人和POS機商戶會受到法律處罰嗎?
會受到法律處罰。來
根據源《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
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擴展資料
《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
第六十六條 持卡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套取現金的,對其按套取現金數額的30%至50%處以罰款。
第六十七條 持卡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出租或轉借信用卡及其帳戶的,除責令其糾正外,對其按帳戶出租、轉借發生的金額處以5%但不低于1千元罰款,并沒收其非法所得。
第六十八條 持卡人惡意透支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關于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
1為信用卡用戶套現的商戶,多數為他人提供套現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而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的人,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2,依據在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聯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75次會議、2009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22次會議通過?!督忉尅愤€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罰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處罰?!毙庞每ㄌ赚F本質特征就是通過欺騙方式將信用卡內的授信額度直接轉化為現金套取出來。由于套現資金游離了銀行正常的信貸管理渠道,脫離了監管層的管理視線和控制,嚴重破壞了我國金融市場的管理秩序,給國家整體金融秩序埋下不穩定因素。本次司法解釋的出臺填補了信用卡套現在法律條款領域的空白,同時也將對日益猖獗的信用卡套現行為給予重拳打擊。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您好,套現來,是指用違法或虛自假的手段交換取得現金利益。
多用于信用卡套現。套現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POS機的方法,以虛構交易退換現金、退貨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如果您真的著急用錢,那也也請您千萬不要用這種違法的方式來換錢,可以推薦能用一種APP叫做“有錢花”,不僅借款方便也是好口碑的品牌,您借著放心。
這東西有爭議抄。前陣子沸沸揚襲揚的預授權風波,已經有結論了,銀行沒損失,而且承認了這個灰色地帶,說根本管不住,只要有卡,就一定有套現行為。只要不是惡意透支,給銀行造成損失,就行了。做人,不要做絕,這規矩到啥時候都好使。
會的! 但是查起來很麻煩!
你是商戶還是??
他人通過詐騙在我的pos機刷錢,我要負什么法律責任嗎?
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刷卡之前你已經知曉此錢為詐騙過的錢,那你這有專團伙作案的嫌疑;
2、如屬果刷卡之前你對此筆錢不知,那無責任。
套現在國內是違法的,如果牽涉金額巨大是要負刑事責任的。相關法律條文如下:
1、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2、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3、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我在朋友的POS機上套現需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如果套現的人的。如果惡意透支,或者用假信用卡的話你逃脫不了關系。就看你風險怎么控制了。 一般現在的規定也最多也就是給你經濟處罰,刑事上只有一個信用卡詐騙罪,你要是不知道他們怎么透支的,刑事責任不會追到你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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