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離婚官司
如何打離婚官司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對于財產不多或爭議不大,對方不同意離婚以及案情簡單的離婚案件,自己寫好訴狀就可以起訴。也可以咨詢律師代書后起訴。
把你的要求先想好寫下來
帶上本人身份證、結婚證及其復印件
到當地縣城法院立案
把你的要求寫在起訴書上
法院審理簡易程序一般3個月結案
普通程序6個月。
判決書。如果對方不同意里離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
半年或者一年過后再起訴,一般就支持離了。
離婚官司怎么打,需要哪些流程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官司怎么打以及需要注意的問題
離婚官司怎么打以及需要注意的問題是:
1.法庭提供結婚證、身份證,婚前婚姻基礎狀況和婚后感情的證據。
2.供家庭財產狀況的證據材料,防止合法權利得不到保障。
3.供子女狀況的證明材料。
4.供其他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
5.打離婚官司時必須及時主張權利并提出證據,并堅持自己的訴訟主張。
6.對方提交的認為有異議的證據,及時反駁,以期用法律手段切實保護自身的民事權益。
7.法庭提供結婚證、身份證,婚前婚姻基礎狀況和婚后感情的證據,以及離婚原因等證據。
8.供家庭財產狀況的證據材料,防止合法權利得不到保障。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訴訟過程中怎么才能打贏離婚官司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
訴訟離婚想要打贏離婚官司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一、決定打官司時,撰寫一份簡明合格的起訴狀。
二、去法院打官司之前,做好準備工作。
三、接到法院傳票時,不要緊張,要針對對方訴求收集相反證據,并進行答辯準備。
四、開庭時,要準備好訴訟材料,不要緊張,從容地應對庭審。
五、宣判后,要仔細閱讀法院的判決書,決定是否服判或上訴。
法律依據:我國《婚姻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該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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