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犯罪嫌疑人批捕之后是不是一定要判刑呢?
不是逮捕就會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來認定,也就是說沒有法院的判決任何機關不能定誰誰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機關在偵查案件過程中采取的一種手段,所以還是要看具體案情。建議委托律師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爭取從輕或減輕處罰。
犯人批捕后是不是一定要判刑?如果不判刑對方要賠償嗎?
批捕是檢察院認定有罪才批捕的。要經法院審判才能定罪。不判刑如果抓錯了會國家賠償
不一定。如果有重大嫌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批準,公安機關或者檢查機關執行逮捕。逮捕后24小時內必須詢問。
這只是說他有嫌疑,并不能確定一定是犯罪。
被批準逮捕后叫犯罪嫌疑人,起訴到法院叫被告人,被判刑后才叫犯人!這個得糾正下
批捕之后就一定要等著判刑嗎?
不一定,還要經過審查起訴程序,確定是否提起公訴。
審查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和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進行審查,依法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訴訟活動。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應當在7日內進行審查,審查的期限計入審查起訴的期限。
人民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后,應當指定檢察人員審查案件是否屬于本院管轄,起訴意見書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齊備,案卷裝訂、移送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是否單獨裝訂成卷,作為證據使用的實物是否隨案移送及移送的實物與物品清單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及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
經過審查,對具備受理條件的,填寫受理審查起訴登記表,對移送的起訴意見書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或者有遺漏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按照要求制作后移送或者在3日內補送。
對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采取措施保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審查起訴,對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審查起訴應當照常進行。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受理本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辦理。
擴展資料
【相關法規】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第九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公安機關釋放被逮捕的人或者變更逮捕措施的,應當通知原批準的人民檢察院。
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不是逮捕就會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來認定,也就是說沒有法院的判決任何機關不能定誰誰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機關在偵查案件過程中采取的一種手段,所以還是要看具體案情。建議委托律師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爭取從輕或減輕處罰。
第一,請你接受現實,不要保太大的幻想,希望越大,失望越大?,F在要做的就是如何將你父親的損失減少到最低。
第二,在中國的司法實踐中,95%的案子經過批準逮捕后,都是肯定要被判刑的,而且一定是實體刑(即要坐牢)
第三、60萬的職務侵占,根據法律規定是10年以上,也就是說最低都要判10年,作為當時人的兒子只有積極爭取所有從寬情節,幫助你父親被判處的刑期最輕::認罪態度,退賠情況等等。
第四、還錢與議和是爭取從寬的條件,你父親現在觸犯的是刑法,是國家要依據法律來懲罰你父親的行為,基本上與債主無關,只是減少損失(也就是還錢和議和)可以讓你的父親少坐牢。
第五,這個期間除了律師,你見不到你父親。
第六、證據提交給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的公訴部門,最好找你律師去聯系,因為我估計你也不是很懂。
第七、判了刑由犯罪行為的受益人償還,一般是你父親還,除了保障你父親的基本生活財產和收入以外,其余財產都會被用來償還債務,如果你父親把侵占的錢給了其他人,則其他人有義務返還。
第八、翻供對你父親沒有好處。
第九、以上觀點考慮到你不是很明白,或者也許你心里還是不能接受,或者抱有僥幸心里,所以強烈建議你為你的父親請一位律師,他會更細致耐心地解釋你的所有疑惑。
第十、如果覺得我的回答你還滿意,請給我分
是不是被檢察院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就一定要經過法院審判呢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了,就一定會被判刑嗎
逮捕只是刑事強制措施,不是刑罰。犯罪嫌疑人最終是否被追究刑事責任,要看犯罪事實是否存在,是否需要判處刑罰,總之不一定會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成立刑事責任,不可能用罰款代替刑罰,因為罰款是行政制裁,刑罰是刑事制裁,二者本質不同,但有可能判處單處罰金,因為罰金是刑罰的一種。
只要是被批捕了,那就是說檢察院已經確定有罪了。
至于能否被判刑,那應該是大概率事件了。
如果罪行較輕,加上律師有水平,法官再利用好自己的自由裁量權,也可以在有罪情況下給予最輕的判決,如緩刑。
只是‘嫌疑人’,當然不用判刑
但如果檢察官認為證據確鑿,決定起訴嫌疑人,那么經過法院審理,確定嫌疑人的罪行,就會由法官來判刑了
警察和檢察官沒有給人判刑的權力
嫌疑人未必是罪犯
………………………………………………………………………………………
警察抓的嫌疑人,檢察官不一定起訴,檢察官起訴了,法官也可以判無罪釋放
確定一名嫌疑人是否有罪,需要經過檢察官和法官這兩關的確認才行,警察只是普通人,檢察官和法官才是通過‘司法考試’的‘專業人士’
通常來說,犯罪嫌疑人被檢察院批準逮捕,基本上是要判刑的。尤其是現在,程序都很嚴格,既然批捕,那么就一定是有十足的把握公訴成功讓這個人判刑。嚴格來說,批捕不一定判刑,因為判不判,是法院的事,公安管抓,檢察院管公訴,法院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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