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刑罰種類有哪些,具體包括哪些內容,如何區分
我國刑法規定的刑罰有主刑和附加型兩類。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種:
1、管制。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3年。
2、拘役。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1年。
3、有期徒刑。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20年。
4、無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包括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審判的時候年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附加刑有以下三種:
1、罰金;
2、剝奪政治權利;
3、沒收財產。
刑事偵查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哪些
(1)依法進行公開的、秘密的專門調查和運用刑事科學技術,揭露和打擊刑事犯罪;
(2)運用公開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眾聯防控制社會上的復雜場所,限制和縮小犯罪分子的活動空間;
(3)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動規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動。
1、如實受理報警和報送、立案、審批;負責偵破轄區內發生的權限內的刑事案件。 2、及時配合刑偵專業警種刑事案件現場的勘查工作,積極參與刑事案件現場保護、走訪、調查、取證等工作。 3、 積極進行轄區內涉案違法犯罪嫌疑人的調查、取證、打處和組織逃犯的追捕工作;有力打擊轄區內帶有黑社會性質的流氓惡勢力等違法犯罪團伙。 4、 負責刑偵協查、追捕工作,積極參加嚴打統一行動和大案、串案的偵破工作。 5、 開展陣地控制、物建刑事特情、刑嫌調控、犯罪情報資料收集等刑偵基礎業務建設。 6、 實行“三警聯動”,信息共享,責任共擔。
刑事案件包括哪些內容?
中國哪些法律中對“刑事案件包含的內容”有界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刑事案件范圍,《刑訴48條》第1條、第2條及第3條分別作出了相應的明確要求: (1)“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案件是拽修訂后刑法即出行刑法分則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犯罪”,可見刑法第398條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與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犯罪主體雖然包括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但也應由檢察機關直接立案偵查。 (2)“貪污賄賂犯罪”案件是拽修訂后刑法分則第八章規定的貪污賄賂罪以及其他章節另明確規定按照刑法分則第八章貪污賄賂的規定定罪,可見,犯罪主體即使不屬于國家工作人員如行賄罪等也應當由檢察機關直接受理。 (3)由省級以上檢察機關決定的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必須是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而非其他一般重大犯罪。 (5)刑法分則第四章第248條規定的(監管人員)——毆打、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的犯罪案件也應當由檢察機關直接受理。
刑事案件實體部分包括哪些內容
刑事案件實體部分包括哪些內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的情節和理由以及實施犯罪的全過程,包括與該案的所有證據。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