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破壞私人財產金額達到多少會判刑
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達1萬元以上的,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條鏈接:《刑法內》第二百容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可以定罪嗎?多少金額可以定罪?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的行為可以定罪,但是必須滿足金額達到一定損失數目的條件。只要年滿16歲,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又或者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情節嚴重的也可以定罪。
一般情況下,故意損壞他人財物,金額不是很大或者情節不嚴重的,通常都是賠錢解決,目的是為了損壞他人財物的人能得到被害人的諒解,當然,如果被害人對其不諒解的話,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所以一般來說,造成他人財物損失的,應該負責賠償或者把損失的財物復原。
有人會問,為什么損害他人財物要涉及到犯罪呢,不是賠錢就行了嗎?如果損害他人財物,不論金額大小,一律按照賠償處理,那么就真的是有錢人可以為所欲為了,在我理解是,定罪是為了增加“犯罪成本”。
任何犯罪行為,一定被確認了,都以“自由”和“時間”來支付,才能確保比較公平。因為人跟人之間,貧富的差距還是蠻大的,只有時間跟自由是一致的。
站在社會的立場和大環境下,不管是金錢補償或者是情感諒解,都只能作為參考的存在。舉個例子,如果損害他人財物只要賠錢就得了,那么有錢的人可以不斷地損害他人財物,反正賠錢對于有錢人來說,并沒有多大的損失。但是如果定位犯罪又不一樣了,他們可能會因此要坐牢,一定程度地失去時間和自由,這個是金錢沒有辦法彌補的。
至于為什么損害他人財物金額巨大的話,除了賠錢還要坐牢,那是因為刑法的立意在于引導社會大眾更好地尊重別人的“財產權”,不要隨意損失或者毀壞他人財物。
可以定罪。幾千塊就可以定罪了,故意損害財物一旦被定罪,就要原價賠償,要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故意損壞他人的財物視情況可以定罪的,金額達到一萬元以上便可以定罪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可以定罪,量刑也是根據損失物品的價值來決定, 一萬元以上的金額才可以定罪,一萬元以下金額可以拘留!
可以的。損毀金額5000以下處以警告或15日拘留。超過5000的觸犯刑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金額特別巨大的三年到七年
故意破壞私人財產金額多少構成刑事犯罪?
如不構成刑事犯罪又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由于我國刑法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數額未作出明確界定,因此各地在實施中的標準也版不太相同,權福建省在對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認定中,“數額較大”一般為一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
犯故意破壞財物罪
(1)數額較大(福建省數額標準1萬元-5萬元)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數額巨大(福建省數額標準5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毀壞個人財物,導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壞生產、經營設備設施,造成停產或經營停止,引起重大損失;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的;等等。
你好!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容為。這里所說的“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是指出于某種個人動機和目的,非法毀滅或者損壞公共財物或者公民私人所有財物的行為。“毀壞”,是指使用各種方法故意使公私財物的價值和使用價值全部喪失,或者將公私財物部分毀壞,使其部分喪失價值和使用價值。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同時,犯罪目的只是毀壞公私財物,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這也是本罪與其他侵犯財產罪的本質區別。過失毀壞公私財物的,不構成本罪。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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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破壞他人財產什么程度可以判刑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也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6條第1款的規定,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當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犯罪對象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但是,如果行為人所故意毀壞的是本法另有規定的某些特定財物,危害其他客體要件的,應按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例如,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關犯罪論處。
故意毀壞財物罪與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破壞通訊設備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犯罪中的破壞生產經營罪的區別在于:后者破壞的是特定的財產,侵犯的是其他獨立客體,本法對其已單獨規定有罪名,只應按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由于我國刑法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數額未作出明確界定,因此各地在實施中的標準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對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認定中,“數額較大”一般為一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金額達到多少才能拘留?
如果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情節較輕的,會被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那么,故意損壞他人財物金額達到多少才能拘留呢?今天,華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金額達到多少才能拘留
一般是5000元以下。
《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侵犯公私財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偷竊、騙取、搶奪少量公私財物的;
(二)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的;
(三)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
(四)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的數額較大是5000元以上,此數額以下均適用〈治安管理法〉。
故意毀壞財物罪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犯罪對象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但是,如果行為人所故意毀壞的是本法另有規定的某些特定財物,危害其他客體要件的,應按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例如,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則第2章有關罪名論處。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毀滅,是指用焚燒、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損壞,是指使物品部分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毀壞公私財物的方法,有多種多樣。但是,如果行為人使用放火、決水、投毒、爆炸等危險方法破壞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關犯罪論處。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毀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壞手段特別惡劣的;毀壞急需物品引起嚴重后果的;動機卑鄙企圖嫁禍于人的,等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是一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3條規定,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同時按該條例第8條規定,責令行為人賠償損失。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已滿16歲的人犯本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
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版訴標準的規定》權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的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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