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雖然犯罪已過了20年的法定追訴時效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擴展資料:
超過20年期限仍被追訴
記者從河南省新密市檢察院了解到,由最高檢核準追訴的被告人劉某某強奸案近日一審有果:經審理,鄭州市中院依法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了解,現年43歲的劉某某系河南省鄲城縣人,1996年11月26日下午,剛到新密市來集鎮馬溝村一煤礦打工兩天的被告人劉某某,酒后行至馬溝村一鄉間小路,將放學路過此處的被害人郭某某(女,歿年8歲)強行抱進路邊一個廢棄的窯洞內實施強奸,在此過程中致被害人窒息死亡。
后劉某某將被害人掩埋后潛逃。當時公安機關由于技術條件限制,一直未能查明真兇。2013年,公安機關從被害人體內提取的生物檢材中成功檢出一名男性DNA,經過排查,最終查獲劉某某,并于2017年3月1日在新疆克拉瑪依市將在此隱姓瞞名打工的劉某某抓獲歸案。
從劉某某實施犯罪到抓捕歸案歷時21年,已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高20年追訴期限。
鑒于被告人劉某某以暴力手段奸殺幼女,行為惡劣,手段殘忍,2017年3月,新密市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該案報最高檢核準追訴。最高檢審查后認為,劉某某的行為雖已超過20年追訴期限,但犯罪行為惡劣,后果嚴重,必須追訴。
鄭州市中院審理認為,被害人系未滿14周歲幼女,檢察機關追訴劉某某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也順應民意,有利于社會穩定。法院同時也考慮到,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已過追訴期限,且其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遂做出上述判決。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超過20年期限仍被追訴
對于被強奸受害人的報案有效時間沒有具體的限定,法律上只要在法定的追訴期內都是可以報案或提起控告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強奸婦女處三年以上甚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其刑罰的追訴時效為十五年或更長,追訴時效即為報案或控告的有效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第八十八條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強奸案件發生后應立即報警,強奸罪屬于刑事案件,追訴權由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行使,是存在追溯時效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第八十八條 追訴期限的延長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奸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制猥褻、侮辱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強奸罪的有效報案時間根據其犯罪性質,最長可達20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最高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強奸案件發生后應立即報警,強奸罪屬于刑事案件,追訴權由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行使,是存在追溯時效的。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但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不受上述時間限制,所以應在兩年之內。否則即使沒有超過追訴時效,但由于無法取得相應證據,也就無法破案了,
擴展資料:
強奸罪需要的證據
除了強行發生關系的直接證據外,同時要有證據證明,你和對方發生性關系是違背你的意愿的。
如果你身上有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你不是自愿的。
另外想一想在強行與你發生關系當中你是否還有其他反抗行為,是否有相應的證據,如反抗時用到的東西。
具體如現場遺留物,嫌疑人的毛發,留有嫌疑人體液的物品等,可以提交給公安機關。也可以直接報案,由公安機關勘察現場,搜集證據,對被害人進行法醫鑒定等等。
說到強奸罪的報案時間就不得不提強奸罪的追訴時效,只要當事人在強奸罪的追訴時效內進行報案,那么相關機關就應當進行立案偵查。同時在控告強奸罪的時候,還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犯罪事實的發生,否則的話就不能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強奸罪
對于受害人的報案有效時間沒有具體的限定,法理上只要在法定的追訴期內都是可以報案或提起控告的,根據刑法,強奸罪一般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可達二十年),因此其刑罰的追訴時效為十五年或更長,追訴時效即為報案或控告的有效時間。擔是,司法機關在定罪量刑(刑事訴訟程序)的時候,都是需要有效的證據的,否就不能對嫌疑人定罪處罰,發案時間與報案時間跨度越大,對辦案(調查取證)帶來的難度就越大,有可以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能對犯罪嫌疑人或案犯定罪量刑。
一、強奸罪報案有效時間(追訴期)是多久
強奸案件發生后應立即報警,強奸罪屬于刑事案件,追訴權由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行使,是存在追溯時效的。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第八十八條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但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不受上述時間限制,所以應在兩年之內。否則即使沒有超過追訴時效,但由于無法取得相應證據,也就無法破案了,
但是在實踐中,如果真的等兩年再報案,公安機關一般不會立案的,除非證據確鑿。
時間越長,對被害人越不利,一般法院在被害人沒有當時報案的情況下,對犯罪嫌疑人判得比較輕,這是實踐中法官的做法。
強奸案件當中的定罪證據可以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證人證言以及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遺留有加害人體液的內褲、衣服、衛生巾等物品。為了便于司法機關調查取證,在強奸案發生之后,受害人一定要及時報案處理,這樣才能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
二、要定強奸罪必須有什么證據
強奸案件中的立案證據一般主要有以下幾種:
1.被害人陳述。被害人所作的陳述,是證明強奸行為存在的直接證據。立案的條件需要有犯罪事實,被害人的陳述是證明犯罪事實存在的證據。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辯解。立案的條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為直接主體,其證據較為直觀。
3.發現場遺留的物證:如或可證明有性行為發生的場物品類證據,如 遺留有嫌疑人、受害人精斑、血跡、毛發或者體液混合物的避孕套、床單、被套、枕巾、枕套、紙巾等物品,這類物證一般需要結合鑒定結論予以印證。
4.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類證據,如被撕扯破的衣物、衣扣等;遺留的刀具、棍棒等兇器等。
5.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遺留有加害人體液的內褲、衣服、衛生巾等物品。
6.現場遺留的飲料、水杯、針管、針劑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證。如在麻醉類強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飲料中添加春藥、麻醉劑的現象,此類物證也 需要結合鑒定結論等其他證據予以印證。
沒有時間限制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