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一級屬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罪中的輕傷,處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輕傷一級,量刑標準基準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選一年半左右,結合其他量刑情節,增減刑罰。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故意傷害達到輕傷以上程度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體量刑的參照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再結合自首、立功、取得諒解等從輕減輕規定確定最終的刑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輕傷二級賠償標準
如果是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二級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雖然《刑法》第234條第1款未對具體的傷害后果作出規定,但第2款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嚴重殘疾等傷害后果的刑事處罰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根據傷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罰的輕重成正比的邏輯,可以認為第1款所規定的刑罰就是對應輕傷這種危害結果的。
《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偏輕)的,按下列情形處罰: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偏輕)的,處管制、拘役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于刑事處罰。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處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偏重)的,處二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適用緩刑:
(一)拒不賠償的;
(二)致多人輕傷的;
(三)曾因毆打他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治安處罰兩次以上的;
(四)以殘忍手段致人輕傷,情節惡劣的;
(五)其他適用緩刑可能再危害社會的。
未成年人犯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適用緩刑時,可以不受上述情形限制。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是用刑罰同一切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行為作斗爭,以保衛無產階級專政制度,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生產秩序、工作秩序、教學科研秩序和人民群眾生活秩序,保障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根據我國刑法,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輕傷二級a)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5.0cm以上;
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頸前部瘢痕,單塊面積4.0cm2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面積累計6.0cm2以上。
d)咽喉軟骨骨折。
e)喉或者氣管損傷。
f)舌骨骨折。
h)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征象。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擴展資料:
輕傷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礙的輕微損傷。
此種損傷在受傷時或在治療過程中對生命均無危險,勞動能力降低不超過三分之一。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
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量刑賠償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
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則》 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
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
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輕傷
2014輕傷二級的量刑標準如下:
《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則》 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
輕傷二級:a、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5.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b、頸前部瘢痕,單塊面積4.0cm2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面積累計6.0cm2以上。c、甲狀腺挫裂傷。d、咽喉軟骨骨折。e、喉或者氣管損傷。f、舌骨骨折。g、膈神經損傷。h、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征象。
擴展資料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經濟上的利益,根據自己的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并應當負何種刑事責任,給予犯罪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刑法有廣義與狹義刑法之分。廣義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規范的總稱,狹義刑法僅指刑法典,在我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與廣義刑法、狹義刑法相聯系的,刑法還可區分為普通刑法和特別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實際上即指刑法典。特別刑法指僅使用于特定的人、時、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國,也就是指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
2014年10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繼1997年全面修訂刑法后,中國先后通過一個決定和八個修正案,對刑法作出修改、補充。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輕傷的,對被告人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不一定都按故意傷害定罪量刑,也可能按尋釁滋事罪定罪量刑,如果是這樣,對被告人的量刑還要重一些。
拓展資料2014年最新奏效的《人體損傷程度判定準則》。新準則中將輕傷分為了輕傷一級與輕傷二級。
輕傷一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效中度損害或者明顯影響容貌。
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效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新準則將輕傷分為輕傷一級、輕傷二級,為法官提供了更明確的量刑依據,同時也通過技術準則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一、輕傷二級的量刑標準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賠償要求:賠償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拓展資料:以下為輕傷二級判定依據:
1、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5.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2、頸前部瘢痕,單塊面積4.0cm2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面積累計6.0cm2以上。
3、甲狀腺挫裂傷。
4、咽喉軟骨骨折。
5、喉或者氣管損傷。
6、舌骨骨折。
7、膈神經損傷。
8、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征象。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