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從看守所到監獄會通知家屬嗎?
法院判決之前會不會通知家屬? 根據法律規定,罪犯從看守所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并沒有通知家屬的規定;但在罪犯收監后的五日內,由監獄向家屬發出通知書。內容包括所在監獄 、監區和有關會見日期等 。
法律依據:
《監獄法》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判決前不會,犯人到監獄后,看守所和監獄都會在一個月內通知犯人家屬。
犯人從看守所轉到監獄后,監獄多長時間給家屬來通知啊?
從看守所轉到監獄,五日內給家屬下通知。
《監獄法》
第十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第十六條: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時,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同時送達監獄。
監獄沒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監;上述文件不齊全或者記載有誤的,作出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補充齊全或者作出更正;對其中可能導致錯誤收監的,不予收監。
第十七條: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符合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應當予以收監。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對其進行身體檢查。經檢查,對于具有暫予監外執行情形的,監獄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批準。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擴展資料:
《監獄法》
第三章
刑罰的執行
第一節 收 監
第十七條 監獄應當對交付執行刑罰的罪犯進行身體檢查。經檢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不收監: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對前款所列暫不收監的罪犯,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對其中暫予監外執行有社會危險性的,應當收監。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機關執行刑罰。前款所列暫不收監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執行完畢的罪犯,由公安機關送交監獄收監。
第十八條 罪犯收監,應當嚴格檢查其人身和所攜帶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監獄代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屬,違禁品予以沒收。
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檢查。
第十九條 罪犯不得攜帶子女在監內服刑。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第二節 對罪犯提出的申訴、控告、檢舉的處理
第二十一條 罪犯對生效的判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訴。
對于罪犯的申訴,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罪犯提出的控告、檢舉材料,監獄應當及時處理或者轉送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處理,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應當將處理結果通知監獄。
第二十三條 罪犯的申訴、控告、檢舉材料,監獄應當及時轉遞,不得扣壓。
第二十四條 監獄在執行刑罰過程中,根據罪犯的申訴,認為判決可能有錯誤的,應當提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監獄提請處理意見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將處理結果通知監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監獄法
犯人到監獄服刑后,監獄沒有義務通知家屬,但是服刑人員自己可以和家人聯系。根據《監獄法》第四十七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我昨天剛從津西監獄咨詢回來,從看守所先轉到集訓對,集訓2到3個月,然后再從集訓隊轉到其他監獄,在監獄里還要教育,訓練一個月,這就是所謂的新收隊。在新收隊訓練一個月后,監獄就會聯系家了,到時候聽通知就可以了。
罪犯收監后,會在五日內通知家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規定:
第十八條
罪犯收監,應當嚴格檢查其人身和所攜帶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監獄代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屬,違禁品予以沒收。
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檢查。
第十九條
罪犯不得攜帶子女在監內服刑。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罪犯對生效的判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訴。
對于罪犯的申訴,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罪犯提出的控告、檢舉材料,監獄應當及時處理或者轉送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處理,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應當將處理結果通知監獄。
第二十三條
罪犯的申訴、控告、檢舉材料,監獄應當及時轉遞,不得扣壓。
第二十四條
監獄在執行刑罰過程中,根據罪犯的申訴,認為判決可能有錯誤的,應當提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處理,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監獄提請處理意見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將處理結果通知監獄。
從看守所轉到監獄,五日內給家屬下通知。
《監獄法》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第十六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時,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同時送達監獄。監獄沒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監;上述文件不齊全或者記載有誤的,作出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補充齊全或者作出更正;對其中可能導致錯誤收監的,不予收監。
第十七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符合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應當予以收監。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對其進行身體檢查。經檢查,對于具有暫予監外執行情形的,監獄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批準。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犯人被押往看守所,應該由誰通知家屬?
如果犯罪嫌疑人辦案單位刑事拘留或逮捕,辦案單位應在24小時內將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原因和處所通知家屬。無法通知的,應當在拘留或逮捕通知書上注明。
犯人所在的公安機關
辦案單位
律師,公安
你好:
誰做出的決定,有誰通知。
可以是公安機關,檢方,法院。
辦案機關
看守所在押犯人被發送到那個監獄,看守所有義務通知其家屬嗎 ?
依據看守所不成文的規定,罪犯在送監獄前,是會通知家屬見面的。
如果在判刑后家屬已到看守所見過犯人,看守所就視為已經通知,是不會再通知會面的。
在判決生效后,家屬可以隨時到看守所會面犯人,不受次數的限制,這不是什么原則性的問題。
監獄收押犯人后如何通知家屬
請問我的朋友進去了他們家里距離他被關押的監獄很遠,不知道監獄收到新的犯人的時候是怎樣通知家屬的,是郵寄什么通知類的書面的通知嗎?要是我們好久都沒有收到該怎么辦啊?我們是不是可以直接去探視啊?謝謝!希望了解這個問題的大哥大姐們熱心人們幫幫忙!謝謝啦!!!!監獄差不多一星期后會郵寄信件給駕駛或是犯人說的地址。里面會有會見卡。去探視必須要有會見卡的。如果沒有,除了有關系或是監獄管理不是很嚴的話,應該可以。。。只許直系親屬的。不過,每個監獄的都一樣的吧。最好是有會見卡,去探視的時候帶上會見卡和身份證。一般監獄都是每個月只能探視一次,時間是半個小時不定。。一般也都是在星期天探視的。如果有什麼疑問,你也可以問那個監獄的諮詢電話的!
哦 他們會問清你朋友的住址,然后會通知當地警方與你朋友家屬取得聯系
犯人可以寄信出來的。最好不要貿然到監獄來,監獄的探視在押人員是由嚴格規定的,來了看不到,浪費金錢和時間。最好電話和監獄聯系,了解下探視條件和時間。
原則上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或所在單位。可電話,也可書面,但為了保留證據,盡量用書面的。
探視是有條件的,一般偵查階段結束后可以進行探視。
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屬。
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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