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報工傷公司不配合怎么辦
公司不蓋章,不承認工傷、工傷材料給公司拿走了,該怎樣應對處理
公司雙方配合不是必經程序,不影響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受理。人社局會根據法律規定內要求公容司舉證,公司不舉證會根據工傷職工提供的證據和調查的證據作出認定決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社部函〔2004〕256號
五、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所在單位是否同意(簽字、蓋章),不是必經程序。
請問員工工傷后不配合公司辦理工傷應如何處理
員工工傷后不配合公司辦理工傷,用人單位可以先提交工傷認定相關資料到工傷部門,以免錯過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一個月的時效,員工不配合辦理工傷的,用人單位停止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的。工傷認定時效規定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滿意答案忘了我是誰5級2013-07-17 你不做工傷鑒定是要不到工傷待遇你這不是自找苦果吃嗎,這內樣的話有的公司會當什容么事也沒有發生一樣,那就不用陪你什么工傷待遇了啊,出除非你對工傷法律有相當你了解,你了解的話可以自己去
社保局做工傷認定,你的傷好了就去做工傷鑒定,然后向公司追要和法的工傷待遇 補充: 廠方要資料去辦理傷殘鑒定:但是:不要交原件:給復印件。另外還要看傷情好了沒有。如果沒有好:我見意你不要急于做鑒定 但是要注意工傷治療失效:工人發生工傷:被認定為工傷后:從發生工傷到治療期限不能超過一年:修養期不能超過一年:兩項加起來不能超過24個月:如果傷情嚴重的話:可以向社保部門申請延期治療:必要要向社保部門申請延期手續:
工傷者自己也可以申請傷鑒定,并不是說非要廠方來申請 ,傷者也有權力:包括工傷認定原件只有在最后辦理醫療終結才交給社保
工傷認定后單位不配合做工傷鑒定怎么辦
1、你可以讓單位抄申請工傷認襲定,如單位拒絕賠償,個人申請,期限為一年;
2、待傷情穩定后,如留下殘疾,你可以申請傷殘鑒定;
3、如構成傷殘等級,你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如單位未給你買保險,可以比照上述條例執行;
5、如單位拒絕賠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不配合辦理工傷手續,我該怎么辦
用人單位不主動依法申報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以自行直接向勞動部門申報認定。申報后,勞動部門認為確有必要就該事故向用人單位核實的,會要求單位配合調查,單位有義務配合。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1.先去辦理工傷認定的部門咨詢下吧
用法律起訴
工傷鑒定公司不配合怎么辦
公司不蓋章,不承認工傷、工傷材料給公司拿走了,該怎樣應對處理
不需要公司配合,如果公司沒有主動為你申請工傷認定,你可以自己去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但你需要提供證據證明你與公司存在關系,如工資單、工作牌、工作服等
如果劃定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也就是說不需要單位配合,勞動者可以自己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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