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回避制度是什么,回避適用哪些情形
刑事訴訟中的回避,是指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等因與案件或案件的當事人具有某種利害關系或其他特殊關系,可能影響刑事案件的公正處理,而不得參加辦理該案的一項訴訟制度。
《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第二十九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請客送禮,不得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審判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申請其回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翻譯人員的;
(四)與本案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近親屬關系的;
(五)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第二十四條 審判人員違反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申請其回避:
(一)違反規定會見本案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二)為本案當事人推薦、介紹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為律師、其他人員介紹辦理本案的;
(三)索取、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請,或者參加由其支付費用的活動的;
(五)向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當行為,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第二十五條 參與過本案偵查、審查起訴工作的偵查、檢察人員,調至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擔任本案的審判人員。
在一個審判程序中參與過本案審判工作的合議庭組成人員或者獨任審判員,不得再參與本案其他程序的審判。但是,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在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又進入第二審程序或者死刑復核程序的,原第二審程序或者死刑復核程序中的合議庭組成人員不受本款規定的限制。
刑事訴訟中的回避,是指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等因與案件或案件的當事人具有某種利害關系或其他特殊關系,比如是案件的當事人或當事人的近親屬、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等。回避制度有利于當事人訴訟權利的行使和接受案件處理結果,有利于保障訴訟公正和司法機關的權威。按本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在遇到法律規定的四種情形時,應當自己向所在機關提出回避的申請。如果明知自己應當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認為自己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因而沒有自行回避的,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被告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等等。
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適用回避的是檢察人員?
《刑訴法》規定:
”第二十八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你好,有利害關系的可以要求回避
規定了檢察人員的回避要求
有利害關系的可以要求回避
刑事訴訟法回避適用于哪些情況
刑事訴訟法回避適用的情形 :
1、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
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請客送禮,不得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相關推薦:
刑事再審原判執行(申請再審期間原判決停止執行嗎)
刑事訴訟回避意義(刑事訴訟法回避制度)
刑事判決通知家屬(判刑通知書會寄給家屬嗎)
刑事傳喚可訴訟嗎(法院傳喚是什么意思)
拖欠工資構成刑事(拖欠農民工工資多少錢算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