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怎樣量刑
我一朋友盜竊2萬現金未遂,但他以前也盜竊多次,請問這樣的情況能夠花點錢出來嗎?如果量刑,該是多少年? 一般盜竊罪以涉案金額定罪處罰。因各省市對盜竊罪立案量刑標準不同,請回再查詢犯罪地標答準參考。初次犯罪,認罪態度好、積極賠償取得受害人諒解的,法官會酌情從輕處罰。
法律依據: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 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 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 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已經著手實行犯罪復,由制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如果你朋友屬于此情形即為未遂犯。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按照既遂的標準,盜竊2萬量刑一般在3-10年,具體為4年左右。未遂的,可以減輕處罰,有可能3年以下。
2、以前盜竊多次,如果已經處罰的,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已經構成累犯。從重處罰。如果是沒有處罰,新發現的,就此根據案情,進行分析。
因為以前有過案底所以是不能出錢出來的 也就是不能判緩刑 2萬現金算是數額巨大 一般一萬以上就是巨大了 一般盜竊數額巨大的處有期徒刑3-10年 幸好是未遂還好點 你朋友估計是5年左右吧
沒什么。未遂嗎,就看他這么說了。他以前遭過是重犯,應該知道的。只是認真了版話就很麻煩權,畢竟是累犯....那點錢,看守所待一段時間就沒事了。
我朋友販毒逮現行,最后判之前拿了2萬給審判員,他媽當著法警,書記員拿的,然后審判員馬上就寫審判書,寫好后還給我朋友看問他覺得哪方面要修改。最后判6個月。
盜竊罪如何量刑
張某偷竊價值1萬圓左右的兩輛摩托車,但是盜竊未遂。請問會怎么判刑? 如果單單的處罰需要多少錢可以保釋?是不是處罰金交了就不用坐牢?不請律師會怎么樣,請律師的話可以判什么?你這種情況肯定是要判刑的。至于判多長時間,實刑還是緩刑,主要取決于律師辯護了。所以鄭重建議聘請刑事辯護專家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阿。而且,罰金和坐牢并不矛盾。可以同判處有期徒刑和罰金的。
盜竊罪(刑法第264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內秘密竊取公私財物容的行為。
因此,
1、手機不能算盜竊的財物,只能算是分贓所得。
2、至于量刑要看筆記本的價值了。根據刑法的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所謂“數額較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百元至2千元以上。
犯本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罰金。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所謂數額巨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千元至2萬元以上。
3、如果確實是脅迫,可以從輕處理。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
l、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贓、退賠的;
3、主動投案的;
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地域不同,起刑點也是不一樣的,經濟發達地區一般是1000元以上,所以,你這個數額判刑不會太重,實踐中一般可能會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委托當地律師介入,爭取判緩刑
盜竊罪怎么判刑?
我的手機價值1980元,被偷了,如果查到哪個人,他會被判刑么?具體會怎么判? 按相關法律規定,涉嫌盜竊刑事犯罪,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2000元以下,不構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蘇義飛律師提醒: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的規定,結合我省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法[2013]138號批復。現對我省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規定如下:
(1)、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二千元以上。
(2)、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五萬元以上。
(3)、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四十萬元以上。
2、盜竊罪罰金標準:《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因犯盜竊罪,依法判處罰金刑的,應當在一千元以上盜竊數額的二倍以下判處罰金;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盜竊數額無法計算的,應當在一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在醫院盜竊救命錢,從重處罰
3、對于盜竊公私財物雖達到“數額較大”標準,但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并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諒解及其他輕微情節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對于不構成犯罪而確有處罰必要的,由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4、 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
如果是盜竊罪,3萬屬于數額巨大,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果是從犯,可以從輕處罰。具體結果還要看進一步的情況和律師辯護情況。事關重大建議盡早聘請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可以進一步聯系。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司法實踐中認定本罪,應注意下列問題:
1 行為人實施了秘密竊取的行為是構成盜竊罪的前提,也是本罪與搶劫、搶奪、詐騙等侵犯產罪區別的關鍵。所謂秘密竊取,是指行為人用自認為不為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經手發覺的方法,暗中將他人財物取走的行為。這里應注意兩點:
(1)秘密并非必須事實上不為人知,而主要是行為人自以為的秘密。因此,事實上不為人知,或者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已發覺但行為人以為沒被發覺,或者在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不知的情況下,行為人當著其他的面公開拿走財物,都屬于秘密竊取;(2)秘密竊取的方式多種多樣,但歸納起來有兩類其一,一般類型,即常見的入戶盜竊、扒竊、順手牽羊等,其特點是被盜財物在空間上發生置移動;其二,特殊類型,如利用計算機盜竊、盜用他人電信碼號等,其特點是被盜財物在間上并不發生移動。
2 本罪的對象是公私財物,既包括有形財物,也包括無形財物;可以是合法財物,也可以是禁品或者被非法占有的財物。不動產本身不能成為本罪的對象,但從不動產上拆卸或者分離來的物品,如房屋上的門窗、磚瓦等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另外,盜竊刑法單列罪名的特定對象的,不定盜竊罪,而應定相關犯罪。
3 本罪的罪過形式是直接故意,且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財物的目的。誤將他人物當成自己的財物拿走的,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本罪。悄悄拿走他人用或者保管中的自己財物的,原則上不構成本罪。但將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收繳的本人財物走的,應定本罪。
4 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構成。但對于單位有關人員為牟取單位利益組織實施的盜竊,情節嚴重,應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5 構成本罪以盜竊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為必要條件。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數額較大,是指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多次盜竊,是指1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竊3次以上。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構成本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是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規定的認定盜竊罪與非罪界限的主要標準,司法實踐中適用該標準,應當注意下列問題:
1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盜竊數額較大,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這里應注意三點:其一,盜竊數額,是指行為人實際竊取的財物的價值數額。盜竊信用并使用的,其盜竊數額應根據行為人盜竊信用卡后使用的數額認定;其二,如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根據經濟發展和社會治安狀況,在上述幅度內確定了當地執行標準的,在當地應當執行當地的標準;其三,盜竊數額以人民幣計算。盜竊外匯的,按被盜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賣出價計算。2 上述數額標準只是一個原則界限,雖未達到但接近數額較大的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定盜竊罪:(1)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2)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3)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同時,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不作為盜竊罪處理:(1)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臟、退賠的;(3)主動投案的;(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5)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3 對于下列發生在特定場合或者針對特定對象實施的盜竊,司法解釋規定有專門的數額標準: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鐵路運輸過程中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鐵路運輸過程盜竊罪的數額較大,以1000元為起點;(2)盜竊增殖稅專發票或者可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以盜竊發票數量在25份以上的為數額較大的標準。
4 盜竊未遂一般不以犯罪論處,但情節嚴重的,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等為盜竊目標的,應當定罪處罰。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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