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看守所,逮捕令下來了還可以取保嗎?
今天38天了,逮捕令還沒下來?可以請律師取保嗎?如果檢察院已經批準逮捕,取保候審難度應當是加大了。但是,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是否可以取保候審需要根據情節來確定的。
一、刑事拘留辦理取保候審有兩種方法:
(一)保證人保證保釋;
(二)保證金保證保釋。
二、相關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三、取保候審條件:
符合條件才可以申請辦理。
《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的條件:
對已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具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的。
4、對被拘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證據不充分的。
5、法定偵查羈押期限屆滿尚不能結案的。
6、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7、對于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如果有自首、立功、退贓等可以從輕處理。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后,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逮捕是最為嚴厲的刑事強制措施,那么逮捕令下來還能取保嗎?下面由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逮捕令下來還能不能取保
逮捕之后正常情況下不能取保候審,因為逮捕的條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會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為不適合取保或者監視居住的條件。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來情形的話,那么還是可以取保候審的。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
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
5.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辦案期限內不能結案,采用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險性的。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37條第7項的規定,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根據公安部《規定》第63條第5、7項的規定,對提請逮捕后,檢察院機關不批準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移交起訴后,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復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審。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逮捕令下來還能不能取保”問題進行的解答,逮捕之后正常情況下不能取保候審,因為逮捕的條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會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為不適合取保或者監視居住的條件。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進行法律咨詢。
可以。有特殊情況的可以保釋出來,比如犯人患有嚴重的疾病或者犯人是孕婦。
理論上可以,但是有難度,要看逮捕的具體原因和案件情況,需要提交檢察院和公安部門做必要性審查。這個比拘留取保難度要高很多。
不能。逮捕證下來之后就是啟動了法律程序,犯罪嫌疑人是要被追究法律責任的,無法保釋。
逮捕令下來還能取保嗎
如果逮捕通知書已經下達,取保的可能性雖然有,但會比較小
逮捕令下來了,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條件一樣可以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回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答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下逮捕令后還可以取保候審嗎?
您好
被逮捕抄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行。(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后者獨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的;
(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后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婦女;
(4)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
(5)提請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望采納
可以,檢察院也可以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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