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寫法
起訴狀主要分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外加附項。
1、原告
原告為賠償權利人,受傷事故中為受傷者本人,根據受傷者身份資料寫明出生年月,性別、民族、工作單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況。單位財產受損的則財產所有者為原告。
死亡事故中,賠償權利人為死者的合法繼承人,即為父母、配偶、子女為共同原告,分別根據身份資料寫明出生年月,性別、民族、工作單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況。
2、被告
被告為賠償義務人。
第一種情況,首先肇事駕駛員所駕車輛行駛證上寫明的車主與肇事駕駛員為同一人時,則肇事駕駛員為被告,同樣根據其身份資料寫明出生年月,性別、民族、工作單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況。
其次如果肇事車輛已向保險公司投保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則保險公司也為被告,根據保險公司在保險單或保險卡上蓋章名稱列為被告,寫明保險公司的住所地。
第二種情況,肇事駕駛員所駕車輛行駛證上寫明的車主與肇事駕駛員不是同一人時,除列肇事駕駛員為被告,根據身份資料寫明出生年月,性別、民族、工作單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況外,行駛證上寫明的車主也為被告,
如車主為個人,同樣根據身份資料寫明出生年月,性別、民族、工作單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況外;如車主為單位,則還應列單位為被告,寫明單位住所地。
同樣如果肇事車輛已向保險公司投保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則保險公司也為被告,根據保險公司在保險單或保險卡上蓋章名稱列為被告,寫明保險公司的住所地。
3、具體明確的訴訟請求,具體項目可查閱本站訴訟指導欄目中的交通事故計算表。
4、事實和理由:
可按照交警部門認定的事故事實經過寫明或根據了解到的事實經過寫明。同時寫明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認定情況、受傷方的治療情況、財產受損情況、事發后肇事方的付款情況、肇事車輛投保第三者責任險情況等需要說明的事實。
5、訴狀落款處應由賠償權利人簽名或蓋章,如為受傷事故,則由受傷人簽名;如為死亡事故,則由作為死者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簽名;如單位為原告則由單位蓋章。
擴展資料:
注意問題
1、寫作訴狀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刑事訴狀只適用于刑事自訴案件,公訴案件則要由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制作起訴書。
2、訴狀內容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體現有理有據的精神。
3、訴訟請求要寫得明確、具體、詳盡、言簡意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起訴書
人身損害賠償屬于民事訴訟。民事訴狀的基本寫法如下:
寫出原告和被告的版個人基本信息。
寫出本案的權具體事實。
表明原告訴求。
最后署名并日期。
《民訴法》規定的民事訴狀基本內容: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交通來事故損害賠償源起訴狀首先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等具體個人信息;其次,寫明訴訟主體和訴訟請求;然后寫明事實與理由,先說明事實,再說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和提起訴訟的理由;最后,由雙方當事人簽字并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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