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電動車被機動車撞傷,已責任認定對方全責,接下來該怎么辦?
我騎電動車被機動車撞傷,已責任認定對方全責,電動車被對方拿去維修了,人輕傷,沒住院,但需要每天去醫院換藥,對方說的賠償我不滿意,現在該怎么辦?還有責任認定后賠償有期限嗎?
接下來來就是等治療終結后要源求賠償了。
在賠償時,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先由交警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或有一方不愿意調解的,則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如果對方負全責的,則當事人的合理的損失都應該由對方進行賠償。
而如果對方是機動車 的,在起訴時應將對方的事故責任人和對方的保險公司一起作為被告,由對方的保險公司先由交強險賠償限額內賠償當事人的損失,如果賠償后尚有不足的,再要求由對方或其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險內進行賠償。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你們達不成調解,那你就只有通過起訴索要了,對方的車輛是否有保險?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1年,保險起見別超過一年就可以
騎電動車被車撞了對方全責,出院后,養傷中產生的費用怎么算?
對方保險報這個么只要你出院了就解除關系了,養傷費用自理,沒好你出什么院,在醫院住院費用對方全部負責,經過你同意出院了,出院以后所有的費用全部自己拿,因為你病好了才同意出院
這種交通事故,如果交警判定對方全責,那么因為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對方要全部賠償,如果對方有保險那就好辦,如果沒有購買保險就比較麻煩。
既然是對方全責,那么,對方會支付你住院,以及適當休養期間的費用的,而且,這不用你擔心,你們的判決責任人,會幫你們調和解決,不用你擔心,對方的保險出哪些費用,對方自己也不知道,完全由保險公司說了算的。
保險報不報那是他的事,你只管
1、醫院里一切費用以及后期復查費用由他內出。
2、平均一天收入大容概是多少,醫生推薦休養時間是多長,算出經濟損失。
3、出院后行動不便,可以要求賠償看護費用。
4、營養費、精神損失費。
5、承諾書:如果出現后遺癥,后續治療和相關費用還是他出。
一切損失都應由對方負責。
被車撞了,對方全責,需要什么賠償流程
一、既然事故責任已經劃定,其它程序不再說了,給你說說以后的程序。
二、如果傷情不嚴重,較短時間就可以出院,沒有什么后遺癥,可以和車方協商,如果賠償達到協議,交警部門讓你們雙方簽字達成協議即可。
三、如果病情較重,治療時間較長,且不知道會不會留下后遺癥,建議不能私了,由司法鑒定部門出具傷情和傷殘鑒定,然后由公安交警部門調解。
四、在公安部門如果調解達不成協議的,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由法院調解、判決處理。
五、肇事方的車輛,公安機關不能長時間的扣押,車方可以交取一定數量的押金將扣押車輛取回,不過就是肇事方不交押金,交警部門扣押車輛的時間最長也不能超過20天。
五、如果車輛是全保,傷者的醫療等費用是保險公司賠償。
六、具體傷害賠償:
各項賠償費用的標準是: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賠償金: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照五年計算。
6.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之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八周歲的撫養到十八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每增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7.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8.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比照上述規定計算,但不得超過三人。
電動車碰人全責被訛怎么辦?
電動車碰人全責被訛怎么辦?電動車碰到別人了,全責賠償被訛怎么辦今年夏天早上媽媽騎電動車去店里開門,在路上突然腦子短路自己摔倒了,然后車子由于慣性順路滑著可能碰到坐在馬路旁邊的環衛工人,我媽媽摔得比較嚴重,但也是皮外傷,可見傷口有幾處,路人幫忙叫救護車來了,把我媽媽抬上救護車,那個被車碰到的女的在地上哼哼唧唧,也就上了車,在醫院里也做了必要的檢查,都沒啥事,還有就是本來有個醫生讓她掛不知什么藥水,后來有個醫生當面就說你沒啥事掛藥水干嘛,所以她藥水掛一半就拔了,這是我親眼所見,當時也陪媽媽掛藥水呢。然后今天去交通大隊處理事故,我們全責,那人也讓家屬來的,說什么今天先報昨天醫藥費,后續啥營養費誤工費復診費的另算,因為我爸知道她沒事,就說開個價,一次性解決算了,他們死活不開,說過幾天聯系,車在地上滑行碰到的,還是上坡路,車速也不快,醫院檢查也沒傷經動骨的,我媽傷的比她重多了,為啥不開價呢?要拖時間呢?后來下午我和我爸去交警大隊拿電瓶車時有個交警說她們想要8000塊錢了結,關健他看病估計500塊都沒有,為啥要8000啊?我們就一直拖著想讓她通過法律途徑來找我們,然后前幾天她打電話說要一萬九了,說什么咨詢律師啥的花了很多錢,要告我們啥的,感覺很怕,因為起訴我們,我們這邊肯定敗訴,這樣還有必要請律師嗎?她當時傷的根本不嚴重,醫院碰到她她還教訓我,說我怎么不教導我媽騎慢點啥的,當時千兒八百的肯定也給了,沒啥事要19000,這明顯訛人啊,告我們我們肯定敗訴畢竟全責,這樣有必要請律師嗎?還有法院判她勝訴我們是不是就要賠她19000啊,求幫忙你好!這種協商不下來獅子大開口的情況不用理她。讓她走法律程序,你越急越版麻煩。至于咨詢律師只是權訛你的借口,走法律程序法院也要看當時醫院做的病歷書,前面你也說了檢查都做了醫生說沒傷著,這些都在病歷上標明的。你讓他起訴去好了,給他個三五百是人道主義,一萬九等著吧。別跟他協商了 到時候他自己就急了。
據說,“碰瓷”是清朝末年的一些沒落的八旗子弟“發明”的。這些人平日里手捧一件“名貴”的瓷器(當然是贗品),行走于鬧市街巷。然后瞅準機會,故意讓行駛的馬車不小心“碰”他一下,他手中的瓷器隨即落地摔碎,于是瓷器的主人就“義正言辭”的纏住車主按名貴瓷器的價格給予賠償。對這個基本上是趕時間的人進行訛詐(據說成功的幾率很高)。久而久之,人們就稱這種行為為“碰瓷”。
報警,首先我們不要輕易的認全責,就算是私下商量好的,也一定要讓對方出一個免責協議,內同容時還要保留錄音、錄像作為證據,以防事后對方反咬一口,要記住好人可以當,但是小人也一定要防。不過為了安全起見,我建議還是裝一個行車記錄儀比較好。
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出現了一個新的行業就是“碰瓷”,所謂的碰瓷最早就是把瓷器裝進袋子里,然后故意讓你不小心碰碎,結果可想而知。
不過碰瓷這個行業發展到現在,已經演變出很多花樣,就比如大家很常見的,在馬路上故意摔倒在你車前方,然后就要你賠錢。不過現在隨著車主防范意識的提高,很多專業碰瓷的,也在不斷的改變碰瓷方法。
我那個也是,我全責,我倆人都腿受傷。當天就去醫院檢查,拍片子,沒有事,醫回生說就休息幾天!當時答醫生問過其它地方有沒有事,那人就說腿!結果第二天說這不舒服,那不舒服,不肯一起去交警那解決。自己就去醫院檢查!就說檢查完再說!我想問下,她這后面自己的檢查費用,以后我要出嘛
那就沒辦法了,警察說自己協商意思就是他們不管,你可以隨便給點,也可以不給。
你好!這種協商不下來獅子大開口的情況不用理她。讓她走法律程序專,你越急越麻煩。至屬于咨詢律師只是訛你的借口,走法律程序法院也要看當時醫院做的病歷書,前面你也說了檢查都做了醫生說沒傷著,這些都在病歷上標明的。你讓他起訴去好了,給他個三五百是人道主義,一萬九等著吧。別跟他協商了 到時候他自己就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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